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毒物与中毒

毒物与中毒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药物因超量引起中毒时,其剂量即为中毒剂量,此时,药物也就变成毒物。一般而言,毒物通常是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且其作用对机体影响较剧者,据认为在中医药全部药品中大约有15%的药物,药性刚烈,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相差不明显,使用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损害脏腑、伤及气血的严重后果,甚至致人死亡。这些药物,习惯上称为有毒中药。

人们用来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的物质称为药物。在用药中发生的刺激、腐蚀机体或干扰、破坏正常生理功能导致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现象称为中毒;引起中毒的物质称为毒物。

由于种种原因,药物和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正确应用药物可以挽救垂危之躯,使病者起死回生;若用之不当可能毁灭机体,置人于死地。正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也就是说药物具有治疗疾病和使人中毒的双重品性,特别是有毒药物更是如此。药物因超量引起中毒时,其剂量即为中毒剂量,此时,药物也就变成毒物。一般而言,毒物通常是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且其作用对机体影响较剧者,据认为在中医药全部药品中大约有15%的药物,药性刚烈,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相差不明显,使用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损害脏腑、伤及气血的严重后果,甚至致人死亡。这些药物,习惯上称为有毒中药。在多数情况下,其毒性与剂量成正比;中毒反应往往与炮制不合格、用量过大、用法不当、积蓄作用及个体差异有关。如乌头类中药,古人用草乌作箭毒。据云“飞鸟触之坠,走兽遇之僵,中人亦死”。可是,按规范方法加工炮制后的草乌毒性大减,成为祛寒湿、散风邪、温经止痛的要药。甘草属解毒首选药物,是许多方剂不可缺少的成分,如长期应用则可能产生慢性中毒——水肿;荔枝是美味食品,如每天服用2kg以上,将会造成荔枝病,甚至死亡。由此可见,药物和毒物之间并无绝对的界限,最终的归属往往取决于用药剂量、方式、个体差异及是否按规范炮制等。只要熟悉药物性质,掌握所含成分,遵循科学加工方法,存其药性,去其毒性,控制使用剂量,便可做到安全合理用药。对毒性较强的药品,如能掌握中毒原理、中毒症状和解毒方法,便可在一旦发生中毒后及时进行抢救。

有的国家曾规定:一次经口投入的剂量在5g/kg以下或一昼夜内皮肤接触的剂量在1g/kg以下,能使50%以上的大鼠死亡者,这些物质均应被认为是毒物。

中药慢性中毒一般指在较长时期内(起码1周以上)经常、反复使用某种有毒中药,导致刺激、腐蚀机体,或干扰破坏正常生理功能、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现象,称为慢性中药中毒。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