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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知识共享的进化博弈及其模型构建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城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的过程可以认为是多重合作博弈的过程。大学城知识共享分为大学城各高校内部的知识共享和大学城各高校间跨组织的知识共享。大学城科研知识主要是指大学城中存在于科学研究中的知识,该类知识具有很强的知识竞争力和保密性质。大学城的科研知识和传授知识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大学城知识的不断创新。

第二节 大学城知识共享的进化博弈及其模型构建

一、大学城知识共享的进化博弈

演化博弈论是把博弈理论分析和动态演化过程分析结合起来的一种理论。演化博弈论源于生物进化论,相当成功地解释了生物进化过程中的某些现象,并在分析社会习惯、规范、制度或体制的自发形成及其影响因素等方面,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并逐渐发展成一个经济学的新领域[79]

演化博弈的基本思路是: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博弈群体中,博弈方进行着反复的博弈活动。由于有限理性,博弈方不可能在每一次博弈中都能找到最优的均衡点。于是,他的最佳策略就是模仿和改进过去自己和别人的最有利战略。通过这个长期的模仿和改进,所有的博弈方会趋于某个稳定的策略,这个稳定的策略被称为“进化稳定策略”(ESS)。当某个系统中的所有参与者都采取“进化稳定策略”时,那么采用其他策略的个体将无法侵入这个系统,或者说,它将在自然选择的压力下改变策略或退出系统[80]。进化稳定策略(ESS)是进化博弈中一个描述进化过程稳定状态的概念,能够描述动态系统的局部稳定性。

大学城是高等学校的集聚,也可以称为大学集群,如从整体上将它视为高等学校的集合体,则大学城是一种典型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作为知识密集型组织,其基本特征是:知识是组织运作的核心资源;组织创造价值的核心资产是知识。大学城知识共享是指在大学城中,各高等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知识(传授知识和科研知识)通过各种交流方式为大学城其他高校的教师或学生所共同分享,从而转变为整个大学城的知识财富,促进大学城知识的连续传递和不断创新。高等教育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学城区域集聚的优势、大学城综合实力的提升和大学城的学科交叉融合是大学城知识共享最主要的动因。

大学城各高校只有从大学城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尽量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若是过于注重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考虑大学城其他高校的利益,这种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只有大学城各高校凭借集聚的优势在一定制度的保障下加强合作,选择知识共享,才能使大学城各高校得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取得双赢的结果。大学城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的过程可以认为是多重合作博弈的过程。

由于大学城中各高校是有理性的群体、大学城知识共享也是非对称性的,所以采用非对称的进化复制动态博弈进行分析。将大学城各高校看成是决策的主体;每个高校可以选择知识共享或知识不共享,形成决策主体的策略集;大学城各高校选择知识共享或选择知识不共享是基于知识共享可以给他们带来预期的收益。假定大学城每个高校都是有理性的,那么最大收益的策略就是所有大学城成员都选择知识共享。为了简单地分析问题,以下将分析大学城两个高校之间的博弈。

二、大学城知识共享的进化博弈模型构建

大学城知识共享分为大学城各高校内部的知识共享和大学城各高校间跨组织的知识共享。大学城各高校内部的知识共享属于组织内的知识共享,目前相关研究已相对完善;而大学城各高校间的知识共享属于跨组织的知识共享,相关研究资料还不是很多,所以大学城各高校间跨组织的知识共享是本书研究的重点。

1.大学城知识共享的特征

大学城各高校间的知识共享与其他组织的知识共享不同,有其自己的特征:

(1)根据高等学校的功能定位,我们可以认为大学城的功能主要是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根据大学城知识对象范畴的不同,将大学城内的知识分为大学城科研知识和大学城传授知识。大学城传授知识主要是指用于培养人才、教书育人的知识,该类知识主要是大学城内传授给学生的知识,不具有机密性,不同于企业知识联盟中的核心知识或是涉及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性技术。大学城科研知识主要是指大学城中存在于科学研究中的知识,该类知识具有很强的知识竞争力和保密性质。大学城的科研知识和传授知识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大学城知识的不断创新。所以大学城的知识共享可以分为大学城传授知识的共享和大学城科研知识的共享两大部分。

