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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商朝,教育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行为,国家把教育看作行政事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奴隶制国家直接操纵和控制教育,教师也由国家的官吏直接担任,学校的教育机构和政治行政机构功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中国古代的官学教育制度已初显雏形。由于政教不分,泮宫同时也是举行饮酒、献俘等典礼之所在。西周学校以“六艺”为教育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

一、夏朝学校的出现

中国早在“五帝”和“虞舜”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早期学校的雏形,夏朝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从夏朝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来看,夏代已具备了学校产生的一般条件,据文献记载,‘庠’、‘序’、‘校’被认为是夏代的学校”[14]

夏代基本上延续了虞舜时期就已经出现的“庠”教育,不过又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礼记·王制》记载:“虞氏养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在国家和等级制度已经出现的夏朝,教育也逐渐成为贵族和统治阶级所享有的特权。“庠”已经成为奴隶主贵族养老的地方,学校是贵族开设,当然也是奴隶主后代接受教育的机构,“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德教,而“孝”又是德教中的主要内容。

《礼记·明堂位》:“序,夏后氏之序也。”《古今图书集成·学校部》:“夏后氏设国老于东序,西序为小学。”“序”这种学校的教学内容,可以从它的文字起源加以探索。“序”,从广,予声。广与房屋有关,从字形上看,“予”像一个人拉弓射箭,所以,序在古代是指练习射箭的场所。《孟子·滕文公上》也写道:“序者,射也。”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夏曰校”,“校者,教也。”《说文解字》上说:“校,木囚也。从木,交(jiào)声”。是由木头围成的养马之所。夏朝尚武,在奴隶制度刚刚建立的夏朝,部落之间的征伐、掠夺现象十分频繁,统治者注重武术教育,军事训练是当时教育的重要内容,后来“校”就演变为习武、比武之所。

夏朝出现的学校——“庠”、“序”、“校”,是中国早期的教育形式,虽然它们还不是独立的、专门的教育机构,但为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开创了先河,对后来教育沿着官学道路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商、周的教育都是在继承夏朝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为教育开创了一个新的历史

二、商朝官学教育的萌芽

据古书记载,商代的学校主要有“庠”、“序”、“学”和“瞽宗”四种。

“庠”在商代被统治者继续保留下来,它的教育意义更加突出,已经成为统治者打着“孝”的旗号,向各阶层人民推行孝、悌,以规范人们行为的教化机构。

在商朝,“序”进一步又分“东序”、“西序”,前者为大学,在国都王宫之东,是贵族及其子弟入学之地;后者为小学,在国都西郊,是平民学习之所。此时序不仅是军事训练的场所,还增添了“礼”的教育内容。发展到后来,习射成为一种形式,通过习射达到“明君臣之礼”、“明长幼之序”的目的。[15]

商朝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有增加,出现了新的教育机构,称为“学”与“瞽宗”。《礼记·明堂位》:“殷人设右学为大学,左学为小学,而作乐于瞽宗。”《礼记·王制》:“殷人养国老于国学,养庶老于左学。”郑玄注:“右学,大学,在东郊;左学,小学,在国中王宫之西。”可见,“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商朝的教育出现了新的内容,“学”和“瞽宗”是进行礼乐教育的主要场所。此外,天文、历法、算学也已成为学校教学的内容。

在商朝,教育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行为,国家把教育看作行政事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奴隶主贵族非常重视学校教育,学校不仅是他们培养接班人的场所,还是他们宣扬礼教、统治人民思想、维护政治统治的工具。奴隶制国家直接操纵和控制教育,教师也由国家的官吏直接担任,学校的教育机构和政治行政机构功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中国古代的官学教育制度已初显雏形。

三、西周官学教育制度的建立

西周继承了商代的教育制度,建立了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官学教育制度,形成了居于当时世界先进水平的六艺教育。

