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完善长效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生态城市战略制定

完善长效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生态城市战略制定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众环境意识社会化作为公众参与的一个重要体现,其程度高低不仅仅会影响个体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还会影响整个生态城市品牌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目前我国生态城市的公众环境意识社会化水平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亟待提升。

1991年,亚洲开发银行支持中国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培训项目,在项目中首次提出了公众参与的问题,并将公众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白雁斌等,2008),200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程序、方式和公众意见的地位做了明确的规定,首次以法的形式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地位。李宁宁(2001)发现,公众参与意识与公众环境意识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影响关系。程子君和李志强(2009)认为,公众参与可以有效地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公众可以从5个层面来参与,包括从未有过任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为、会与他人谈论环境保护问题、公众对环境宣传教育的参与、公众自身的环境友善行为、鼓励公众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目前我国生态城市的建设中,政策的透明度较低,缺乏广泛的公众参与。而生态城市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单靠政府应对建设中的种种问题是很难奏效,因此应该建立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好互动合作关系,保障公众参与权力,以制约政府行政权力。公众参与包括自发性参与、持续性参与、集团性参与、主导性参与、发展性参与等多个类型,政府应根据城市特色和公众特点,通过调查分析,为公众参与的行为提供保障,提升整个城市的公众环境意识社会化水平,最终保证生态城市品牌战略的顺利实施(图8-1)。

图8-1 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

建设生态城市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重视城市公众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让城市公众参与其中,是生态城市品牌战略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公众环境意识社会化作为公众参与的一个重要体现,其程度高低不仅仅会影响个体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还会影响整个生态城市品牌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目前我国生态城市的公众环境意识社会化水平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亟待提升。我国各生态城市政府应该建立长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借鉴国外成熟的生态城市发展模式,通过制度的建立、办法的实施、有效的监督、持续的教育、有目的的推广等办法,多角度出发,来调动公众的参与热情,提高整个社会的公众环境意识水平,进而有力高效地推动生态城市全面建设,实现生态城市品牌战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