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宁夏北部地区农业的发展概况

宁夏北部地区农业的发展概况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宁夏北部地区农业的发展概况赵 涛 魏 瑾宁夏北部地区的大草原,是由戈壁大漠及其周围的广大地域组成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全部、宁夏北部的部分地区和蒙古以北的广大地区。笔者收集了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就宁夏北部地区草原农业的发展作一阐述。这些北方少数民族均为蒙古草原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蒙古草原地区农业因素的增长是到辽、金和元朝时期才进入了更为重要的发展阶段。
宁夏北部地区农业的发展概况_文博耕耘录

宁夏北部地区农业的发展概况

赵 涛 魏 瑾

宁夏北部地区的大草原,是由戈壁大漠及其周围的广大地域组成的,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全部、宁夏北部的部分地区和蒙古以北的广大地区。著名的戈壁滩是大漠荒原,自古以来就是气候严寒,无霜期甚短,对农业生产十分不利的自然环境。这里主要生长耐寒耐碱的草类和灌木等植物,生长着繁茂的优良牧草,可供饲养大量食草牲畜,是天然的优良牧场。《敕勒歌》的“风吹草低见牛羊”,就是形容蒙古大草原的著名诗句。这里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的游牧经济区,是许多少数民族劳动生息的地方。笔者收集了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就宁夏北部地区草原农业的发展作一阐述。

早在秦汉时期,就有匈奴族在这里建立政权,控制了古长城以北的广大地域。以后是鲜卑族、柔然族先后兴起,隋唐时期又有突厥、回纥族先后建立政权。这是辽、金、元之前,蒙古草原主要的民族变迁简况。到契丹族兴起,特别是建立契丹政权以后,蒙古草原以及后来构成蒙古民族共同体的鞑靼各部落,如蒙古部、塔塔儿部、克烈部、汪古部、乃蛮部、篾儿乞部等,均受契丹的统治。在金朝亡辽之后,蒙古草原又处于女真人的统治之下。以后则是受元朝及之前的蒙古汗国的直接统治。这些北方少数民族均为蒙古草原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居住在蒙古大草原的北方游牧民族,畜牧业生产为其最主要的经济支柱,皆饲养大量马羊等畜,为其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肉、奶和皮毛等。同时,蒙古草原也有很少部分的农业生产。但这里的农业生产在游牧民族的社会经济和日常生活中均不占重要地位,仅仅是对畜牧经济的补充而已,却也是当地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

早在公元前匈奴族占据蒙古草原时期,就已有了农业生产内容,据《汉书》记载,汉武帝末年,匈奴“会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疾病,谷稼不孰”。师古注曰:“北方早寒,虽不宜(黍),匈奴中亦种黍稷。”因为连续数月雨雪成灾,不但牲畜死亡,农稼亦无收成。《资治通鉴》记载突厥默啜可汗在武则天神功元年(697年),请求唐朝归还高宗咸亨年间(670年~674年)降唐被安置在丰、胜等6州的突厥人,“默啜求六州降户及单于都护府之地(府治在今内蒙古和林城北),并谷种、缯帛、农器、铁……”。说明突厥族在今内蒙古南部地区的农业生产在其社会经济中已经比较重要。回纥族在建立汗国前,也是“随逐水草”的游牧民族,牧业生产是其主要的社会经济基础。到回纥汗国时期,也已在其游牧经济中出现了农业生产,在色楞格河、鄂尔浑河沿岸均已发掘出一些回纥汗国时期所建城镇遗址,出土的文物就有农具和粮食加工用具。说明回纥汗国时期蒙古草原腹地也已有了农业生产。

以上简述了秦汉至隋唐时期蒙古草原重要的少数民族农业生产简况,皆因自然条件的限制,特别是气候严寒,大漠深处的农业生产不会有大规模的发展。蒙古草原地区农业因素的增长是到辽、金和元朝时期才进入了更为重要的发展阶段。

一、辽金时期农业因素的增长

契丹族强盛以后,特别是建立政权之后,契丹腹心地区的上京临潢府(府治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地区和中京大定府(府治在今内蒙古赤峰市南)地区,均届蒙古大草原东南部边缘地区,不但有了农业生产,而且已经获得了很大发展。同时,蒙古草原中心地带的镇州(今乌兰巴托西)、胪朐河(今克鲁伦河)等地的农业生产也有了发展。

