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民教育目标与认同序列文化重构

公民教育目标与认同序列文化重构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是这样,公民教育更是如此。在新中国的国家形态下,在国家建设逻辑推动下,民族地区脱离原有封闭的政治共同体形式,通过社会改革、民族识别、区域自治等形成了统一的现代国家观念。“以国家为范围的公民以及公民教育,基本上与特定政体的维护有关。”[72]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一个崭新的外部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同步出现,由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以及社会转型产生巨大力量,建构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个体化的力量逐渐成长。

目标是决定路径的前提。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教育的最基本使命就是传播核心价值,规范人民心灵,培养国家认同,从而创造国家所需要的合格公民。无论古希腊的思想家,还是近现代的欧洲思想家,都秉持这样一个共同的看法:制度的生命力来自其拥有适应并认同这套制度的公民,为此,制度应该有塑造公民的能力。这种塑造过程和机制,一方面是规范,即通过制度规范那些人能够成为公民以及公民拥有的权利和行为规范;另外一方面是教育,即通过教育,有效地把国家所秉持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有效地分配给每个社会成员,从而培育出认同国家、遵循制度、接受信仰的合格公民。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大家当一致同意,少年的教育为立法家最应该关心的事业。邦国如果忽视教育,其政制必将毁损。一个城邦应常常教导公民们使能适应本邦的政治体系及其生活方式。同某些目的相符的性格原来为当初建立政体的动因,亦即为随后维护这个政体的实力。”[66] 所以,教育既是文化传递和再生产的过程,同时也是现代公民培育和生产的过程。教育是这样,公民教育更是如此。在这里,公民不是天生而生成的,而是通过公民教育来实现的。与其他类型教育相比较,公民教育更加注重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尤其是与现代国家相关的各种政治制度安排和社会组织形式。科恩就认为,“教育不能保证一定产生明智的政策,但是,假如公民未受教育,民主要想取得持久的成功,希望甚微。” [67] 因此,培养公民对共同体认同的情感和态度就成为公民教育的首要任务,如果没有公民对于共同体的认同,很难谈到去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少数民族只有在形成对现代国家的认同和归宿基础上,在参与中分享国家的公共价值,才能将对国家的认同转化为内在的和自觉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行动,进而维护国家公共生活规则和民族和谐,反对任何违背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政治生活方式。而在这方面,公民教育扮演了重要而不可或缺的角色。

如前面所述,在传统的中华帝国国家形态中,国家认同基本与部落、家族或者族群等地方性认同联系在一起,经常局限在某个地域或者封闭的共同体中,形成了特有的认同序列的层级和文化结构。在这样的体制中,“同一国家中的人民彼此隔离,只有在从属于同一位君主这一点上他们才能彼此认同,于是,服从君主这种关系自然就成为最重要的关系,只有通过这种关系,才能建立并保持这样一个共同体。”[68] 其认同体系经常与对君主或者王朝认同联系在一起,虽然存在各种教育制度,但它只是皇权统治的手段或工具,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而随着旧的封闭社会等级依附体系被打破以及现代国家的兴起,国家的各种协调和整合机制建立,对于社会成员来讲,“一个新国家的人民必须把他们的国家视为家园,他们必须认识到作为个人,他们的人格认同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其按领土划界的国家的认同定义的。”[69]

在崭新国家形态形成过程中,建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认同就成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在新中国的国家形态下,在国家建设逻辑推动下,民族地区脱离原有封闭的政治共同体形式,通过社会改革、民族识别、区域自治等形成了统一的现代国家观念。“以国家为范围的公民以及公民教育,基本上与特定政体的维护有关。”[70] 所以新中国建立以后,在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指导下,形成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以及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政策,使公民教育内容与国家整体的发展结合在一起。虽然在西南广阔的民族地区,存在不同的文化差异和族群区别,但国家整合和统一的需要使 “教育的议题不只是有关文化差异的教养,要培养政治忠诚,以此作为文化差异的极限”[71]。而在其中,国家建设逻辑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扮演了重要角色,从政治制度层面推动这一进程的实现,人民民主的实现以及与区域自治充分结合,让各民族成员真实感受民主政治生活,感受到现代国家的内在吸引力,缓和了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与少数民族认同结构的内在紧张关系。如著名教育学家凯兴斯纳泰所说:“只有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的地方,在那里,只有当全体人民都学会以国民的身份去感受、去思维并且去行动时,才会有一个健康兴旺的国家出现。”[72]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一个崭新的外部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同步出现,由于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以及社会转型产生巨大力量,建构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个体化的力量逐渐成长。同时,作为一种政治共同体形式,民主政治已经成为国家政治建设主轴和社会基本共识,而现代公民则是个体对此有效的依存形式,此时的“公民的性质不仅是一种政治的共同体成员的身份,而且更是一种作用和能力,自由个体以此成为民主共同体事务中的有效成员”[73]。但这个过程并不自然而然形成的,需要公民教育的有效介入和积极引导,培养社会成员所需要的知识、情感和道德,并转化为实际社会行动。对于有浓厚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意识的西南民族地区,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力量也在逐步进入其中,在打破旧社会结构的同时,也引发新的社会结构的变动,经济发展的差距、文化传统的破坏以及社会分层加剧等使民族成员的个体意识增长的同时,也使其原来认同序列结构在发生变化,族群认同、宗教认同等认同形式正在复兴,而对国家的观念和认知出现了模糊化的倾向。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无法保证民族地区的社会有效凝聚成一个共同的价值,就可能出现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因此,公民教育对于现代国家认同的意义和作用就凸现出来,在使逐渐个体化的民族成员养成良好公民习惯和人格意识的同时,可以根据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原则,围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这一现实主题,通过有效途径和形式来优化少数民族序列关系,将国家的理想和价值转化为各民族人民普遍接受的信仰和价值,进而浸透到民族成员的日常生活中,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形成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与其他地区不同,少数民族公民教育在培养民族成员对国家认同过程中,其目标应当与该地区的地方性知识传统相结合,并不与少数民族成员个体追求冲突,因为“公民教育不是以追求真理为目标而是为了陶冶社会成员的人格,使其能在所属的政治共同体中,有效地实现个人的生命理想,并因此而强化和支持其共同体,所以公民教育不和其政治共同体对立”[74] 。换言之,只有在整个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中,以及在社会成员对国家热爱的基础上,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才能得到更好地保存,少数民族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同时,民族成员在进行公民身份转换过程中,并不是放弃其族群身份,也不是单向和无条件地服从于国家,他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国家各项公共规则提出质疑,以和平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表达诉求。这些目标和理念都应该在公民教育的过程中得以体现,也是对少数民族认同序列重构过程中的应有尊重,只有这样,才能在少数民族当中形成文明和谐、一体多元、有序团结的现代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