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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闻出版人员如何开展继续教育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浅谈新闻出版人员如何开展继续教育陈庆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完善,对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此,论文对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对其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浅谈新闻出版人员如何开展继续教育_改革、发展与创新:二十二届全国书博会征文集

浅谈新闻出版人员如何开展继续教育

陈庆明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完善,对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新闻出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能否与时俱进,关键在于新闻出版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对此,论文对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对其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我国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结构不合理

我国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机构设置单一且面授困难。目前我国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的机构设置,主要是在省级以上机构,如新闻出版署与省级新闻出版局,相对于国外继续教育庞大完善的教育培训进修体系,我国新闻出版人员的继续教育机构明显表现出单一性的缺陷。另外,在继续教育过程中还要花费额外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这不利于新闻出版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此外,新闻出版人员受工学矛盾的限制,不能脱产进修,我国“直接从事出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超过十万人,其成员从一进入出版业就担负着繁重的专业工作,基本上没有经过出版专业的知识培训,没有依据职业标准进行训练”;各出版社受经济能力等的限制,不能让各人员接触网络教育信息,也不能将高水平的施训教师或专家请到社里来做报告和交流。鉴于以上种种,新闻出版人员通过继续教育来学习尚存在困难。

布局不均衡。我国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布局不均衡,各地区继续教育资源不平衡,所以同是新闻出版人员,受到继续教育的机会也会不一样,往往会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如我国面向全国的培训机构主要集中于北京与上海,各省的机构主要设在省会城市,而各地市(县)的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则由于资源及人力条件限制则一般不开展培训业务,这就给当地相关人员培训带来不便。

(二)知识需求多样

参加继续教育的新闻出版人员对知识的需求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可以由调查结果中看出,在调查问卷中,相关出版法规、互联网出版、专业业务知识、美术设计、出版物管理及英文编校业务这六类培训项目均有人选择,这说明每位欲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对知识的需求情况存在差异,是多样的,这主要是因为每位新闻出版人员之前的受教育程度、掌握知识程度、所处岗位、所遇工作障碍是不同的,故他们欲通过参加继续教育来提升的知识将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三)认识不到位

面对继续教育和培训,要求每位新闻出版人员都要正确认识到培训的内容与目标。就此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为内容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促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坚持正确出版方向,不断增加、补充、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提高创新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目前,有些学员在认识不到培训意义的情况下就参加培训,极大地浪费了物力、财力和时间。

(四)经费无法保障

制约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经费问题,有些出版单位忽视职工继续教育问题,未把继续教育经费纳入预算。根据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支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今后,总署应该进一步加大相关经费的审查力度。

二、解决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存在问题的对策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是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重要战略举措,依据国家继续教育发展战略与我国出版业发展趋势对继续教育的需求,结合以上我国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大力推进继续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笔者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各地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要重视继续教育的均衡发展

各地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要把新闻出版人员的继续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注重继续教育的均衡发展,对于急需继续教育来提高新闻出版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素质的不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给予适当的物力、财力支持。

(二)建立完善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继续教育真正作用的发挥。不能因为继续教育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占用工作时间而不支持新闻出版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站在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问题,积极推进知识的更新。因此,必须将新闻出版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切实可行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中,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具体实施中,应把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相挂钩,与出版社年度考核相联系,以规章制度形式硬性要求参加培训。

(三)更新新闻出版人员受教育观念,增强继续教育意识

首先,要请进来。各地、县(市)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区域内统筹现有教育资源,组织有专长的教师和优秀出版管理人员,举办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报告会,交流实际工作经验。其次,要走出去。地区政府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新闻出版人员到经济发达地区的新闻出版机构去实地考察学习,让他们在新环境中感受新的工作理念;在继续教育过程中,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人员能够保质保量地参与继续教育培养,并与职称评审挂钩。参训人员要对继续教育情况及时反馈与总结,以便为以后有针对地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提供参考。此外对每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要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形成一个基本的继续教育效果评估体系,并在未来的工作中对他们进行跟踪调查,以掌握继续教育后的落实情况,使继续教育效果落到实处。

(四)建立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面对数目庞大的新闻出版人员队伍,各地的教育学院和培训机构在继续教育方面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建立多元化的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新闻出版署可以在省级及以下地市设立新闻出版人员培训机构或组织专家学者每年到各地巡回讲座。

(五)建立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网

要建立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网,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为新闻出版人员提供充足的继续教育资源。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确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网,集中和优化全国最优秀的教学资源,为新闻出版人员提供一个获取信息、学习知识的广阔平台,进而促进教学手段、教学方式和教学模式的变革。

大力加强和发展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是广大新闻出版人员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和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出版业市场繁荣与精神文明发展及全民素质提高的关键因素。我国是一个出版大国,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不容忽视,应该努力建立、健全、完善我国的继续教育制度,立足于我国国情和现阶段新闻出版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找出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出版业发展的继续教育模式及相关措施,加强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同时注重和积极推进国内外出版业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使我国出版业的发展与世界出版业的发展接轨,加快我国出版业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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