首先是中京大定府地区,由今内蒙古赤峰及周围地区,西至河北承德、东至辽宁锦州到阜新一线,南为河北秦皇岛市等地组成。这里是靠近幽燕的奚人区,早在唐朝末期,卢龙节度使刘仁恭及刘守光父子残暴统治期间,大批幽燕地区的汉人为逃避杀戮和强迫为兵而纷纷逃徙,很多人越过长城逃入奚人地区。他们逃到奚人区之后,以租种奚人的土地为生,在游牧经济的中京地区垦辟出大量农田。奚人早在隋唐时期就与中原王朝往来不断,隋朝时期奚人年年进贡物品,到唐朝与中原王朝关系进一步加强,唐太宗在位期间,已在奚疆置饶乐都护府。以后则为时叛时降不常。唐玄宗期间,奚人又降唐,复置营州都督府,并以固安公主妻奚酋长,后又有东光公主妻新酋长,友好通婚,政治关系更加密切,促进了奚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到辽朝这里已经出现了比较发达的农业经济。宋人苏颂出使辽朝时所作《牛山道中》诗就有描述:“农人耕凿遍奚疆,部落连山复枕冈。种粟一收饶地力,开门东向杂边方。田畴高下如棋布,牛马纵横似谷量。”其序文又有“耕种甚广,牛羊遍谷。问之,皆汉人佃奚土”。说明这里至少已经是半农半牧的社会经济。

上京临潢府,由今内蒙古通辽,往西已近锡林浩特,往东到今吉林双辽,东北至白城市,南接大定府。亦为蒙古大草原的东南边缘地带,是契丹族发祥地的腹心地区。辽初,契丹统治者征伐燕、代汉人区时,已俘掠大量汉人迁往腹心地。自太祖建契丹政权前夕的公元5年,与李克用联合“进兵击仁恭,拔数州,尽徙其民以归”,开始强行迁徙汉人,以后更是不断迁中原汉人至腹心地建城以居。建立了许多“以旧居名之”的州县汉城。在这些汉城中,除所俘掠的汉户之外,还有部分所掠渤海户,他们均与当地契丹人民共同开发了这里的农业生产。虽然驱迫强徙汉人时异常凄惨,但是,这些被驱徙的汉户却将中原先进的农业生产和生产技术等带到了契丹腹心地。大批汉城的建立,在临潢府地区虽然尚属很少一部分地区,却使游牧经济的临潢府也出现了大量农业经济。所以,临潢府及其以南的大定府等蒙古草原边缘地带的社会经济,在辽朝期间至少已出现了许多农业生产内容。

除上述南部边缘地带农业生产已获很大发展之外,辽朝在胪朐河、镇州等蒙古大草原的中心地也已开展了农业生产,如太宗会同三年(939年),就曾经“诏以谐里河、胪朐河近地,赐南院欧堇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刺三石烈(“石烈”为汉语“乡”)人,以事耕种”。再如辽道宗初年(1055年),“唐古率众田胪朐河侧,岁登上熟。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等等。说明蒙古草原腹地的胪朐河、镇州等地的农业生产,在辽道宗时期已经有了不小的发展才能出现连续14年的丰收,积粮至“数十万斛”的现象。

大定府和临潢府地区,虽然仅是蒙古草原的边缘地带,胪朐河、镇州等地也仅是蒙古大草原的沧海一粟之地,却皆为蒙古草原的一部分。说明辽朝期间游牧经济的蒙古草原,在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

金朝与辽朝相比较,就金朝全国农业生产而言,远比辽朝发达。首先,金朝疆域已扩展到淮河北岸,占据了全部农耕的中原地区。而辽朝仅有河北北部(包括今北京、天津地区)和山西北部的农耕之地。其次,辽朝已有的农业生产基础,为金朝全部继承。第三是女真统治者重视农业生产采取了许多重农措施。

早在金太祖天辅五年(1121年)就已“遣昱及宗雄,分诸路猛安谋克之民万户屯泰州(今吉林白城市一带)”。攻占泰州之后,立即派遣女真贵族为万户长,率领1万户女真人在泰州屯田,开始了金朝屯田生产。天辅七年(1123年)正月,又令金军不得扰害农业生产。金太宗天会四年(1126年)诏令地方官员劝督农耕,九年(1131年)则进一步设置专职劝农官。十三年(1135年)又将皇家鹿园分赐农民耕种。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二月,“诏罢来流水、混同江护逻地,与民耕牧”。世宗大定十年(1170年),“敕扈从人纵畜牧蹂践稼禾者杖之,仍偿其值”。二十五年(1185年),“猎近山,见田垅不治,命笞田者”等。以后的章宗、卫绍王、宣宗时期,亦均有类似的旨令,不必更多罗列,说明金朝统治者比较重视农耕生产。但是,边远地区的农业开发,则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特别是集中在女真发祥地区。关于蒙古草原的农业生产,《金史》几乎没有什么记述,说明金朝并未重视广大草原农业生产的开发。仅在《金史·河渠志》记有明昌三年(1192年)四月,尚书省为救济山东、河北灾荒,而上奏说:“辽东、北京路米粟素饶,宜航海以达山东。”北京路就是辽朝的中京道,“米粟素饶”说明这里的农业生产到金朝不但继续保留,而且能储存下很多粮粟。当然是其农业生产在原有基础上又有发展。但是这里更有发达的牧业生产,农产品并非当地居民的唯一食品,而且又是地多人少之地,消耗的食粮必然少于农业区,再遇几年的丰收,会有大量粮粟积储。是承接辽朝已有农业基础并有所发展的结果,并无辽朝那种较大的发展。由于金朝已经占据了先进的中原农业经济区,不再十分重视发展北部边远地区的农耕生产也是可以理解的。

