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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的测定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临床上,医生会特别重视剧烈疼痛的患者,当因为心理因素使疼痛症状减轻,或缺乏疼痛主诉时,医生往往会忽视这名病人,有可能在诊断中作了错误的判断,疼痛的严重程度,在临床上是判断疾病轻重的一个习惯性指征;另外,在治疗疼痛时,除治愈疾病本身以消除疼痛的始发原因外,通常在治愈之前有时需要借助心理治疗来解决疼痛问题,尤其对于难治性或慢性疼痛,更是如此,至于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疼痛,心理治疗则更是唯一的手段。

在临床上,医生会特别重视剧烈疼痛的患者,当因为心理因素使疼痛症状减轻,或缺乏疼痛主诉时,医生往往会忽视这名病人,有可能在诊断中作了错误的判断,疼痛的严重程度,在临床上是判断疾病轻重的一个习惯性指征;另外,在治疗疼痛时,除治愈疾病本身以消除疼痛的始发原因外,通常在治愈之前有时需要借助心理治疗来解决疼痛问题,尤其对于难治性或慢性疼痛,更是如此,至于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疼痛,心理治疗则更是唯一的手段。

通常,在诊断病人疼痛时,要对影响病人疼痛的两个方面作出正确分析;同样,在治疗时,对每个具体病人的疼痛应有一个恰当的评估。要得出一个正确评估是相当不容易的,在病人的疼痛症状中,器质因素和心理因素究竟各占多大比重是无法定量的,临床又不能因为存在器质性因素而无视心理因素在加剧或减轻疼痛中所起的作用;为此,可根据以下几点作为临床判断的原则:

1.疼痛部位是否与解剖结构及通常发生的放射或牵涉性疼痛的位置一致。

2.疼痛的性质、程度与疾病的病理机制是否相称。

3.反映病情轻重的客观佐证,包括体征、理化检验结果,是否支持患者的疼痛主诉。

4.病人如果已经接受过药物治疗,应了解治疗过程并作出镇痛药物的疗效评价。

5.病人的情绪和行为与疼痛症状是否符合。

6.深入询问患者及家属,以确定是否有一个明显的心理因素。

作为临床医生,对于前3点是熟悉的,关键是如何将心理因素与器质因素有机地联系起来,全面地观察和认识病人的疼痛。由于我国社会的特定文化背景和传统习俗,使人们的心理问题出现躯体化倾向,当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遭受挫折时,一部分人不是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心理调整,消除心理冲突或去找心理医生,摆脱心理障碍,而继之心理障碍躯体化,尔后以疲乏、食欲缺乏、失眠、头晕、头痛或其他部位的疼痛等躯体症状去医院就诊,力求用药物来消除这些躯体症状,同时一部分医生缺乏心理知识,一般均给予对症药物治疗,而药物治疗是无助于解决心理冲突和调整情绪的。反之,治疗某些器质性疼痛时,由于原发病的存在,综合性医院的医生多半容易忽略病人心理因素的存在,仍以通常的方法去对待这类疼痛,既难于解释清楚疼痛原因,又不易取得疗效,如常见的抑郁症伴有疼痛主诉的情况就很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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