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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机构设置及配备

时间:2022-05-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卫生行政部门对院前急救机构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120”急救电话是我国院前急救的特服呼叫号码,是院前急救机构受理医疗救援呼救、代表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指挥医疗资源、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工具。配备专人24h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执业。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出诊。

(一)院前急救机构设置及管理

院前急救机构设置,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科学组建院前急救网络,原则是一城市只建一急救中心。因地域辽阔或交通不便等原因,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院前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和县级市,也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急救站。卫生行政部门对院前急救机构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120”急救电话是我国院前急救的特服呼叫号码,是院前急救机构受理医疗救援呼救、代表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指挥医疗资源、应对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工具。

1.院前急救机构的设置 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并共同实施。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未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不得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急救中心(站)负责院前医疗护理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按照院前医疗护理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急救中心(站)指挥和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在急救中心(站)设立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授权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本辖区医疗资源,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每5万人口一辆救护车配备院前医疗急救车辆,救护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救护车专业标准》。急救中心(站)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移动通讯、无线集群通讯等功能。

2.院前急救的行政管理 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伤病人送达医院内救治前,在医院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为主的医疗服务。卫生部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管理,规划和实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院前医疗急救应当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急救服务需求相适应。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

3.院前急救的执业管理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不得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配备专人24h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执业。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出诊。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符合病人意愿的原则,将病人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等记录及保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救护车、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着装应当统一标识,统一标注急救中心(站)名称和“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演练,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应急储备工作应当能够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处存放、定期检查,确保应急储备物资处于备用状态。向公众提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

4.院前急救通讯设置 急救中心应配置与其功能和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有线通讯系统、无线集群系统、计算机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本区域电子地图和卫星定位系统以及“114”数据库信息系统等。急救中心通讯系统配置标准: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数字交换系统、急救信息系统(包括三字段信息、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录音系统、UPS应急电源系统、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省会以上城市GPS系统应包括车辆定位和数字信息,省会以下城市GPS系统可以仅有导航定位功能)、LED条屏显示系统、电子大屏幕投影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5.院前急救救护车设置 城市急救车辆所用的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和普通监护型救护车的比例宜为1∶4~1∶6。

(1)普通监护型救护车的配置标准:①手提出诊专用急救箱;②微型医用氧气瓶;③气动急救呼吸机;④手持或脚踏吸引器;⑤手提多参数监护仪;⑥便携式心电图机;⑦骨折负压固定装置;⑧折叠、铲式、车式担架各一副。

(2)负压监护型救护车的配置标准:①手提出诊专用急救箱;②呼吸系统急救箱;③循环系统急救箱;④创伤外科急救箱;⑤骨折负压固定装置;⑥电动吸引器;⑦无创呼吸机;⑧全导联心电图机;⑨除颤监护仪;⑩铲式或自动上车担架各一副防护服3套。

6.院前急救标识设置(图2-1) 院前急救标识、急救车辆标识、急救服装标识使用同一标识。院前急救标识的整个标识以圆形为基底,圆形外配以橄榄枝组合,给人一种平和安全的感觉;圆形中心采用国际急救标志蛇杖“生命之星”,生命之星交叉的六臂象征急救医疗服务“发现、报告、反应、现场救护、运输途中监护、转至院内救护”六大系统功能;圆环上配以中、英名称;采用蓝黄两种颜色,具有很重要的稳定性和醒目性;标识外型和内涵具有国际性。

图2-1 急救标识

(二)院前急救人员配备和绩效考核内容

院前急救成功的关键与急救人员、急救技术水平的高低相关。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随车人员为急救医疗技术人员(EMT)和急救医疗辅助人员(EMP)。我国院前急救人员包括急救医师、急救护士、驾驶员、调度员、管理人员、担架员、工勤人员、其他人员。院前急救人员上岗培训、资格考试尚无统一标准和规定。基本要求及对其绩效考核内容如下。

1.医师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对其考核内容有工作数量和质量、随车抢救设备的使用、院前急救综合素质、现场抢救成功率、急危重症处理率、现场心肺复苏成功率、病历书写情况、医德医风情况、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及学术科研等。

2.护士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对其考核内容工作数量和质量、徒手心肺复苏、行进间治疗操作、随车监护仪器使用、车载器械(具)和药品的完好率等。

3.驾驶员 大、中专护士及医师,具有C照以上驾驶证,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对其考核内容有工作数量和质量、车辆状态和安全行车、复杂路况驾驶、故障判断与排除、交通法律法规的掌握等。

4.调度员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护理工作2年以上,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具备熟练计算机操作能力,会讲普通话。对其考核内容有工作数量和质量、呼救受理时间、调派的合理性、基础急救医疗知识、计算机文字输入速度、常用电话号码和地理信息的认知、调度系统和通讯工具的掌握、识图技术、速记技能、消防器材使用、普通话和应用英语会话等。

5.管理人员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护人员,从事医疗护理管理工作2年以上,取得相关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对其考核内容有履行职务情况、完成任务情况、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应急预案的掌握与运用、急救管理学术水平等。

6.工勤人员 经过职业或岗位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和技能,热爱急救事业和本职工作。对其考核内容有工作数量和质量、履行职务情况、完成额定任务情况、工作积极性、遵章守纪和服从管理等。

7.担架员 具有反应敏捷、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态度和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经过心肺复苏、外伤抢救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培训考试合格者。对其考核内容有工作量、各种担架操作、安全抬运情况、四大技术掌握、消防器材使用等。

8.其他人员 热爱急救事业和本职工作。对其考核内容有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

(三)院前急救器械、用品的常用配置与管理

1.担架与转运保护用品 普通式折叠担架、铲式、车式担架,床单位基本用品。

2.止血、包扎、固定用品 如绷带、止血带、止血钳、三角巾、纱布、棉垫、夹板、颈托等。

3.人工呼吸通道器具 如喉镜、气管插管、口咽通气道、简易人工呼吸气囊、面罩开口器、压舌板、舌钳、异物钳、氧气袋或便携式氧气筒。

4.手术器械 气管切开包、急救包(含产科急救包)、缝合包、手术器械包、张力性气胸穿刺针。

5.急救箱 手提出诊急救箱、创伤外科急救箱、呼吸系统急救箱、循环系统急救箱。

6.护理用品 皮肤消毒用品、输液用品、生命体征监测用品、砂轮、胶布、辅料、手套、电极片、洗手和手消毒用品、手电筒、导尿器具、灌肠器具、洗胃用品、洗眼用品、冰帽、基础护理用品等。

7.救生器具 救生衣、救生带、安全帽、腕带、防护服、非常信号用具。

8.急救仪器 心电图机、持续心电监护仪、临时起搏器、除颤器、无创呼吸机、快速血糖仪、电动吸引器、输液泵。

急救器械、用品的管理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有效期,用后随时添加以保证足够数量。各种急救仪器使用前应进行培训,熟悉仪器性能、使用方法、保养要求。建立完善器械维修、维护、检查程序,保证仪器完好备用状态。

(四)院前急救常用药品的配置

药品根据不同地区疾病,随着急救药品的更新进行调整。常用药品配置见表2-1。

表2-1 院前急救常用药品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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