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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质量缺陷

时间:2022-05-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护理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令人不满意的现象与结果发生,或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统称为护理质量缺陷。护理质量缺陷表现为:护理纠纷、差错、事故。发生护理缺陷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及科室领导,并将发生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时登记,护士长应随即向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应随即向医院负责人报告。发生护理缺陷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2.3 护理质量缺陷

8.2.3.1 护理质量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一切不符合护理质量标准的现象都属于质量缺陷。在护理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令人不满意的现象与结果发生,或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统称为护理质量缺陷。护理质量缺陷表现为:护理纠纷、差错、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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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1)护理纠纷患者或其家属对护理过程、内容、结果、收费、服务态度等不满而发生的争执,或对同一护理事件护患双方对其原因及结果、处理方式或轻重程度产生分歧发生争议,称为护理纠纷。护理纠纷不一定是护理差错。

(2)护理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对患者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过失行为,称为护理差错。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1)一般差错所涉及内容

·违反各项护理工作的操作规程,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增加患者痛苦,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各种护理记录不准确,未影响诊断治疗者。

·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打错针、发错药,未发生任何反应(一般性药物),无不良后果。

·标本留取不及时或留取方法不正确,但尚未影响诊断治疗。

·监护失误、静脉注射外渗外漏,面积未达到3 cm×3 cm者。

·各种检查前准备未达要求,但尚未影响诊断。

·病危患者无护理计划。

·执行医嘱不及时,但未影响治疗。

·无菌技术操作不熟练,造成患者轻度感染。

2)严重差错所涉及内容

·执行查对制度不认真,打错针,发错药,给病人增加痛苦。

·护理措施未落实,发生非难免性Ⅱ度压疮。

·实施热敷时造成Ⅱ度烫伤、面积不超过体表0.2%。

·执行医嘱不及时,影响治疗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监护失误、引流不畅、未及时发现影响治疗。

·监护失误,静脉注射外渗外漏,面积达3 cm×3 cm以上,局部坏死。

·术前未做准备或术前准备不合格,而推迟手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违反无菌技术操作,造成患者严重感染。

·各种记录有遗漏或不准确影响诊断治疗。

·遗失检查标本影响诊断治疗。

·护理不当发生坠床、窒息、昏倒,造成不良后果。

·交接班不认真而延误诊治、护理,造成不良后果。

(3)护理事故护理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严重质量缺陷。

想一想

据有关调查显示,常见的护理差错主要集中在处理医嘱、输液注射、发口服药、护理记录、术前检查准备这几个方面,对发生差错的原因进行剖析后发现责任心不强和查对不严是护理差错发生的主要原因。

作为一名护理人员,你认为应该制订哪些防范措施来降低差错发生率?

8.2.3.2 护理缺陷的处理

处理护理缺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恰当。

(1)科室应建立差错登记本,对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登记。

(2)发生护理缺陷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及科室领导,并将发生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时登记,护士长应随即向护理部报告,护理部应随即向医院负责人报告。

(3)发生护理缺陷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

(4)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对发生缺陷的原因及性质进行认真分析、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5)对发生护理缺陷的当事人,可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酌情给予口头批评、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等,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处分、经济处罚。

(6)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各种有关的原始资料及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对现场的物品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7)发生护理缺陷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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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根据报告系统主体和适用范围可将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分为外部报告系统和内部报告系统两类,内部报告系统主要以个人为报告单位,由医院护理主管部门自行管理的报告系统。外部报告系统主要以医院护理主管部门为报告单位,由卫生行政部分或行业组织管理的报告系统。

根据所报告事件种类又可将其分为自愿报告系统和强制报告系统两种。强制报告系统主要定义为严重的、可以预防的护理差错和可以确定的不良事件,几乎所有医院的护理主管部门都制定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以便有效地分析事件原因。自愿报告系统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要求和鼓励护理主管部门或个人自愿上报不良事件,更有助于发现组织系统的安全隐患,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目前,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建立了不同类型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自愿报告系统鼓励对各类护理不良事件的收集,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报告的资料深入分析,从而提出针对整个流程而不是针对个人操作的改进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临床护理人员,以避免和防止失误的再次发生。自愿上报系统的建立对促进患者安全、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带来了积极的效应,体现了“患者安全为第一优先”的护理理念,值得我国护理管理者借鉴和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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