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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府主义团体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否认国家存在而主张代以无强制之自由社会之社会观也。则主张用和平手段,而排斥暗杀阴谋暴动,此蒲鲁东无政府主义之大概也。巴枯宁克鲁泡德金之无政府主义,则依据科学立论,由社会进化之趋势以推测国家之归于消灭,故称为科学的无政府主义。空想的无政府主义,亦仅成为空想而止,姑不评论。故巴枯宁苟主张无政府,即应放弃其财产上之团体主义,否则即须放弃其无政府主义而后可。
无政府主义_现代社会

第六节 无政府主义

无政府主义者,否认国家存在而主张代以无强制之自由社会之社会观也。此种思想之起源甚古,至高德文以后而始著,而最初使用无政府主义之名辞者,则为蒲鲁东。

无政府主义之共通观念虽在于否认国家存在而主张代以无强制之自由社会,然就其内容细察之,则可分为空想的无政府主义及科学的无政府主义两大派。前者以幸福正义利己心等抽象观念为中心,由此演绎以否认国家,如高德文蒲鲁东斯体奈及托尔斯泰等一派是;后者由社会发达之原理推论社会必然进于无强制之自由社会,如巴枯宁克鲁泡德金等一派是也。

高德文谓人类行为之理论的标准,在于谋全体之幸福,然国家之为物,与全体幸福不一致。任何政府皆为暴君。在政府之下,无所谓个人意思之独立,人类之进步因而受其阻害,故宜破坏国家而另建自由社会以代之。各个人苟皆以人类全体幸福为标准而行动,则无强制之新社会即可成立。又私有财产亦有害于个人之独立,故宜完全废除,凡属生活必需物品,则树立公平制度以分配之。至于实现此理想之方法,则主张用稳健手段,而不主张革命,此高德文无政府主义之大概也。

蒲鲁东谓正义为人类行为之标准,国家蔑视正义,不应容其存在,须创造不假权力不凭契约而结成之社会以代之。又财产由窃盗而来,财产存在,能使不事生产之人消费他人劳动所得之结果,故消费及生产财产之一部分,虽可认为私有,然宜严加限制,较现行制度所规定者尤应缩小其范围。至于实现此种理想之方法。则主张用和平手段,而排斥暗杀阴谋暴动,此蒲鲁东无政府主义之大概也。

斯体奈主张极端的个人主义,谓各人行为之标准,在于各人独有之利益,国家系为全体谋利益,故不应许其存在,宜创设利己主义者之团体以代之。此种团体之组织,不须凭借契约,在各个人极端主张自我时即可成立。又私有财产,于个人之发展有害,亦须废止。至于实现此种理想之方法,则主张使用暴力,国家及私有财产,唯有暴力可以扑灭之。此斯体奈无政府主义之大概也。

托尔斯泰谓人类行动之中心,在于基督教之博爱,国家有悖于博爱,故不宜许其存在。国家由权力而成,为恶人压迫善人之制度。凡迷信权力者皆恶人,国家之存在,遂至于使善人胥化为恶人。国家废灭之后,宜创造无约束之新社会以代之,以约束有悖于博爱之原则故也。又私产制度亦不合博爱精神,应讲求合于博爱原则之分配方法以代之。至于实现此种理想之方法,则排斥暴力,而主张彻底实行无抵抗主义。此托尔斯泰无政府主义之大概也。

巴枯宁谓国家组织为文化程度最低时代之产物。文化之程度愈高,自然进于自由社会。一切人类皆非孤立的存在,而为团体的或集合的存在,换言之,即社会的存在是也。社会系自然发达而来,由个人自然的冲动而进步,非由立法者之思想及意思而进步。彼依据此种自然的论理,反对国家,反对政府,反对权力,谓国家为共同大墓地,足以妨害各个人之自由与生活力;谓国家常为特权阶级所有,常为僧侣贵族资本阶级所有,故主张废灭“国家,教会,法庭,大学,军队,警察”。又对于经济方面,则主张废止私有制度代以共有制度,而提倡团体的集产主义,惟承认消费财产可归私有。至于实现此种理想之方法,则主张实行社会革命。此巴枯宁无政府主义之大概也。

克鲁泡德金谓人类行为之标准为互助,人人皆互助,故能成立社会。国家为少数人妨害多数人自由共同生活之产物,故国家必然趋于消灭,而新自由社会乃代之而兴。又一切财富(物质的或精神的文化均包含在内)由过去数千百年人类共同努力创造而成,任何人不能独占,故无论生产财或消费财均须废止私有而代以自由共产主义;生产之行为须由各团体各部落自由合意经营,反对工银制度,并主张废止货币;分配之标准则依据各人之欲求定之。至于实现此种理想之方法,则主张实行社会革命。此克鲁泡德金无政府主义之大概也。

高德文蒲鲁东斯体奈托尔斯泰诸人之无政府主义系由道德感情出发,太缺乏科学上之根据,故称为空想的无政府主义。巴枯宁克鲁泡德金之无政府主义,则依据科学立论,由社会进化之趋势以推测国家之归于消灭,故称为科学的无政府主义。空想的无政府主义,亦仅成为空想而止,姑不评论。至科学的无政府主义,在其本体上虽能自圆其说,然由吾人观察,则发见其于理论上尚有许多矛盾在,兹略述之。

科学的无政府主义,在政治上否认权力而主张绝对自由,在经济上否认私有而主张自由共产,所谓无政府共产主义者是也。但如巴枯宁所论,在政治上既排斥一切权力存在,而在经济上则主张团体的集产主义。彼于消费方面虽不否认个人所有,而于生产方面则固主张团体所有者也。然团体之财产亦必有所有主,所有主苟为团体,斯有团体之意志精神与人格,既有团体之意志精神与人格,则团体之权力遂以成立。由此言之,巴枯宁所主张之财产上之团体主义,必须逐渐将生产手段集中于国家公共团体,此论理的必然之结果也。无政府主义者竟冒犯此种足以诱致有政府主义之大弊,岂非一大矛盾乎?克鲁泡德金有云;财产上之团体主义,必须应用一种比任何政府更强之权力,始能实现,盖有慨乎其言之矣。故巴枯宁苟主张无政府,即应放弃其财产上之团体主义,否则即须放弃其无政府主义而后可。

克鲁泡德金偏重人类之互助的本能,而忽及斗争一方面。和平互助与斗争征服两种本能互相对立,如云人类仅有互助之本能,则妨害多数人之少数者何由产生,岂非自相矛盾乎?据吾人所见,社会之经济的构造,本为各个人互助之结果,至于政治方面之一切关系,则概为互斗之结果,不可不察也。至云生产行为由各部落各团体自由合意经营,此乃无政府共产社会中之事,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行为既归团体经营,则为调合生产及分配等事起见,即不能不有一种严密之组织;既有严密组织,即不能自由合意经营,此显然之理也。工银制度在原则上本应废除,然在产业未发达以前,即令能实行社会革命,而为发展产业计,工银制度仍不能完全废除之。又如货币之废除,亦必在生产事业发达至于极点之时,始能成就,盖社会革命以废止资本主义及营利经济为前提,而货币则必随经济组织改造,或依据理想以应用之。假定人类社会进化之理法不误,则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必为社会主义社会而非无政府共产社会,故欲废止货币而用物物经济,绝难望其实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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