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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教育主导与主体的双向性原则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落实“发现教育”。高校创新人才本身的高位目标和个性化人才培养的长远眼光,在教育层次上提出了教师“让位主体”的更高要求。就高校创新人才个性化教育而言,自我教育不应仅是一种学生自我的主动教育,大学生应该在自我了解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我的兴趣和特长所在。

1.落实“发现教育”。高校创新人才个性化教育作为一种个性化教育,从其名称和内涵上看,首先是一种教育,教师在其中发挥着必不可少和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这是一种基于学生个性的教育,因此,它又是一种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你教我学”的单一化教育模式,教师不再是教育的主体,转而成为教育教学的客体,他们不是单纯的知识灌输者,更像是一个引领者,启示着学生按照一定的教育目标发展。苏格拉底就说过:“教育不是灌输,而是点燃火焰。”

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他的《什么是教育》中写道:“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一个灵魂。”这句话一方面从字面意义给创新人才个性化教育以要求,“摇动”一棵树也好,“推动”一朵云也罢,抑或是“唤醒”一个灵魂,归根到底是一种客体的外力作用,替代不了学生主体从内心和自我角度的内驱力,这种内驱力就像是对一棵树的深根厚植,知识是土壤,能力是躯干,智慧是中枢;另一方面,它从内涵上启示我们,教育的本质是一种精神化的活动,基于个性和创造性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更应是一种对于大学生内在精神的观照,教师永远无法逾越“精神主体”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对大学生内在精神的指引与向导。

高校创新人才本身的高位目标和个性化人才培养的长远眼光,在教育层次上提出了教师“让位主体”的更高要求。因此,高校要发挥主导性作用,通过“发现教育”,积极地去发现大学生不同的个性特征,挖掘每个人内在的不同潜质,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开发每个学生不同方面的智能。在教育目标上,明确并制定适合全体学生和每个学生全面自由发展的整体性目标和个性化目标;在教育途径上,通过“渗透式教育”,综合利用情景假设、信息积聚、心理暗示、平台融合等多种教育形式,帮助学生自己去认识问题、认识自己,从而认清发展方向,找到问题的解决方式;最后,在教育主体也就是主导作用最终实施的主体上,通过对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教育责任者、学生之间相互作用与影响及工作方方面面的渗透,实现对大学生教育的全方位渗透。

2.启迪“自我教育”。事物发展的内因决定事物发展的结果和方向,作为个性的首要特征,主体性是个性发展的内在动力,对于高校创新人才个性化培育而言,只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发挥教育工作者的外在引导作用,实现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终极诉求。

借鉴苏联著名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苏霍姆林斯基“自我教育”的概念,“自我教育是个体把自身作为教育对象,按社会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发挥主体的自主性,主动求教,使自己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活动”。[25]苏霍姆林斯基非常重视自我教育的作用,他反复强调:“自我教育是学校教育中极重要的一个因素”“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26],而且在苏霍姆林斯基的自我教育内涵中,个性被提到了前提和基础的位置,自我教育一定是基于学生个性发展基础上的主动教育,在充分观察、认识和了解自己的基础上克服自己、强制自己、战胜自己。

就高校创新人才个性化教育而言,自我教育不应仅是一种学生自我的主动教育,大学生应该在自我了解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我的兴趣和特长所在。一方面,自我教育要求大学生进行自我觉醒和自我设计,提高自律、自省、自主的意识,有的放矢地进行规划设计,特别注重对于创新的认识;另一方面,在创新人才个性化培育中,学生自我的教育应当是基于探索精神的创造性的学习,创新的学习带来创造性的成果,也必然能从根本上激发一个人的自尊感和荣誉感,形成继续向着更高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目标进阶,这是一种递进的叠加效果的学习理念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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