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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妇女用药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妇女的妊娠期分为4个时期,第1期为着床前期,从受精到着床约12日。妊娠妇女的用药、剂量和作用时间、胎儿的遗传构成和易感性、母亲的年龄及营养状况等诸多因素均决定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妊娠期妇女用药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因此,为防止诱发畸胎、器官损伤,在妊娠初始的第2、3期内应尽量避免用药,尤其是已确定或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妊娠期妇女禁用的药物名单,见总表-4。

妇女的妊娠期分为4个时期,第1期为着床前期,从受精到着床约12日。第2期为器官形成期(妊早期),从13~56日。第3期占其余70%的妊娠期(妊中期),是生长发育期。第4期是分娩期(妊晚期),为7~14日。妊娠妇女的用药、剂量和作用时间、胎儿的遗传构成和易感性、母亲的年龄及营养状况等诸多因素均决定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尤其是前2、3期最危险。

妊娠期妇女用药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在胎儿发育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其器官功能和药物代谢酶系统尚不完善,如用药不当,就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为防止诱发畸胎、器官损伤,在妊娠初始的第2、3期内应尽量避免用药,尤其是已确定或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如必须用药,应在医、药师的指导下,选用一些无致畸作用的药物。对致畸性尚未充分了解的新药,一般避免使用。

国外把对妊娠有危险性的药物分成5个等级(即A、B、C、D、X级),由美国FDA颁布,大部分药物危害性的级别均由制药公司按上述标准拟定,详情可检索《新编药物学》第16版附录5(危险等级的药物检索表)。妊娠期妇女禁用的药物名单,见总表-4。

总表-4 妊娠期妇女禁用的药物名单

(续 表)

(续 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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