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社区结核病病例管理方法

社区结核病病例管理方法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对居民进行结核病筛查,以便及时发现原发性结核病患者,将已确诊的患者纳入病例管理,对随访的患者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及时发现患者的异常,给予恰当地处理。根据分类结果给予不同的处理:未患结核病的居民,健康教育、生活方式指导;可疑结核病居民,建议复查,必要时转诊;已确诊的结核病患者,纳入社区结核病病例管理。②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则对症处理,维持目前化疗方案,继续督导患者服药。

通过对居民进行结核病筛查,以便及时发现原发性结核病患者,将已确诊的患者纳入病例管理,对随访的患者提高治疗的依从性,及时发现患者的异常,给予恰当地处理。

(一)评估

全科医生通过看、问、检查有无危险情况以判断是否需要转诊;不需转诊者则进一步分类、处理。

1.危险性评估

(1)看:是否有意识改变、呼吸困难、发绀。

(2)问:是否有咯血、心悸、胸痛、胸闷、刺激性的干咳、少尿或无尿、严重的皮疹。

当患者出现上述任何一项情况时,需在紧急处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立即转诊至有急诊条件的医院。

2.无危险性评估 当无危及生命情况时,根据既往是否在其他医院确诊过原发性结核病,以及病史、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等进行评估。

3.询问并检查有无其他疾病 若患者同时患有其他疾病,按照有关管理规范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分类

1.既往未被确诊为结核病患者

(1)症状体征无异常。

(2)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2周。

2.既往曾被其他医院确诊为结核病患者

(1)无中断治疗:①无药物不良反应或并发症,患者病情平稳,没有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无并发症。②出现药物不良反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皮肤瘙痒、耳鸣、耳聋、黄疸、视觉损害、关节痛、足部灼烧感等。③出现并发症:轻度,少量咯血、轻度气胸等;重度,如出现肺外结核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社区无法处理,需要住院治疗等。

(2)中断治疗:①中断时间<2周;②中断时间2~8周(治疗时间<1个月;治疗时间≥1个月)。

3.随访的结核病患者

(1)无药物不良反应或并发症:患者病情平稳,没有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无并发症。

(2)出现药物不良反应:①无潜在危险因素的不良反应,如食欲缺乏、恶心、呕吐;②有潜在危险因素的不良反应,如皮肤瘙痒、耳鸣、耳聋、黄疸、视觉损害、关节痛、足部灼烧感等。

(3)出现并发症:轻度。少量咯血、轻度气胸等。

(三)处理

根据分类结果给予不同的处理:未患结核病的居民,健康教育、生活方式指导;可疑结核病居民,建议复查,必要时转诊;已确诊的结核病患者,纳入社区结核病病例管理。

1.既往未被确诊为结核病患者

(1)症状体征无异常:健康教育,生活方式指导。

(2)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告知目前有关免费治疗政策及项目,推荐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1周后电话随访,督促就诊。

2.既往被其他医院确诊为结核病

(1)无中断治疗:①无药物不良反应或并发症,继续原方案治疗,督导患者按时服药。②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则对症处理,维持目前化疗方案,继续督导患者服药。若2周后患者症状或体征不见好转,则转诊,1周内随访;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立即转诊,1周内随访。③出现并发症:轻度者对症处理,维持目前化疗方案,继续督导患者服药。若2周后患者症状或体征不见好转,则转诊,1周内随访;重度者,立即转诊,1周内随访。

(2)中断治疗:①中断时间<2周者,继续原方案治疗,对于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处理同上;②中断时间2~8周,且治疗时间<1个月者,重新开始原来的化疗方案,对于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处理同上;③中断时间2~8周,且治疗时间≥1个月,则立即转诊,1周内随访。

3.随访结核病患者的处理

(1)无药物不良反应或并发症:继续原方案治疗,督导患者按时服药。

(2)出现药物不良反应:①无潜在危险因素的不良反应,对症处理,维持目前化疗方案,继续督导患者服药;若2周后患者症状或体征不见好转,则转诊,1周内随访;②有潜在危险因素的不良反应,立即转诊,1周内随访。

(3)出现并发症:轻度者对症处理,维持目前化疗方案,继续督导患者服药。若2周后患者症状或体征不见好转,则转诊,1周内随访;重度者,立即转诊,1周内随访。

4.针对所有患者的处理 除上述分类处理外,对所有患者行以下处理。

(1)对于不需转诊的所有初诊患者,要确定其社区管理方式,常用的有以下4种。①全程督导,由社区医生保管药物,看服到口,服药时间地点以方便患者为原则,必要时送药到家。②强化期督导,在强化期进行由社区医生直接面视下的治疗。③全程管理,是指在治疗过程中培训家庭督导员,由其实施督导。在治疗全程中,通过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门诊取药、家庭访视、核查剩余药品量、复核患者服药情况、尿液抽检、误期(未复诊、未取药)措施等综合性管理方法,以保证患者规律用药。健康教育包括解释病情、介绍治疗方案、强调规则用药的重要性等;培训患者及其家属,使之能识别抗结核药物,了解常用剂量和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定期门诊取药,每2周取药1次,对误期者要求1周内追回,并加强教育,说服患者坚持按时服药。每次服药后,记录到随访表中。定期家访,社区医生每2周家访1次,通过询问患者或家属、查看随访表、核查剩余药品量等监督患者服药情况。④自服药。上述4种管理方式具体选用哪一种由社区医生与患者协商决定。

(2)健康教育:①进行增加患者依从性,提高治愈信心的健康教育。结核病是可以治好的,要树立治愈的信心,与医生配合好。按医生制定的治疗方案治疗,完成规定的疗程是治好结核病的关键,如果治疗不规范或间断治疗,很容易产生耐药性,结核病也难以控制,容易成为慢性排菌者,对家人和周围人群造成传染。服药之后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找医生处理,不要自行停药。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不要面对他人咳嗽或大声说话,不要随地吐痰。②指导生活方式,积极控制某些基础性疾病可降低结核病的危险因素,增强化疗的效果。与患者共同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在下次随访时评估进展。③出现下列异常,立即与社区医生联系,及时就诊:咯血,呼吸不畅、气促,胸痛、胸闷、心悸,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痛、腹胀、腹泻,头晕、头痛、失眠,忧郁、兴奋、多疑,视物模糊、视力下降,听力下降、耳聋,皮肤瘙痒、皮疹,皮肤及巩膜黄染,出血不止,关节痛,持续低热、盗汗、消瘦。④提醒患者化疗过程中相关检查的内容和时间。治疗满2个月、5个月、6个月(复治患者8个月)按期送痰到结核防治机构检查;其他有关的实验室指标及其检查时间;下次督导的时间。⑤对建议转诊的患者,要在1周内主动询问患者到上级医院就诊的情况。⑥填写相应的表格,如转诊单、结核病治疗反馈单、健康档案表格、管理记录表、随访表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