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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人的原因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口增多,老年保障问题突出,虐待老人事件将有可能大幅度增多。老人对家庭成员的这种依赖会增加受虐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至高无上的家庭地位是以子女牺牲个人或小家庭的利益为前提的。
虐待老人的原因_家庭社会

三、虐待老人的原因

1.人口老龄化使得老年人口增多,老年虐待事件增多

1953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共有4154万人,到1982年为7664万人,1990年就增加了697万人。根据预测,到201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增长到2亿人,到2027年将增长到3亿人,2043年将超过4亿人。

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口增多,老年保障问题突出,虐待老人事件将有可能大幅度增多。

2.老年人对家庭成员在经济与情感上的依赖

斯坦姆兹指出,虐待儿童与虐待老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无论是儿童还是老人,在家庭中均处于依赖地位,并且依赖照顾者来满足其基本需求。老人对家庭成员的这种依赖会增加受虐的可能性。特别是高龄老年妇女,是最容易受虐的群体,常常遭到心理、身体的多重伤害。

由于历史、文化、社会、生理等方面的原因,老年妇女是社会中一个脆弱群体。除了与其他妇女一样容易受到性别歧视之外,她们还会受到年龄歧视。她们地位低下、生活质量差,老年妇女在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及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比中青年妇女多得多。老年妇女群体中享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的人数少,多数依靠家庭养老,经济不自立,导致她们不仅物质生活水平低,而且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过去妇女生儿育女为家庭的人口再生产作出了贡献,但是她们的劳动往往得不到社会甚至家庭的承认,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比男性老人还低。由于生理的原因,老年妇女体弱多病,日常生活需要更多的帮助。而女性较男性长寿的生理特点使得老年妇女丧偶率高,她们独居、缺少帮手,感到悲伤和孤独。老一代的夫妻关系多属于服从型。一些男性老人头脑中“大男子主义”思想还很严重,他们在家庭中处于主导地位,以我为主,忽略妻子的要求和利益。许多老年妇女不得不承担过重的家务劳动,这占去了她们的闲暇活动时间。老年妇女中文盲、半文盲占相当比例,文化活动时间少,生活圈子小,她们的生活内容单调、贫乏,致使许多人感到空虚、孤独和寂寞。许多人接触社会的机会有限,对新鲜事物了解不够,容易上当受骗。老年妇女长期处于依附地位,习惯于逆来顺受、委曲求全,法律知识少,自我保护意识差,缺少为自己权利和尊严进行抗争的行动。

社会环境的变迁中产生了一些不利于老年妇女的因素。如近几年市场经济中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有的子女赡养意识差,视老人为“包袱”。在社会转型期,由于体制改革,部分子女下岗、物价上涨等原因,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住房等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再加上社会舆论、社会干预弱化,致使问题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助长了不良风气的蔓延。

这种情况不仅在中国如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可以这样说,在所有发展中国家,老年人口中老年妇女属于特别易受伤害的人群。

3.社会的变迁,使得老年人的家庭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传统家庭中,老年人扮演着重要的家庭角色。这种角色有两个特征:一是其地位的绝对性。中国传统家庭奉行祖父—父亲—儿子—孙子的直系血缘等级制。越是接近等级塔顶的角色越具有更高的地位,这个地位是不可更改或超越的。二是其权威的永久性。老年家长在世时是家庭或家族中的最高权威,具有决策权和评判权;老年家长去世后又作为祖先成为家庭发展所希冀的保护力量。因此,在传统家庭中,老年人的家庭地位具体表现为体现家庭生存、维系和发展的人格力量与神佑象征。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社会逐渐向工业社会转型,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也从传统家庭过渡到现代家庭。家庭类型的变化引起了家庭功能的变化,也带来了老年人家庭地位的变化——由抚养者角色到被赡养者角色的转变。

据研究,我国60岁的老年人平均有15~20年的余寿期。在余寿期内,老年人需要被赡养的程度随着年龄增高而加深。也就是说,老年人从抚养者角色到被赡养者角色的变化是人生的必然。

被赡养者角色表现在三个方面:由退休而造成的不同程度地脱离社会的主要活动领域所产生的经济脆弱性;由生理老化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或衰弱而产生的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脆弱性;以及由上述两方面的变化和人际网络的破损而产生的老年人心理方面的脆弱性。在个体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表现出的“脆弱性”反映了被赡养者角色对经济赡养、生活赡养和感情赡养的需求。

由于个体老龄化过程千差万别,被赡养者在赡养内容上的需求也存在着差异。比如,农民群体,无退休金、无社会养老保障,经济赡养就成了首要需求。尽管农民一再追求“养儿防老”,但多儿是否多福、多儿是否必然老有所养还是一个疑问。

如果子女能够经常探望老人,与老人谈天说地,使老年人依然感到家庭的浓浓亲情,这将大大有助于改善老年群体的心理状态,提高生活质量。

4.在现代社会中,家庭代际关系发生了变化

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生产力局限,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表现为以老年人本位、纵向关系为主和家庭利益至上。也就是说,老年人是家庭的主宰,是子女生活的中心。夫妻关系隶属和服从于亲子关系,赡养老年父母构成了子女一生中最重要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至高无上的家庭地位是以子女牺牲个人或小家庭的利益为前提的。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生产力的发展增强了人们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突破了传统生产的各种束缚,也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家庭人际关系。其中最显著的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家庭中老年人本位转向重幼轻老

在中国,子女是家庭血脉的延续,是父辈和祖辈的希望。计划生育国策施行以来,每个家庭对独生子女的关注超过以往。这不仅是因为在保证家庭血脉延续上,抚养独生子女具有更大的风险和可变性,而且未来的激烈竞争也要求独生子女必须拥有更强的生存能力。为了确保子女的顺利成长,父母们的大部分财力、精力和时间用在了子女身上。在财力、精力和时间总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对子女成长的过多投入必然会减少对老年父母的关注。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老年父母总是将孙辈看做是自己生命和希望的延续,因此,当子女在照顾孩子和照顾父母之间出现两难的选择时,老年父母往往主动让子女去照顾孩子。

2)家庭中纵向关系让位于横向关系

出于经济生产的需要、财产继承的需要和家庭血脉延续的需要,中国传统社会重纵向血缘的亲子关系而轻横向姻缘的夫妻关系。但随着家庭生产功能的社会化,家族观念的淡化和夫妻家庭、核心家庭的涌现,纵向亲子关系的主轴地位开始逐渐让位于横向夫妻关系。

3)家庭利益至上观念为个人发展的要求所替代

传统社会将家庭利益置于个人之上。也就是说,家庭利益重于个人利益,个人的发展要服从家庭的发展。在传统社会,因为只有家庭才能提供个人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这样,个人的发展首先要服从家庭利益,个人将尊老养老的家庭责任作为最大的责任是很自然的事情。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社会为个人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和广阔的场所,家庭在个人发展上的作用日趋减弱,由此而来的是尊老养老家庭责任的淡化和追求个人价值实现意识的增强。

尽管家庭代际关系出现了上述变化,但从绝大多数家庭来看,在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的氛围中,父辈与子辈的关系是融洽、和谐的。但也有少数家庭,因为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太差,代际关系处于非常不和谐的状态,虐待老人事件屡有发生。[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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