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微生物痰液标本采集与处理程序

微生物痰液标本采集与处理程序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效地指导痰液细菌及真菌培养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使培养结果尽量不受干扰因素影响,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因此,实验室必须严格标本拒收标准,并给予合适的处理。

1. 目的

有效地指导痰液细菌及真菌培养标本的采集、接收及保存,使培养结果尽量不受干扰因素影响,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痰液细菌、真菌、结核杆菌培养及痰涂片标本的采集、接收及处理。

3. 人员职责

3.1 痰液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向患者讲解痰液标本留取的方法、标本量、保存条件、注意事项、生物参考区间及临床意义等,并提供无菌带螺旋盖的广口杯。

3.2 痰液标本的运送应由护士、临床专职外送卫生员、检验人员进行运送。

3.3 检验后痰液标本由检验科卫生员进行高压消毒处理后送医院垃圾处理站。

4. 工作程序

4.1患者准备及原始标本识别

4.1.1 应在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留取痰液做细菌、真菌或结核杆菌培养。留取痰液前用清水漱口3次后,用力咳出深部痰液。

4.1.2 痰液标本由临床医护人员向临床患者讲解痰液标本留取的方法、标本量及注意事项,由患者自行咳出深部痰液,并将患者一般信息的条码标识写在(贴于)痰杯上。

4.1.3 原始标本以“电子申请单的条码号”为唯一标识。

4.2 申请单的填写、处理及保存

临床医生在申请检验时,应采用计算机程序进行申请,填写完整,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诊号、病区/床位、样品号、标本类型、医生姓名、临床诊断、申请检测项目、标本采集时间及特殊说明。

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检验申请单中的检验项目,做好标本采集的准备。

检验人员:必须在收到临床医生电子打印的检验申请单时,扫描并核对信息,正确方可接收标本并实施相应的检验。

检验申请单的信息电子保存至少2年。

4.3 痰液细菌及真菌培养标本采集的方法、容器、类型和量

4.3.1 痰液标本采集方法:自然咳痰,要求患者清晨留取,在抗菌药物应用前留取标本。对于痰量少或无痰的患者可采用加温至45℃左右的10%NaCl水溶液雾化吸入,使痰液易于排出。对咳痰量少的幼儿,可轻轻压迫胸骨上部的气管,使其咳嗽。对不能深咳的儿童及重症患者,医生应用吸引法获取标本。经气管穿刺吸痰法:用针从环甲膜处穿刺,将痰液吸出。经纤维支气管镜吸引法:将气管镜插入气道,吸引出深部的痰液。后两种方法准确性好但难度高。

4.3.2 采集容器:密封30 ml的无菌痰杯,装有无菌拭子的密封试管

4.3.3 送检时间:原则上采集后应尽快送检,常温运输应在2 h内。

4.3.4 注意事项:严格无菌操作,在痰液留取、运送、接种等过程均应注意无菌操作。严格防止标本次序混乱,按一杯一个条码。一般痰培养连续做3 d,以提高阳性率,排除污染

4.4 安全处置

4.4.1 废弃物:处理痰液废弃物必须采用适当的防护设施,包括戴乳胶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穿隔离衣等。

4.4.2 痰液作为污染废弃物可以按医疗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装入黄色袋)处理。

4.4.3 溢出物的处理:处理溢出物必须采用适当的防护设施,包括戴乳胶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穿隔离衣等。

4.4.4 环境被患者标本污染时,用卫生纸将溢出物吸收,然后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次氯酸钠(有效氯约5 000 mg/L)溶液消毒,必要时采用紫外线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4.4.5 衣物被患者标本污染时,尽快脱掉污染衣服以防止感染物触及皮肤并防止进一步扩散,将已污染的衣物进行适当的消毒处理。

4.5 痰液标本的运送

4.5.1 门诊患者的痰液标本由患者本人或家属运送及物流传输装置自动传送;住院患者的痰液标本由护士、临床专职外送卫生员运送。

4.5.2 送检地点:送至临床检验医学中心微生物室(门诊楼四层东侧),夜间送到临床检验医学中心急诊室(门诊楼一层)。

4.5.3 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一般要求痰标本传输不超过2 h。如情况特殊不能运送,需要4℃冷藏小于24 h。

4.5.4 痰液标本的运送必须保证运送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溢出。标本溢出后,应按4.4.3处理。

4.6 痰液标本的接收与拒收的标准

4.6.1 实验室接收合格痰液标本

4.6.1.1 检验申请单应为电子格式,内容必须齐全,痰液标本容器标识应符合本程序4.2要求,标本标识应与检验申请单的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6.1.2 痰液标本采集后应立即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标本采取保存措施,参照本程序4.5.3。

4.6.2 实验室拒收痰液标本的标准

4.6.2.1 如果到达实验室的标本可能经过了不恰当的选择、采集、转运和储存,这种情况等同于对标本失去控制。这些标本的处理和结果可能会提供错误的信息和不恰当的治疗。因此,实验室必须严格标本拒收标准,并给予合适的处理。

4.6.2.2 申请单信息不全或错误:主要信息错误如患者姓名应重新留取,其他信息缺失应及时电话联系要求补全。

4.6.2.3 缺乏唯一识别码的标本,如没有标签或贴错标签的标本,应该立即与医生或护士联系。如果是非侵入操作获取的标本(如咳痰),要求重送标本。如果是侵入性操作获取的标本(胸腔积液等标本),与医生协商后,可按常规处理标本,但报告单上须注明标本不规范的具体理由。条码使用过或条码无信息的标本重送。

4.6.2.4 标本质量不合格:微生物检测标本来源不符合或存在污染,如痰内每低倍镜视野中鳞状上皮细胞>10个,表明该标本被唾液污染,应重新送检。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所提供的标本质量不合格,也必须进行处理,例如,患者留痰困难等,同临床医生联系,若医生要求检测,以观察肺部感染状况,可以接种且在报告单上标明。

4.6.2.5 没有提供检测标本所适宜的条件或运送容器,应及时与临床联系,阐明检测要求,指出不符合的地方。并要求一个能满足检测条件的标本。

4.6.3 实验室接收特殊不合格痰液标本的说明

在下列情况下:如休克、昏迷患者及婴幼儿等特殊情况,痰液标本不足必须与临床医生联系,经临床医生同意后,临床检验科方可接受痰液标本并检验,并在检验结果报告单中注明。

4.6.4 拒收标本及时通知临床医生或护士,但原始标本由检验科保存处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取走。

4.7 生物参考区间及临床意义

生物参考区间:正常情况下痰液培养甲型链球菌和奈瑟菌可阳性,其他细菌的致病性可按规程判断。

临床意义:痰液培养致病菌阳性是判断呼吸道感染病原学的诊断依据,根据细菌种属的不同进行相应的病原学诊断,并依据药物敏感性及时治疗。

4.8 已检标本存放

检查过的痰液细菌及真菌培养标本不保存。

4.9 附加检验项目及时间限制

痰液细菌培养标本可附加真菌培养检验项目。

4.10 因分析失败而需再检验标本的处理

痰液细菌培养因仪器的原因(如浮箱温度过低或者二氧化碳含量过低),导致培养阴性,应先检查仪器失误原因,及时纠正后再使用或采用其他细菌培养仪进行检测。

4.11 检查后痰液标本及废物的处理

检验过的痰液细菌及真菌培养标本及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废物,按《废物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