(一)教育制度

西周的官学大致分国学和乡学两级。

1.国学

西周的“国学”是专为奴隶主贵族子弟设立的。按入学年龄和程度分成小学、大学两级,小学设在宫廷附近,大学设在近郊,天子与诸侯的大学名称各异。

(1)小学

西周的天子和诸侯都办有小学。《礼记·王制》说:“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可见,天子的小学主要设在宫廷之内。《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注云:“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说的是诸侯小学中的优秀者,可以被推荐到天子大学中学习。

西周时期规定,王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公卿长子、大夫嫡子,十三岁入小学,二十岁入大学;其余众子则十五岁入小学。但当时的教育还处于刚开始发展阶段,入学的年龄和年限在西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的诸侯国之间是很难做到统一的。

(2)大学

《礼记·王制》:“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可见,天子和诸侯也都设有大学。

辟雍是当时的最高学府。辟雍亦作“璧雍”,本是西周天子为教育贵族子弟设立的大学,取四周有水、形如璧环为名。《古今图书集成》载:“周承四代之制,立四学于京师,辟雍居中(即成均),东胶在左(即东序),瞽宗在右(即右学),虞庠在国之西郊,其在侯国之都者曰泮宫,自乡遂而下,则庠序并设。”可见,周天子的大学已有分科教学的趋势:周天子的大学以辟雍为中心,四周环以不同内容的东学(东序)、西学(瞽宗)、南学(成均)、北学(上庠)。其中东学主要习武,西学主要学礼、祭祀,南学主要学乐,北学主要学书、念数。中间的辟雍,也称太学,主要是习射练武之地。

泮宫是诸侯的大学,其东、西、南三面有水池,形似半璧,因其半于辟雍,故称为泮宫、泮水。其规模小于辟雍,大于乡学,用于教育诸侯国中的贵族子弟。由于政教不分,泮宫同时也是举行饮酒、献俘等典礼之所在。《诗·鲁颂·泮水》:“思乐泮水,薄采其茆。鲁侯戾止,在泮饮酒……明明鲁侯,克明其德。既作泮宫,淮夷攸服。矫矫虎臣,在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可见辟雍和泮宫除了是教育场所外,也是贵族成员集体行礼、聚会、游玩、练舞的休闲娱乐场所。

2.乡学

西周的乡学是为当时的统治者培养工作人员的乡村学校,一般都是为奴隶主和部分庶民子弟设立的,规模比较小,教育的内容也比较简单,一般都是以道德教化为主,以此来控制下层阶级的思想,达到政治统治的目的。

乡学是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因地方区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校中的优秀者或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后来,人们专用塾称呼私人设立的学校,叫私塾。庠、序成了乡学之名。学则和校合并,成为教育机构的通称,一直沿用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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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四学图

此外,西周时代也极为重视幼儿教育。西周设有专门的幼儿教育机构,国子与公卿贵族子弟可以聘请专门的教职人员来担任,一般子弟只能在家接受家庭教育,父母就是幼儿最初的教师。

(二)教育内容

西周学校以“六艺”为教育的基本内容。所谓“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六艺”萌芽于原始社会,形成于夏代,商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到了西周就更加完善。

1.射、御

今天我们称六艺的顺序是“礼、乐、射、御、书、数”,这实际上是承接周代以来的称号,它表明周王朝对礼乐知识的重视,及它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来看,射、御是排在礼乐前面的。“射”是射箭技术的训练;“御”是驾驭战车技术的培养,射箭技术是原始社会人们为了捕捉食物和防卫必须练就的本领,后来也一直都是部落、国家之间进行战争的重要技术。对战争频繁的奴隶社会来说,驾驭车马的技术也是非常重要的。《尚书·甘誓》上说:“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可见,西周时期,作战以兵车为主力,以弓箭为主要武器。周王朝的教育,首先需要培养军事骨干,以备驾驭部属,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同时还可以攻打他族,掳掠财物和奴隶。所以,射、御是周王朝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是重要的练武场所。当周朝政权稳定之后,统治者才从重视射、御转为重视礼乐、教育。

