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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和班昭的教育思想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和帝时因窦宪谋叛事受株连,死于狱中。和帝数次召她入宫,令皇后、诸贵人拜她为师,号称“大家”,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女教师。从思想倾向来看,班氏都坚持儒家正统立场。班固修《汉书》,亦重复了对司马迁“其是非颇谬于圣人”的上述指责。班昭的女教思想同样是以儒家伦常为纲的。这样,人品的鉴定主要在道德行为方面,将智愚和善恶混为一谈。总的来看,《古今人表》的人品排列体现重德行、重政绩的原则。

班彪(公元3—54年),字叔皮,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人。光武帝时举茂才,任徐县令,因病免职。遂专心史籍,为司马迁《史记》续作《后传》数十篇。后任司徒府吏、望都长吏。

班固(公元32—92年),字孟坚,班彪之子。“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及长,遂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所学无常师,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165]可见他的学习方法类似扬雄、王充,不隶属于当时任何一个经学学派。他继承父亲的遗志,在整理班彪所作《后传》的基础上,开始修撰《汉书》。明帝令他为兰台令史,又迁为郎官、典校秘书。章帝时参与自虎观议经,并负责“撰集其事”,写成《白虎通》。他的主要精力用于撰写《汉书》,前后历时二十余年。“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和帝时因窦宪谋叛事受株连,死于狱中。

班昭(约公元49—120年),又名姬,字惠班,班彪之女,嫁给曹世叔为妻,早寡。博学多才。其兄班固死时,《汉书》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写出,和帝让她居于东观藏书阁,将其补撰而成。和帝数次召她入宫,令皇后、诸贵人拜她为师,号称“大家”,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女教师。名儒马融也曾登门求学,受读《汉书》。她又作《女诫》七章,为最早由女子撰写的专著,马融读后十分欣赏,令妻女学习。该书后被编入《女四书》,在整个封建时代一直是女子教育的主要教材之一。

班氏为史学之家,父子(女)三人学识渊博,注重求实存真,没有门户之见。班彪在《后传》略论中主张:“夫百家之书,犹可法也。若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由观前,圣人之耳目也。”从思想倾向来看,班氏都坚持儒家正统立场。班彪赞扬“太学、明堂、辟雍者,礼乐之府,诗书之林”[166]。强调“依五经之法言,同圣人之是非”,批评司马迁的《史记》“崇黄老而薄五经”“轻仁义而羞贫穷”“贱守节而贵俗功”[167]。班固修《汉书》,亦重复了对司马迁“其是非颇谬于圣人”的上述指责。与《史记》相比,《汉书》的编纂更体现儒家礼制和伦理道德。班昭的女教思想同样是以儒家伦常为纲的。班氏对汉代独尊儒术后政教与学术领域产生的一些问题也予以实事求是的揭露和批判,这些评述仍不离儒家思想轨道,但又不一味拘泥正统,许多看法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一、论西汉文教政策

《汉书》中对西汉一朝的政治教化活动叙述甚详,且多有简明扼要的分析评论。作者对汉初黄老政治的积极作用予以充分肯定。赞“惠帝拱已,高后女主制政,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刑罚罕用”。[168]赞“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169]认为文景之治可与西周成康盛世相比,可谓相当推崇。但也指出:“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170]而对武帝“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以及“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坛,礼百神,绍周后”等一系列措施,虽赞扬说“有三代之风”,但又指出:“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171]

由此可见,《汉书》对汉代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及措施并非完全赞同,特别是对朝廷重用经学之士的作法更是持有异议。《元帝纪赞》评价其“少而好儒。及即位,征用儒生,委之以政。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而上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孝宣之业衰焉”。[172]并进一步指出:

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征,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

经学与现实政治本有“古今异制”的矛盾,况且经秦毁学后经籍残缺,难以周全考据,学者各持己见,争执不决,这些都决定了不应当也不可能全用经术治事。武帝令诸儒草拟封禅礼仪时,就因群儒议论纷纭、泥古不化而将他们统统罢免。王莽醉心“制礼作乐,讲合六经之说。公卿旦入暮出,议论连年不决”,[173]以至疏于政务,成为新莽政权灭亡的一个原因。另外,大力选拔经学之士,“设科射策,劝以官禄”,导致经学“传业者寝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班固明确指出,其原因“盖禄利之路然也”,[174]起用这样的人当然难以有所作为。他说:

