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要点
1.通过观察患者对交流的反应和检查时的合作程度判断意识。
2.脑神经的评估
(1)视神经检查:包括视野、视力和眼底检查。
(2)动眼神经、滑车神经、外展神经检查:观察是否有上睑下垂,眼球运动情况,瞳孔对光反射和调节反射等。
(3)三叉神经检查:检查面部感觉和咀嚼肌力量、角膜反射等。
(4)面神经检查:观察是否有口角歪斜,做皱眉鼓腮、示齿等动作。
(5)听神经检查,检查听力等。
(6)舌咽神经、迷走神经检查:观察患者是否有声音嘶哑,测咽反射等。
(7)副神经检查:抵抗阻力耸肩和转头检查。
(8)舌下神经检查:观察患者是否有构音障碍,伸舌是否有偏斜。
3.运动功能评估
(1)随意运动与肌力的检查:肌力检查时嘱患者依次做有关肌肉收缩运动,检查者从相反方向以阻力抵抗,并注意两侧对比;肌张力检查,嘱患者肌肉放松,触摸感受肌肉紧张度,并被动屈伸肢体以感知阻力。
(2)不随意运动检查:观察有无手震颤、舞蹈症、手足徐动等。
(3)共济运动检查:应用指鼻试验、指指试验、跟膝胫试验等检查。
4.感觉功能检查
(1)浅感觉检查:包括浅表皮肤和黏膜的痛觉、触觉、温度觉检查。
(2)深感觉检查:包括关节和肌肉的运动觉、位置觉和震动觉的检查。
(3)复合感觉检查:包括皮肤定位觉、两点辨别觉、体表图形觉等检查。
5.神经反射检查
(1)浅反射检查:包括角膜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等。
(2)深反射检查:包括肱二头肌肌腱反射、肱三头肌肌腱反射、膝反射等。
(3)病理反射:需进行巴宾斯基征、奥本海姆征、戈登征、霍夫曼征、脑膜刺激征检查颈强直及克匿格征检查。
(二)指导要点
告知患者检查过程中配合事宜。
(三)注意事项
1.避免暗示性问话。
2.对感觉过敏的患者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刺激;对于无言语表达能力的患者,查体时需观察患者面部表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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