(2)大学城各高校知识共享博弈的过程是基于各高校合作的基础上知识不断创新、传递的过程。各高校是共享知识的提供者,同时也是知识共享的接受者。

(3)大学城各高校由于集聚优势的特征以及相关制度机制使得各高校信任度增强,合作交流的频度和深度都比较高,能确保各高校的最终目标是大学城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4)通过知识共享,大学城各高校在科研知识和传授知识两个方面的知识存量和知识创新能力都将得到不同的增长。但由于受到知识吸收能力的影响,知识存量和知识创新能力增长情况也会不同。我们将知识共享引起的知识创新所产生的价值视为新增价值(V)。

2.进化博弈模型构建

在大学城知识共享的博弈过程中,用πi(i=1,2)表示大学城各高校不选择知识共享时的正常收益,同时大学城各高校通过知识共享还将获得直接收益和新增价值(V)的收益。

(1)各高校直接的收益是指各高校选择知识共享策略时吸收对方提供的知识所带来的收益,它受三个因素的影响:

①对方高校的知识水平,可用Ti(i=1,2)表示传授知识水平,用Ri(i=1,2)表示科研知识水平,Ti和Ri与所属知识的知识特性相关,一般与知识共享的收益成正比。

②对方高校知识资源的可共享度,传授知识和科研知识的可共享度分别用βi、δi来表示。大学城各高校提供共享的知识资源越多,越容易选择知识共享的策略,各高校获得的知识收益就会越多。在大学城知识共享中,传授知识一般易表达、易传播;而科研知识一般不易传播,系统性程度高,具有保密性。一般来说,传授知识的可共享度大于科研知识的可共享度(βi>δi)。

③高校自身知识转化的收益系数,传授知识和科研知识的知识转化收益系数分别用αi、γi来表示。大学城各高校对共享知识的转化能力不但取决于共享知识的特性和高校自身的知识吸收能力水平,还受到大学城集聚优势的重要影响。如大学城地理位置非常近、大学城各高校文化差异小、文化相容性高、大学城集聚的知识资源丰富等都对大学城各高校的知识转化、吸收能力有正面作用。

结合上述三个因素,大学城知识共享带来的直接收益可以用αiβiRiiδiTi来表示。大学城高校A和高校B不同的直接收益可分别表示为α1β2R21δ2T2和α2β1R12δ1T1

(2)大学城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策略时,通过各高校间的知识流动、知识转移和知识吸收会产生新知识的创新。用mi表示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策略时产生知识创新的概率或产生系数,用Vi表示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策略时产生新知识所带来的价值或利益,miVi可以表示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策略时知识创新产生时带来的利益。

(3)由于大学城在博弈前没有相关制度保障知识共享的顺利进行,大学城各高校在知识共享的过程中还是存在风险性,尤其是科研知识会面临泄漏核心知识的风险。大学城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策略时存在的风险系数用li来表示,用li(Ri+Ti)表示各高校在选择知识共享时所付出的成本,也可以认为是选择知识共享策略的负效果。

综上所述,当大学城高校A和高校B双方都选择知识共享策略时,高校A和高校B的收益分别为π11β2R21δ2T2+m1V1-l1(R1+T1)和π22β1R12δ1T1+m2V2-l2(R2+T2)。若高校A和高校B双方都选择知识不共享策略时,高校A和高校B双方都只能得到正常收益π1、π2。假设高校A选择知识共享,而高校B选择知识不共享,则高校A不但没有新增的直接收益,而且还要为选择该策略付出成本,此时的收益为π1-l1(R1+T1)。若高校B选择知识共享,而高校A选择知识不共享,则高校B的收益为π2-l2(R2+T2)。

大学城内高校A和高校B的知识共享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见表3-1所示。

表3-1 知识共享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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