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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加强常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患儿治疗康复等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建立了全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并推动省级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的建设。我国出生缺陷监测数据为制定卫生政策和实施防治措施提供了可靠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了“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的任务目标。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多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逐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原卫生部先后印发了《孕产期保健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技术规范,使出生缺陷防治在各个环节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逐步健全包括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在加强常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患儿治疗康复等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建立了全国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并推动省级出生缺陷监测系统的建设。我国出生缺陷监测数据为制定卫生政策和实施防治措施提供了可靠依据。

为了推广适宜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提高人群干预效果,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2亿元,在农村地区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围生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持续降低,从1996年的13.6/万下降到2011年的4.5/万。自2009年起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提高了农村住院分娩率,增强了农村孕产妇对孕产期保健、出生缺陷干预措施的认识,提高了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覆盖率和利用率。2012年新增了西部农村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和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通过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减少和避免了大量出生缺陷导致的不良后果,减少了补偿性生育,增加了人力资源的健康存量,提高了人口素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的任务目标。2012年发布了《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旨在向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介绍中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进展,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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