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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地方政府改革,承接落实职能转变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突出强调地方政府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地方各级政府要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做好中央政府各项改革措施的承接落实工作。政府改革是以自上而下的简政放权为启动点,中央政府通过取消和下放各项行政审批权以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

转变政府职能需要中央与地方的协同努力,以行政审批制度为突破口的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筹安排之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方式转变,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相互衔接。要突出强调地方政府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地方各级政府要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做好中央政府各项改革措施的承接落实工作。政府改革是以自上而下的简政放权为启动点,中央政府通过取消和下放各项行政审批权以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在国务院取消和下放各项行政审批活动之后,地方各级政府就必须有足够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做好相关的承接工作。

承接落实权责,进退运作适当。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础、就近管理的优势,将下放的审批权力行使得当,将取消的审批事项落到实处。在具体的承接落实过程中,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要避免变相反复,政府要收缩自己的统制领域,从不该管的领域中完全退出来,将市场和社会作为重要的治理和发展主体,通过体制机制的设定充分调动它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社会控制到社会管理的根本性转变。政府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避免管理缺位,政府要“拓展”自己的监管范围,将应该管的高质量地管起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环境,解决时代进步带来的新问题,回应社会各领域提出的新要求,以新的治理理念和方式与时俱进地承担起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实现公共利益增进的责任

下移审批重心,放权市县政府。由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权,要努力实现重心下移,将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认定等权力下放到市县一级。由于基层政府直接面对群众,对于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事项拥有更充分更可靠的信息,在具体的审批环节中更能切合当地实际对项目中所要监管的情况加以关注,群众对于审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能够更方便地得到回应解决。改变以往存在的掌握审批权的层级过高,不能直接面对实际,死抠条目,繁文缛节,过分注重无关紧要的细节,而对审批项目的要害问题不甚了了。因此,行政审批权的工作必须做到位,能彻底下放到市县政府的,省级政府不能中间截留。要根据行政审批重心下移的需要减少省级政府相关领域人员编制,增加市县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编制配给,同时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完善省级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简化审批程序,防止变相反复。地方政府在执行行政审批的过程中,要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将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向社会、市场放权,以激发其积极性。各级政府要组织检查监督,防止取消审批事项的变相反复。有调查显示,有些取消审批改为核准和备案多仍是变相审批,过程依然项目多周期长,无审批之名,行审批之实。有些项目甚至由于不按照既有的规范的审批程序进行,反而导致需要经过更烦琐更随意化更不可预期的手续。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表面上被取消,但其实被取消的项目往往被作为子项目“打包”纳入到其他的审批项目中。这种变相反复的“兜圈式改革”,说到底还是利益使然,要规范清理政府审批和核准项目清单,将改革措施做到位落到实处,要注意控制经济社会变革中政府权力一时收缩之后,再次扩张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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