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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分析的方法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场分析时,必须透过各种现象的偶然性,认识其发展的必然性。假说这一思维方式贯穿于现场分析和整个案件侦查的全过程。现场分析中,就是要根据已知勘查材料和科学判断,对案件作出科学的推理。心理分析法,通过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相关资料,可以反映作案人的心理痕迹,分析和描绘证人和作案人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征。

三、现场分析的方法

(一)辩证分析法

侦查人员运用辩证分析法,认识案件的本质和规律。

1.研究案件的共性和个性对现场上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都要分析它们的共同特点,又要分析不同特点。这对确定侦查范围,提高破案效率有重大意义。

2.区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现场分析中,可能发现一些勘查材料之间,或同一材料的这一方面和那一方面之间,在说明案件的某一情况时,存在着相同点和差异点,这就构成矛盾的2个方面。必须全力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但也必须合理地解释矛盾的次要方面。

3.透过现象看本质要以现象为向导对现场上各个表面的、局部的、多变的、易逝的现象,一个一个地进行具体剖析去伪存真,由表及里,透过现象探求本质,不被假相所迷惑。实践中识别一种假相往往要比辨明一种真相要曲折、复杂得多。

4.要掌握必然性研究偶然性现场上的偶然现象,多发生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心理反常所致,可表现在遗留的痕迹物证上,犯罪的手段、方法上和造成的犯罪结果上。现场分析时,必须透过各种现象的偶然性,认识其发展的必然性。

(二)逻辑推理法

逻辑推理法,是根据已知的案件事实进行科学推断。

1.判断是指对案件事实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即对案件事实的属性、关系、符号等有所肯定或否定。

判断只有以现场客观事实和痕迹物证为基础进行判断,才能作出符合客观的恰如其分的正确断定。

判断的形式有2类:一类是简单判断,包括性质判断(如“创腔有组织间桥不是锐器伤”)和关系判断(如“现场遗留的指纹是犯罪嫌疑人所留”);另一类是复合判断,包括选言判断(对某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形成的后果,对某一事物的发展方向,作出多种可能的推测)和假言判断(现场分析,通常是依据案情由犯罪行为后果来分析犯罪原因,直接对原因作出断定往往是很困难的,因此,在现场分析中乃至整个侦查活动中,需要提出一系列的假设命题作出假言判断)。

判断有2种:一种是必然性判断(是断定案件事实必然具有或必然不具有的判断);另一种是可能性判断(是断定案件事实可能具有或可能不具有的判断)。

2.假说是根据已有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判断,对未知事物或现象的存在状况、产生原因和发展规律等所作的假定性解释和说明。

假说这一思维方式贯穿于现场分析和整个案件侦查的全过程。换言之,案件侦查的全过程就是一个提出假说、完成假说和验证假说的过程。案件侦破,假说变成真说。

3.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导出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现场分析中,就是要根据已知勘查材料和科学判断,对案件作出科学的推理。

(1)演绎推理是以案件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推导出个别案件规律的思维方式。演绎推理只要内容真实,形式正确,就可以得出前提和结论间具有必然联系的推理。

(2)归纳推理是用从一类事物的全部或一系列个别事物中,概括出来的共同性和一般原理、原则进行推理。在研究犯罪现象之间的关系,痕迹物证的联系,特别是串联并案时更离不开归纳推理。它的重要性在于它从经验事实中发现事物的共性特征。

(3)类比推理从特殊推导出特殊,以达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它经常用于相似案件的串联,对侦破积案,扩大线索,选准侦查目标有实际意义。

(4)回溯推理又称溯源推理。刑事案件现场的发生,往往只知道结果,不知道原因。现场分析的重要性就在于从现场勘查、访问所获得的材料入手,来追溯、推测产生这种结果的各种可能存在的原因。如根据现场状态推断作案过程;根据犯罪活动的结果推断犯罪手段、作案动机和目的;根据痕迹特点推断工具;根据损伤特点推断凶器等。

(三)心理分析法

心理分析法,通过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相关资料,可以反映作案人的心理痕迹,分析和描绘证人和作案人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征。

心理痕迹,是指作案人在现场上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外显的某些固定的、一致性的、典型的心理特点。包括犯罪动机,作案人的智力、情感、意志、技能、能力、性格等心理特点。

对作案人的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主要针对以下几个问题。

(1)犯罪的动机是什么。

(2)作案人的行为是在常态下还是在异常心理支配下实施的。

(3)作案人是以什么行为方式作案的。

(4)作案人作案后的行为表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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