2.礼、乐

“礼”包含政治、道德、行为习惯等内容;“乐”包含音乐、舞蹈、诗歌等内容。“礼”起源于祭礼,原始社会的人通过祭祀来表达敬奉神明的虔诚之意,在祭礼中有教育的成分,所以也被称为礼教。原始的宗教祭祀,主要是图腾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巫术活动等。随着社会阶级的分化,原始宗教中的礼教也逐渐向等级社会人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的内容也出现了阶级分化。“礼”刚开始是关于祭祀、宴饮、军事、婚丧等的一整套礼仪,后来就演变成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行为规范等,并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成均”,开始是乐教的场所,随着宗教祭祀和社会的发展,乐教已经不单是教育音乐知识,还力求通过美学来修养身心。《礼记·文王世子》:“礼所以修外,乐所以修内。”可见乐的主要作用是配合礼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礼重在约束行为,乐重在调和情感。

周王朝“以礼造士”,礼教的内容被认为是立国之本,学校中亦以礼为“六艺”之首,连射、御中也渗透着礼、乐教育。《礼记·射义》记载:“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说明在当时,礼是评定射艺的准则之一。礼乐与射御一起称为“大艺”,是贵族从政的必备之术,在大学阶段要深入学习。

3.书、数

“书”是识字教育,“数”,包括读、写、算基础文化课,书与数称为“小艺”,是民生日用之所需,在小学阶段是必修课。

“六艺”教育的特点是文武并重,知能兼求,并依照年龄差异及学科不同而施教。“六艺”服务于奴隶主阶级的需要,但也反映了教育的普遍规律,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教育特征

1.“学在官府”

“学在官府”也称为“学在官守”,是西周教育制度的主要特征,意思是说学校和学习都在官府中。“学在官府”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首先,国家掌握生产资料是“学在官府”产生的根本原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16]。周王朝的全部土地和人民在名义上都属于周王所有,奴隶主掌握社会的生产资料,这使得他们能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各种脑力活动。同时,也为奴隶主兴办学校提供了物质基础,这是“学在官府”产生的深刻社会原因。

其次,有限的生产力水平是“学在官府”产生的直接原因。西周时期,书写的工具是刀笔,以拙陋的工具在粗笨的材料上制作出书册,不仅极其繁重,也十分昂贵,只有官府才有制作书册的人力和财力,因而只能“惟官有书,而民无书”。礼、乐、射、御是西周重要的教育内容,而教书学习所用的器具,也不是普通人家所能购置的,因而只能“官有其器,而民无其器”。在这种情况下,教育也只能在官府中进行。

再次,世袭的氏族宗法制度,是“学在官府”产生的另一重要原因。“为官者世世为官,为民者代代为民,又由于官守学业,为官之父,兼而为师,传其所学;官之子,则就其父学,习其业,谓畴人子弟”。古代,子入官府,各从父学,称为畴人子弟,这种对学术的垄断,造成了“惟官有学,而民无学”。

西周只有官府有学,民家私家无学术,士子们要学将来为官必须掌握的知识,只能有求于有官府,学之于官府。

2.“官师合一”

“官师合一”是奴隶社会学校教育的共同特点。西周的教师还未成为单独的职业,皆由国家的官员担任。

周礼·春官·大司乐》:“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西周的国学由大司乐主持,同时,他也是国家的礼官,负责宗教祭祀和国家典礼之事。大司乐下设教官乐师、师乐、保乐、大婿、小婿等,他们分别担任教学工作,除了师乐、保乐外,其他的都是国家的礼官。

各级乡学由大司徒负责,以下分别由乡师、乡大夫、州长、党正等行政长官兼管,在乡学供职施教的教师还有父师和少师,他们都是乡里退休的大夫和士。《尚书·大传·略说》记载:“大夫士七十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

在西周,教育机构和政治机构是分不开的,这种“政教合一”的教育制度,培养了大批国家需要的人才,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奠定了中国古代官学教育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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