二、元朝时期蒙古草原农业生产的发展

到元朝时期,有了更进一步发展蒙古草原地区农耕生产的重要阶段。

(一)元朝蒙古草原的农业生产是建立在辽、金已有基础之上。前已叙及辽、金时期,临潢府、大定府由于大批汉人的迁入,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到元朝不但继续保留,而且在元朝重农政策之下又获进一步发展。另外,在元朝建立之前,蒙古人所居“地饶水草,宜羊马为其生涯,只是饮马乳以塞饥渴。凡一牝马之乳可饱三人。出入只饮马乳或宰羊为粮。……如出征于中国(指中原),食羊尽,则射兔鹿野豕为食。故屯数十万之师不举烟火。近来掠中国之人为奴婢,必米食而后饱,故乃掠米麦,而于扎寨亦煮粥而食。彼国亦有一二处出黑黍米,彼亦煮为解粥”。蒙古诸部均为以马牛羊乳、肉为食的游牧部落,其中也已有“一二处”产黑黍米;蒙古人也已有了“能种秫稞,以平底瓦釜煮而食之”的部落;这是紧靠汉人农耕区部落的现象,即蒙古大草原最南端近汉地者,谓之熟鞑靼的汪古部,地处河套、土默川至大同以北之地;最早受中原封建经济文化影响的部落。这里的气候条件也比其北部落更适于农耕,长期处在中原农耕经济影响之下,又有前述突厥默啜可汗时期的农业基础,致使这里在畜牧业生产之外出现了大量农业经济内容。

(二)蒙古草原是蒙古民族的发祥地,自成吉思汗统治以来,各部之后除长年征战之外,也关心草原地区的经济建设。早在成吉思汗七年(1212年)就已命镇海“屯田于阿鲁欢,立镇海城戍守之”。镇海就成了称海及这一地区(今蒙古国西部的乌里雅苏台地区。元朝置称海宜慰司。)名称的来源,称海地区成为以后元朝岭北行省屯田的重要地域。太宗时期在草原无水处凿井,建设牧场。世祖忽必烈即位之后所行重农和广泛屯田政策,并于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六月“发兵千五百人诣汉(校刊为“漠”字)北浚井”,修复已坏水井,以后还多次派兵到漠北复渠浚井。无疑均可使蒙古草原的农业生产有更大发展。再有至元七年(1270年),刘好礼教民铸造农具,非常有利于这里的农业发展。至元二十年(1283年),又派姚天福教当地居民从事农耕生产。在刘好礼、姚天福积极治理之下,最西北的益兰州等5处也有了农耕经济,谦州已“颇知田作”。过去“不解铸作农器”的部落均已自行铸造,致使当地居民“皆致蕃富”。蒙古大草原的西北部农业生产也获得了较广的开发。

(三)蒙古草原农业生产的发展,更集中表现在屯田事业的发展上。元朝屯田比以往各封建王朝更为广泛,无论边陲或内地的行省、大司农司、宣徽院及枢密院所辖诺卫均有各自的屯田。形成了元朝时期全国各地皆实行广泛屯田垦种。据《元史·兵志》所载元武宗时期全国屯田,粗略统计其有地亩数者,已达17万余顷。

元朝在蒙古族发祥地的蒙古大草原驻有镇戍重兵,军粮的供应量很大,且路途遥远,运输艰难,因而更加重视这里的屯田事业。自成吉思汗经营称海屯田以后,后嗣各代均不断签发军民,特别是具有良好生产技术的新附军、汉军往称海屯田垦殖,并由政府发放农具、耕牛、粮种等物资,更加有利于这里农业经济的开发。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摘六卫汉军一千名,赴称海屯田”。元贞二年(1296年)“给称海屯田军农具”。到元武宗即位时,曾因称海“屯田废弛”,立即派左丞相哈喇哈孙行省和林,往治称海屯田。至大四年(1311年),又命和林行省右丞孛里、马速忽经理称海屯田。经哈喇哈孙和孛里等认真经营,不但屯田得到治理,且由军兵教驻地民众农业生产技术。可见当地蒙古族人民也已从事农耕生产了。