自孝武兴学,公孙弘以儒相,其后蔡义、韦贤、玄成、匡衡、张禹、翟方进、孔光、平当、马宫及当子晏,成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传先王语,其醖藉可也,然皆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彼以古人之迹见绳,乌能胜其任乎?[175]

他还批评了西汉经学中占统治地位的灾异之学,说灾异者“假经设谊,依托象类”,有时虽也能言中,但往往都没有好下场,故为“学者之大戒也”。[176]总的来看,班氏对西汉尊经学、用儒生的文教政策实施效果多有批评,尤其是猛烈抨击王莽“诵六艺以文奸言”,将其与秦“燔诗书以立私议”并列,作为殊途同归的乱亡之道。其所揭露的问题还是切中要害、值得借鉴的。

二、论人品与教化

《汉书》在品鉴人物方面以当时最为流行的性三品说为依据。《古今人表》序言中引孔子“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观点,并作了具体解释。“可与为善,不可与为恶,是谓上智。”“可与为恶,不可与为善,是谓下愚。”“可与为善,可与为恶,是谓中人。”这样,人品的鉴定主要在道德行为方面,将智愚和善恶混为一谈。

《古今人表》进一步将上、中、下三品各分出上、中、下三级,一共划分为九个等级,并将自远古至秦末所有名人分别列入。其中第一等级(上上)为圣人,有伏羲黄帝、少吴、颛顼、帝喾、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孔子和老子,显然是儒家道统的模式,但是将老子列入,反映了东汉中叶道家势力逐渐强大,并开始向宗教发展的背景。第二等级(上中)为仁人,著名人物有伊尹、盘庚、伯夷、叔齐、姜尚、周宣王、管仲、晏婴、颜渊、子思、孟子、荀卿、屈原等。第三等级(上下)为智人,著名人物有鲍叔牙、百里奚、介子推、孙叔敖、曾子、子贡等孔门多数大弟子。而第九等级(下下)为愚人,有共工、商均、纣、妲己、费仲。周幽王以及春秋战国多数无道亡国之君及误国奸臣。

总的来看,《古今人表》的人品排列体现重德行、重政绩的原则。将诸子及技艺之师均列入中人范围,例如墨子、庄子、商鞅、申不害、韩非、孙膑列在第四等(中上)。列子、孙武、扁鹊、王良、公输般、邹衍、吕不韦列在第五等(中中),吴起、苏秦、张仪、李斯等列在第六等(中下)。这一人品分类是培养和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是魏晋实施九品官人法的渊源所在。

《汉书》又因袭人性天授的儒家传统观念,认为“人肖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即仁、义、礼、智、信。这是人“能群”从而“胜物”的基础。要维持群居的社会生活,必须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才能避免“争心”,因此“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这就是礼与刑的由来。但刑法只是治国的工具:“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177]礼教德化才是求治的本源。《礼乐志》中指出:

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入之矣;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

与《史记·礼志》主张“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相比,这里更强调以礼乐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儒家礼治的积极引导、规范的色彩更强。《食货志》中叙述了先王之教的概要。主张教化从民间基层开始:“于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其培养和选拔人才的程序是:

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

这些主张虽然都出自儒经,但亦经作者的加工,观点更清楚,条理性更强,构成相当完整的理想教育体系的框架。尽管在古代始终不具备实施如此普及化教育的条件,但它所体现的基本思想原则对古代教育还是有重要影响的。

三、班昭论女教

封建时代妇女处于从属于男子的地位,被剥夺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一般来说也享受不到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权利。但古代并非没有女子教育,古代女子教育在男女有别的原则下,限定于家庭内部进行,并有专门的教育内容,主要是遵守“三从”“四德”的伦理道德,[178]培养家庭生活中的礼仪行为规范和操持家务的技能。儒家是积极提倡女子家庭教育的。《礼记·内则》分别阐述男女教育,幼年期即略有区别,十岁以后男子出外就学,而女子则居家学习内事。西汉刘向撰《列女传》,分门别类讲述古代贤德女子的事迹,目的是为女子树立效法的典范,为古代第一部专供女子使用的教材。开始从思想理论的角度系统阐发女子教育意义和内容的,则是班昭的《女诫》。

