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清晰阐明表现标准的重要好处是,它可以让教师的角色变得更加重要。据德西和他的同事观察,教师的积极奖励,如口头表扬,有时取得的效果会适得其反。特别是当这种奖励是为了控制学生的行为,强迫他们做教师要求的事情时,这种做法反而会挫伤学生的积极性(比如,“你应该再接再厉”)。相反,如果教师用事实信息作出反馈,或奖励是实事求是的(例如,“你做的作品是在一个基本的/精通的/优秀的水平”),学生可以看到自己能力的真实水平,那么学生就会主动去更好的表现,并且不带有任何负面情绪。
换句话说,通过明确界定欠佳的、一般的、优秀的表现内容,老师的角色可以从一个随心所欲的分数“给予者”,转变为一个以帮助学生取得学术成功为己任的导师,其中的很多方法并非教师制定的,而是由世界范围内的学术标准设立的。
例如,当老师说:“我觉得你从诗中找出来的这段引文并不合适。”听起来就像是将自己放在了学生的对立面上。教师对作业的评判是如此的主观,仿佛学生需要想方设法地去取悦教师一样。通过建立明确的表现标准,这样的谈话可以变成学生与教师共同探讨表现标准的对话。比如说:“你熟于分析,但要想达到更高的水平,你还需要在引文的挑选上下功夫,注重提高引文的重要性和效果。你分析中的引文虽然抓到了诗歌的中心思想,但它们对分析内容的支持力还有欠缺。让我们来谈谈应该怎样做。”通过这种方式,学生根本无须取悦教师,而老师则以“引导者”的身份在一旁提点学生,帮助他们提高表现。
另一点要考虑的是,特别是如果评分标准被用于形成性反馈时,教师可以不打分,把重点转而放在标准上。无论是多么小的测验分数,一旦学生看到一个“分数”,他们就会自然地把它当作最终成绩。因此,教师如果在反馈中不给出分数,学生反而可以集中精力好好改进,让自己的作业质量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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