和林地区,位于今乌兰巴托西,是岭北行省另一集中屯田的区域。哈喇和林河畔建有和林城,是蒙古汗国时期的都城,世祖迁大都之后,这里置宣慰司、元帅府。大德十一年(1307年),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辽朝的镇州就在和林城以东,已经有了农业生产。元朝又在和林地区广行屯田,屯田成绩卓著的官员至兵士均获朝廷奖赏。岭北屯田,除上述称海、和林两大集中区外,还有5条河、杭海山麓等处,也不断签军屯垦耕种。

元朝在草原地区的屯田,除上述内容之外,还有南部边缘的上都路,即忽必烈所建开平城地区和东南部辽阳行省的大宁路(辽、金大定府的中部、东部),西南部的亦集乃路(今内蒙古额济纳旗)等地区,均置有屯田。

元武宗至大元年(1380年)全国的“屯田百二十余所”屯田面积统计有地亩数者约为17万余顷,仅岭北行省的屯田为6400顷,已占全国总数的3.7%。还有上都宜慰司4202顷,大定地区2000顷,亦集乃91顷。仅此有顷亩记载者,蒙古草原屯田已达12693顷之多,已占元朝全国屯田数的7.3%。尤其是地处草原腹地的岭北行省屯田数占一半以上。已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发展速度。

三、结论

古代蒙古大草原的各少数民族,都是以畜牧经济为其主要生产门类,均为游牧民族。但是,随着各少数民族社会的不断发展,还有与中原汉族人民相互往来的增多,不管双方统治者之间是和平的还是相互征战的往来关系,双方人民之间经济文化交流却在日益密切。蒙古草原的农业生产也随之发展起来,在适于牧畜业生产的蒙古草原增加了农业经济因素。这是各民族社会进步,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各少数民族与中原农耕经济的汉族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成果。到辽、金时期,蒙古草原的东南边缘地带,农业生产开始获得较大的发展,大定府地区很多地方已有大量农业生产。临潢府农业生产虽然与大定府相比还有差距,但也获得了较大发展。元朝是蒙古草原农业生产发展的更重要时期,除过去已有的农业经济继续发展之外,在西南边缘的亦集乃地区也开始进行屯田,更在大草原的腹心地区大力推行垦田屯种事业,大大增加了蒙古草原的农业经济因素,并有西北部益兰州等地的农业开发和草原各地的农田水利建设等,均为蒙古草原农业生产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同时,蒙古草原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大量汉族劳动人民的流入和各朝统治者强行掳掠、迁徙汉人有重要关系。如辽朝所建的大量汉城和元朝蒙古统治者强行迁徙汉人。在蒙古征讨金朝时,河北的豪强大地主史秉直降蒙后,令其10余万户属民“寻迁之漠北”,许多人因饥渴而死于途中,但抵达漠北者必然还是多数。更有以后的元朝政府不断签发汉军、新附军到蒙古草原地区屯田耕垦等,都能带来内地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成为蒙古草地农业发展的更有利的条件。徙入汉人、汉军地方的蒙古族人民必然受到深刻影响,在其从事牧业生产的同时,也会从事部分的农业生产。元朝之前出现在蒙古大草原的少数民族,包括迁徙和被俘掠来的汉族人,继续留居草地者,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变化,皆已不复单独存在,而是逐渐融合于所在地的部落,从事着已有的社会生产事业,也会保留下一些过去已有的农业经济因素。更多的还是元朝徙入的汉人和大量汉族屯田军的直接从事草地农业生产,成为蒙古草原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力量。尤其元朝广行屯田政策,大草原地区广泛屯田耕种,为蒙古大草原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更积极的作用。

但是,蒙古大草原主要是寒冷的戈壁荒漠之地,可供农作物生长的土壤植被浮浅。受此自然条件的限制,更多的地方不适于广泛耕垦。所以蒙古草原的主要生产门类,至今依然是牧畜业经济。作为畜牧经济补充部分的农业生产,只能是在极少的适宜农耕的地区发展。这就决定了必然是在土壤植被条件较好的南部边缘和草原深处的个别地方,即河谷或湖泊周围地带发展农业生产。

如果人类违背自然规律,硬性广泛开垦耕种,最后的结果是破坏土壤植被,引起更加严重的沙化,既损害了牧场,破坏牧业生产,农耕生产也不能继续维持。因而至今蒙古草原的社会经济依然是以牧业生产为主,农业生产仅能在很少一部分地区和南部边缘发展开来,绝不可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地大批开垦农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