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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记录文字

时间:2022-05-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记录文字是会计核算和所形成的各种会计记录中不可缺少的媒介,对会计记录和会计数据起辅助说明作用。在我国,中文是法定的官方语言文字,有广泛的适应性。因此,《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都必须使用中文。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允许在会计记录文字上可以并用中文和其他通用文字。

第十一章 会计记录文字

1.《会计法》关于会计记录文字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记录文字是会计核算和所形成的各种会计记录中不可缺少的媒介,对会计记录和会计数据起辅助说明作用。根据《会计法》规定:

(1)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2)在民族自治的地方,会计记录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即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的文字也应当使用中文,但为了方便民族自治地方的会计资料使用者阅读,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的文字在遵循使用中文的同时,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3)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以便于使用外国文字的人员更好地阅读会计资料。

2.为什么“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我国是个多民族、多语言文字的国家,加之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外国经济组织在我国投资办企业,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丰富多样。法律保护每个人使用语言文字的自由。但是,会计资料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和社会资源,必须规范统一,而对会计资料起辅助说明作用的会计记录文字也必须通行,为我国广大会计资料使用者所熟知。在我国,中文是法定的官方语言文字,有广泛的适应性。因此,《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都必须使用中文。这是法定要求,违反这一规定,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是否可以选用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进行会计记录?

在我国境内,除广泛使用中文外,在民族自治地方还使用民族文字,在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等还使用外文,为了方便使用不同文字的人阅读会计资料,《会计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单位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经济组织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允许在会计记录文字上可以并用中文和其他通用文字。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不能理解为可以使用中文,也可以使用其他通用文字。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分别指什么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企业是指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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