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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要为傅维藩

时间:2022-05-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该说主要撰稿者为傅维藩,而不是傅仁宇。其次,书中还有多种线索表明此书主要为傅维藩编撰。也就是说,早在该书初稿完成的1644年,写序的陈盟就已经看到该书由傅维藩、张文凯“仰体家钵,汇笥中审视瑶函,日批月录[4]”在进行具体编撰。2006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新出版的《审视瑶函》点校本将作者署为傅仁宇纂辑,傅维藩编集,较好地处理了这一问题。

(一)作者主要为傅维藩

本书各种版本封面及扉页作者既往仅标傅仁宇,卷首多题为秣陵傅仁宇允科纂辑、婿张文凯廷献参阅、广陵林长生声震较补、男傅维藩国栋编集,似乎作者主要为傅仁宇一人,或者共有编撰者四人,这两种现象均与事实有一定的出入。

傅仁宇,字允科,明代秣陵(今江苏南京)人,生活在明代万历至崇祯年间,以家传眼科鸣世,“擅龙木”,名闻江南诸侯,以佛手疗人,治愈过许多疑难眼病。其长子傅维藩(国栋),号复慧子,继祖业,承父志,亦为银海高手,曾被推荐进南京太医院。傅氏父子前后相继三十余年在《证治准绳·七窍门》眼科的基础上写成《审视瑶函》,耗费了不少心血。既往作者仅署傅仁宇一人,这是古代传统的作法,不尽符合历史的本来面目。应该说主要撰稿者为傅维藩,而不是傅仁宇。

首先,“自序”、“凡例”落款者均为傅维藩,撰写这二项者通常应是作者本人,很难想像“自序”、“凡例”不由作者本人撰写。因为他们最了解撰写的目的、内容、过程、特点、要求及体例等,未撰稿者是无法以第一人称来撰写“自序”和“凡例”的。

其次,书中还有多种线索表明此书主要为傅维藩编撰。书中陈盟序中有“嗣君维藩、馆甥文凯,隶职院僚,析髓洞筋……二君仰体家钵,汇笥中审视瑶函,日批月录,将命剞劂氏而寿诸梨枣焉[4]”。也就是说,早在该书初稿完成的1644年,写序的陈盟就已经看到该书由傅维藩、张文凯“仰体家钵,汇笥中审视瑶函,日批月录[4]”在进行具体编撰。另一位撰序的陆彬序中对傅维藩的夸奖,亦应是有感而发,不会是泛泛之词。书中多处起首处有“复慧子曰”,如“逐年六气总论”、“目症相同所治用药不同并戒慎问答”等,这显然是著者自己的口吻;“内外二障论”中有“予业岐黄,朝夕承先大人庭训,附以管见”,也明显是站在著书者第一人称的立场自述。

故本书的作者主要为傅维藩。实际上由傅维藩与张文凯合作完成,傅仁宇并没有具体参与过多的写作过程,可能更多的是传授家传经验和临床指导之功。过去作者署傅仁宇一人,并不完全符合历史的真实。这种事在古代并不鲜见,一部书常常是父子相继,历经数十年甫成,或父辈口授,子女记录整理,甚至祖辈相传数十年乃至上百年以后方有可能整理出版,与现代一二年或二三年的时间就完成一部著作不可同日而语。但古代书籍封面和扉页署名常常仅有父辈姓名,子孙多不能与祖、父辈并列,每每只能在正文起首署编集或参订、参阅等名分,此书就是这样处理的,各种版本中傅维藩都多署为纂辑,虽然符合本书的编纂特点,但封面傅仁宇的署名是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造成的特殊历史现象。2006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新出版的《审视瑶函》点校本将作者署为傅仁宇纂辑,傅维藩编集,较好地处理了这一问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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