《女诫》是班昭晚年所作,是写给家中女性后代的,全文收入《后汉书·列女·班昭传》。她谈到该文的写作动机:“但饬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于是“作《女诫》七章,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助汝身去矣”。这正是古代重视女子教育的原因。如果说男子教育主要是为了“自谋”事业作准备的话,那么,女子教育主要是为了“适人”,即为出嫁后作贤妻良母打好基础。女子如果缺乏闺教,不懂为人妇之礼,就可能为夫家所不容,不仅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忧患,还会败坏娘家的名声。班昭对世上忽视女子教育的现象提出了批评,她说:

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方斯二者,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其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义礼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

夫妇之道需要双方共同遵循,都要具备贤德才行,而人们却往往以为只是丈夫如何更好地驾御妻子之事,这是造成“但教男不教女”的原因。如果妻子不懂礼义伦常,就很难服侍好丈夫。班昭完全是从贯彻封建礼教的角度来强调女子教育的意义,不过她主张女子也应和男子一样受教育、明事理,在当时还是独树一帜的观点。

班昭以传统的阴阳说为依据,论述了女子的地位。她说:“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因此卑弱是女子为人处事的根本原则。这在女儿出生时的习俗便已体现: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

要教女子“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总之要有卑弱下人的意识,小心谨慎地过日子。文中强调:“修身莫若敬,避强莫若顺,故曰:敬顺之道,妇之大礼也。”按照这种原则,女子没有个人的权利,甚至没有个人的人格可言,完全被置于附从的地位。

女教的核心是恪守夫妇之道。《女诫》将其说成是“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敬顺首先是对夫而言,即使是恩爱夫妻,也不能恣意纵语,更不能争讼于是非曲直,导致夫妻反目。文中宣扬:“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女子必须从一而终,因而更须专心事夫,以求长久维持丈夫的欢心。

在专心事夫的同时,又必须和夫家成员搞好关系。首先是舅姑(即公婆),即使妻子深得夫爱,如果不合舅姑之心意的话,丈夫难违父母之命,也有可能危及婚姻,因此必须懂得曲从舅姑:“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即便公婆的话是错的,也必须顺从,不得争辩。其次还须与叔妹(即丈夫未出阁之妹)和睦相处,因其言辞对舅姑有很大的影响力。“由此言之,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复不可失也。”“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人难免有过失,再贤惠的媳妇也不可能无可挑剔。而“和则谤掩”“离则恶扬”。关系和谐,有过错也不会计较,反之则激化矛盾。一些为人妻者就是因为不明白这个道理,嫂妹不和,以至“美隐而过宣,姑忿而夫愠”,最终还是自己吃亏,因此对叔妹要注意谦顺,则足以致和。

为人妇的职责就是勉力操劳家务,侍奉好夫君、公婆及全家人。因此必须做到:

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其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所闻,黜辱之可远哉?

这些观点全都是要求为人妇者要屈从、谦顺、勤勉,不过在封建礼教无法抗拒的时代,对女子还是有明哲保身的教育意义的。

班昭还论述了女子的行为规范,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她说:

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蛊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古人有言:“仁远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此之谓也。

班昭尽管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极端言论,但也不提倡女子有才,而重在德行方面。她不看重容貌美,强调女子庄重娴静的人品、教养有素的语言、动静有法的举止、讲究整洁卫生的作风,以及操劳家务、款待宾客的能力,从女子修身的角度看还是有一定借鉴价值的。班昭完全站在封建礼教的立场上论述女子教育,比起前儒的零散观点来,在系统化、通俗化以及操作性方面均有所发展,特别是她以女子的身份来表述这些思想观点,更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女诫》中大道理的说教不多,更为注重剖析利害得失,提供较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说服力,这些都是该文能够长期作为女子教育主要教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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