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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区别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又称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征,是过量糖皮质激素引起物质代谢和水盐代谢紊乱所致。临床表现为低血压、休克、恶心、呕吐和乏力等,需及时抢救。其发生可能与病人对激素产生了依赖性或病情尚未完全控制有关。最小维持量应比生理上分泌的糖皮质激素量稍高,按泼尼松计算,生理量应为7.5mg。

本节热门考点

1.糖皮质激素类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炎症早期、晚期均有抑制作用。

2.糖皮质激素类药只提高机体对内毒素的耐受力,减少内热原的释放,对外毒素无效。

3.糖皮质激素对血液成分的影响: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嗜酸、嗜碱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增加,游走、吞噬、消化及糖酵解等功能降低;红细胞、血红蛋白增加;纤维蛋白原、血小板增加,凝血酶原时间缩短。

4.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抗感染时必须合用足量有效的抗生素。一般剂量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不可突然停药。

5.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严重感染,预防某些炎症后遗症,替代疗法,自身免疫性疾病,器官移植和过敏性疾病,抗休克,血液病,局部应用,恶性肿瘤。

6.糖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①长期大量应用: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诱发和加重感染,诱发或加重溃疡,心血管系统并发症,肌萎缩、骨质疏松、伤口愈合延迟等;②停药反应: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类药

(一)药理作用

1.对代谢的影响

(1)蛋白质代谢:加速蛋白质分解代谢,增高血清氨基酸和尿中氮的排泄量,造成负氮平衡。大剂量还能抑制蛋白质合成。

(2)糖代谢:减少葡萄糖的利用,促进糖原异生,增加肝、肌糖原含量,升高血糖。

(3)脂质代谢:长期大剂量使用可促使皮下脂肪分解、重新分布,形成向心性肥胖。

(4)核酸代谢:可诱导某种特殊的mRNA合成,表达出抑制细胞膜转运功能的蛋白质,从而使细胞合成代谢抑制,分解代谢增强。

(5)水和电解质代谢:影响较弱,但也有一定保钠排钾作用。

2.允许作用 对有些组织细胞无直接效应,但可给其他激素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称为允许作用。

3.抗炎作用及机制 在急性炎症初期,抑制毛细血管通透性、白细胞浸润及吞噬反应,减少各种炎性介质的释放,从而减轻渗出及局部水肿;在炎症后期,抑制毛细血管和纤维母细胞的增生及胶原蛋白的合成,防止粘连及瘢痕形成。

4.抑制免疫与抗过敏作用

(1)对免疫系统的抑制作用:随动物种属不同而有明显差异。

(2)抗过敏作用:能减少过敏介质的产生,因而减轻过敏性症状。

5.抗休克作用 常用于严重休克,特别是中毒性休克的治疗。

6.其他作用

(1)退热作用:用于严重的中毒型感染及晚期癌肿的发热,常具有迅速而良好的退热作用。

(2)中枢神经系统:可使中枢的兴奋性提高,偶可诱发精神失常;大剂量可致儿童惊厥。

(3)血液与造血系统:大剂量可使血小板、红细胞及中性粒细胞数增多,但却降低中性粒细胞的功能。

(4)骨骼:大剂量长期应用可出现骨质疏松,尤其是脊椎骨,甚至发生压缩性骨折、楔形及鱼骨样畸形。

(二)临床应用

1.严重感染或炎症

(1)主要用于中毒型感染或同时伴有休克的严重急性感染者。

(2)防止某些炎症的后遗症。

2.自身免疫性疾病、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和过敏性疾病

(1)自身免疫性疾病:多发性皮肌炎,糖皮质激素为首选药。

(2)过敏性疾病。

(3)器官移植排斥反应。

3.抗休克治疗 可与首选药肾上腺素合用治疗过敏性休克。

(1)血液病。

(2)局部应用。

(3)替代疗法:适用于急、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

(三)不良反应

1.大剂量长期应用引起的不良反应

(1)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又称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征,是过量糖皮质激素引起物质代谢和水盐代谢紊乱所致。

(2)其他:如诱发或加重感染,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可致动脉粥样硬化和高血压以及骨质疏松、伤口愈合迟缓、肌肉萎缩等。

2.停药反应

(1)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长期大量用药,可导致肾上腺皮质萎缩;若减量过快或突然停药时,可诱发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临床表现为低血压、休克、恶心、呕吐和乏力等,需及时抢救。防治措施如下:停药须经缓慢的减量过程,不可骤然停药;停用糖皮质激素后应连续应用ACTH7天左右;在停药1年内如遇应激情况,应及时给予足量的糖皮质激素。

(2)反跳现象:指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而致原病复发或恶化。其发生可能与病人对激素产生了依赖性或病情尚未完全控制有关。常需加大剂量再行治疗,待症状缓解后再缓慢减量、停药。

(四)禁忌证

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癫痫、角膜溃疡、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糖尿病、严重高血压、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麻疹、水痘、真菌感染)等。

(五)治疗

1.小剂量替代疗法 适用于治疗急、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包括肾上腺危象、阿狄森病)、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及脑垂体前叶(腺垂体)功能减退。一般维持量为可的松每日12.5~25mg,或氢化可的松每日10~20mg。

2.一般剂量长期疗法 多用于结缔组织病和肾病综合征等。常用泼尼松口服,开始每日10~30mg,一日3次,获得临床疗效后,逐渐减量,每3~5天减量1次,每次按20%左右递减,直到最小维持量。最小维持量应比生理上分泌的糖皮质激素量稍高,按泼尼松计算,生理量应为7.5mg(相当于氢化可的松37.5mg)。维持量用法有两种。

(1)每日晨给药法:即每晨7~8时1次给药,用短时间作用的糖皮质激素,如可的松、氢化可的松等。

(2)隔晨给药法:即每隔一日,早晨7~8时给药1次。皮质激素的分泌具有昼夜节律性,每日上午8~10时为分泌高峰,随后逐渐下降,午夜12时为低潮,这是由ACTH昼夜节律所引起。

在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撤去或停用糖皮质激素:①维持量已减至正常基础需要量(如泼尼松每日5~7.5mg),且经长期观察,病情确已稳定不再活动者;②伴有严重副作用或并发症,难以继续用药者;③治疗效果差,不宜再用GCs,需改药者。

3.大剂量冲击疗法 适用于急性、重度、危及生命的疾病的抢救,常用氢化可的松静脉给药,首剂200~300mg,一日量可超过1g,以后逐渐减量,疗程不超过3~5天。

(六)代表药物

1.短效糖皮质激素 氢化可的松、可的松、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松龙、甲基泼尼松。

2.中效糖皮质激素 曲安西龙、对氟米松、氟泼尼松龙。

3.长效糖皮质激素 倍他米松、地塞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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