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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这些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侵害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权益。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的合法载体,是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但现阶段北京市只有少数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存在,多数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名实皆无,乡镇集体资产产权主体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乡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存在缺失。

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当前,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集体资产在一定程度上“三高二低”,经营效益不佳。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效益上存在高积累、高管理成本、高集体股“三高”以及低收益分配和低管理水平“二低”现象。北京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效率不佳,导致一些资产负债率偏高、获利水平较低。2009年北京市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1765.78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59.41%,实现净利润74.72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6.2%,总资产收益率仅为2.5%。

部分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小组等还流于形式,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等还没有实行规范的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制度,由此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在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过程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这些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侵害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权益。最近,市农研中心经管站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在承包、租赁中存在的问题,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53459份,合同总金额558.77亿元;清理出问题合同25312份,合同总金额92亿元,均占合同总数和合同总金额16.5%。

乡镇集体资产产权主体缺位,管理机构不健全。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的合法载体,是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但现阶段北京市只有少数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存在,多数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名实皆无,乡镇集体资产产权主体长期处于缺位状态,乡镇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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