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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降压药的原则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疗效不明显,或有明显不良反应时,应改为另一类降压药。联合用药可达到最大的降压效应、最少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除高血压急症以外,降压以在数日、数周内逐渐降低为好,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有高血压病史多年的患者,其机体已适应于高血压目前的水平,突然降低反而不好。总之,服用降压药必须遵守坚持、联合和分级三条原则。联合是指两种以上降压药的联合应用,以便分别干扰高血压病中的几个环节,打断其恶性循环。

(1)一般情况下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剂量,对1、2级(轻中度)血压,任何药物开始治疗时应从小剂量开始,以减少不良反应。若疗效不明显,或有明显不良反应时,应改为另一类降压药。若一种降压药达不到目标血压(一般指将血压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则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用机制不同的降压药联用,以达到有效控制血压的目的。

(2)尽量选用长效降压药:能在24小时内有效控制血压,避免一天之内血压大幅波动。其特点是:提高患者治疗的顺从性、更平稳地控制血压、保护靶器官,减少心血管病事件的危险性。可持续24小时的降压药物标志之一是降压谷峰比值>50%,即给药24小时后仍保持50%以上的最大降压效应。

(3)单药开始。如第一种药物耐受性差,可换另一类降压药,而不是加大第一种药物的剂量或加用第二种药物。

(4)选用价格低廉、不良反应少、便于购买的降压药,包括单种药物或复方制剂。

(5)尽可能选用既能降压,又能减轻和逆转靶器官(主要指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损害的降压药。

(6)合理选择联合用药以达到最大的降压效应、最少的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宁可联合应用非同类的第二种药物,而不增加第一种药物的剂量。如第一种药无效,血压未能达到目标,联合用药优于大剂量单药治疗,故通常是加用小剂量的第二种降压药,而不是加大第一种药物的剂量。联合用药可达到最大的降压效应、最少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有效的联合用药组合是:利尿降压药+洛尔类药、利尿降压药+普利类药(或沙坦类药)、地平类药(二氢吡啶类)+洛尔类药、地平类药+普利类药、唑嗪类药+洛尔类药。

(7)患者对高血压治疗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为一旦确诊为原发性高血压,往往需要终身降压治疗。

(8)必须逐渐降压。除高血压急症以外,降压以在数日、数周内逐渐降低为好,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有高血压病史多年的患者,其机体已适应于高血压目前的水平,突然降低反而不好。

(9)治疗要因人而异。即药物的选择、用量、给药方法等都要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10)在选用任何一种药物开始治疗时,均应使用最低剂量,以减少不良反应。

(11)根据药物疗效和患者耐受情况酌情增加该药剂量。

(12)治疗无效时,应在药物应用达到充分剂量之后再决定一类药物的取舍。

(13)不骤然停药或突然停掉某一药物。

(14)熟练掌握并坚持使用药物,新药未必是最好的。

(15)贵在坚持服药。高血压患者的药物治疗是长期使用,血压控制理想、稳定后,药量可以减到最低维持量。

总之,服用降压药必须遵守坚持、联合和分级三条原则。所谓坚持是持之以恒,按医嘱去做,切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多数已经用上降压药者,要坚持用下去,甚至终生不停。联合是指两种以上降压药的联合应用,以便分别干扰高血压病中的几个环节,打断其恶性循环。另外,单用一种药物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或降低药效。现在最常用的复方降压片就是含多种降压药及其他辅助药物。分级是按高血压的水平,选用不同效应的降压药和联合治疗药物的种类和数量。这些要由医生决定,自己不可自作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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