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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缺陷概述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的各种原因,出现质量缺陷往往难以避免。对已发生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

1. 工程质量缺陷

根据我国《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ISO9000:2005)规定,凡是工程产品不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就称为质量不合格。而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

2. 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的常见原因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所用材料品种繁杂,在施工过程中,受社会环境和自然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类型多种多样。归纳其最基本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背基本建设程序。如边设计、边施工,无图施工,不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

(2)违反法律法规。如无证执业或越级承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非法分包,转包,工程招投标中的不公平竞争,擅自修改设计等。

(3)地质勘察数据失真。地质勘查报告失真违背强制性标准,设计方案失误会导致基础施工质量问题(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等。

(4)设计差错。如结构计算与设计方案失误而导致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问题。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不按图施工或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修改设计;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施工顺序颠倒;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技术交底不清,违章作业;疏于检查、验收等。

(6)操作工人素质差。工人流动性大,缺乏培训,操作技能差,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差。

(7)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一旦把关不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及制品被用于工程,将导致质量隐患,造成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比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良导致钢筋混凝土结构破坏,外加剂掺量等不符合要求时,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密实性、抗渗性,从而导致混凝土结构强度不足、裂缝、渗漏等质量缺陷。

(8)自然环境因素。温度、湿度、暴雨、大风、洪水、雷电、日晒和浪潮等。

(9)盲目抢工。盲目压缩工期,不尊重质量、进度、造价的内在规律。

(10)使用或操作不当。对建筑物或设施使用不当。例如,装修中未经校核验算就任意对建筑物加层,任意拆除承重结构部件,任意在结构物上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截面等。

3. 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的各种原因,出现质量缺陷往往难以避免。对已发生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发生工程质量缺陷后,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调查,分析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3)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签署意见。

(4)施工单位按审查合格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5)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

(6)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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