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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进场费”风波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二] 家乐福“进场费”风波作为世界著名超级零售巨头的家乐福,在中国政府的公关上似乎一直是个“门外汉”。这次风波还使中国政府重新修改了有关零售业的法律法规,改变了潜在的“进场费游戏规则”,改变了商家与厂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对比。家乐福基本没有做这些工作,反而因违反有关政府许可遭到整改,自然无法得到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以致“进场费”风波发生后,政府和工商部门都没有出面调解以帮助家乐福渡过难关。
家乐福“进场费”风波_新编公关案例教程

[案例二] 家乐福“进场费”风波

作为世界著名超级零售巨头的家乐福,在中国政府的公关上似乎一直是个“门外汉”。据路透社2001年2月8日报道,中国经贸委官员表示,法国零售商家乐福在中国开设的分店都只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审批,违反了有关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连锁店须经中央政府许可的规定。《金融时报》更进一步指出,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对家乐福采取整改措施。在这个事件里,与其说家乐福对中国市场的相关法律“忽视”,还不如说是其政府公关的失败。

后来的“进场费”事件也是同样的道理。曾有一段时期,中国的各类供应商围绕“进场费”与国际超级零售巨头“家乐福”发生矛盾。先是包括洽洽、阿明、正林在内的11家知名炒货品牌组成“炒货联盟”,通过炒货行业协会在上海与家乐福叫板,此后,炒货风波“跨”出上海,南京家乐福也遭“讨伐”;接着,造纸业“半途杀出”,使家乐福再度被推到了风口浪尖;随后春兰空调被家乐福低价搅局惹恼,扬言要给予家乐福高达5万元的重罚。“进场费”风波发生后,作为市场宏观调控与监管者,政府和工商行政部门一直没有出来进行调节与处理。唯一出来的炒货行业协会还是与其叫板的。这次风波还使中国政府重新修改了有关零售业的法律法规,改变了潜在的“进场费游戏规则”,改变了商家与厂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对比。

(资料来源:中小企业信息网,2004年5月31日作者:庞亚辉)

[案例分析]

家乐福由于未做好政府公关,而成为了整改对象和限制对象,这对它的发展势必产生一些障碍。从中我们看到跨国公司尤其要注重对所在国的政府公关。

(1)跨国公司应与所在国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

跨国公司在中国必须学会怎样与中国政府与当地的各级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打交道,以了解中国的政治状况,并通过政治途径为自己寻求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做好政府公关是决定其能否在这个市场长期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和条件,只有把政府关系搞好了,才可能有效地向中国人推销自己的产品和理念。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之前或者进来之后,首先要考虑的就应该是政府公关的问题,如何与中国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而要建立理想的政府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一是公司高层领导访华,被我国重要政府首脑接见,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中国市场前景的看好及扩大投资的愿望,并承诺将积极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等树立公司形象;二是与我国高层政府机构合作,比如联合设立基金、协助政府进行科研项目开发等;三是改善地方政府的关系,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关系。家乐福基本没有做这些工作,反而因违反有关政府许可遭到整改,自然无法得到政府的理解与支持,以致“进场费”风波发生后,政府和工商部门都没有出面调解以帮助家乐福渡过难关。

(2)跨国公司不应妨碍所在国政府的公共管理。

政府是国家利益和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者和实现者,行使对全社会进行统一管理的职能。政府通过法律法规进行社会管理,因此跨国公司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而家乐福最初在中国开设的分店都只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审批,违反了有关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连锁店须经中央政府许可的规定,由此中国政府对家乐福采取了整改措施。政府代表社会总体利益,跨国公司应适度竞争,不应凭借资金或技术优势欺人太甚,激起众怒,像家乐福在短时间内被众多知名厂家叫板,以致惊动政府修改有关法律、维护社会公平,使自己居于下风。

(3)跨国公司应重视所在国政府利益以解决问题。

当家乐福遇到上述厂家叫板时,如果重视政府关系的话,不妨拜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或商委,甚至中华商业联合会等国家机构,将整个事件进行陈述与沟通,取得政府机关的支持与谅解,以调节各方“剑拔弩张”的局面。家乐福还可以积极与上海炒货行业协会进行商谈,寻找出双方的分歧点,争取相互理解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然而家乐福却都没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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