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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职能的恢复期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面向市场的政府职能的恢复期是指1978年到1984年。1978年3月18—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标志着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这为高校的科学研究以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明确了指导思想。在以上方针的指引下,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逐步恢复,并进入重建阶段。此外,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与转化,我国还开始尝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职能的恢复期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面向市场的政府职能的恢复期是指1978年到1984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很快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随着各项经济工作进入恢复阶段,我国的科学技术工作也以解放科技第一生产力为目标,开始孕育着历史性转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一方面我国政府原有的一些职能被逐渐恢复,另一方面,人们在实践中开始面向市场,积极探索新的政府职能,启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1978年3月18—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标志着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会上,邓小平作了重要讲话,号召“树雄心,立大志,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重申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大会通过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在1980年通过的《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发展的方针是: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应当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厂矿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积极吸收国外科技成果。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这为高校的科学研究以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明确了指导思想。在以上方针的指引下,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逐步恢复,并进入重建阶段。

这一期间,我国逐步恢复了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程序、科技成果的技术经济鉴定办法,以及工矿和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直接联系制度等等。此外,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与转化,我国还开始尝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1980年末,沈阳市和武汉市科委在国内率先成立了开拓技术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并举办了技术交易会,产生了早期的技术市场和初期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这一阶段,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通过立法保障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1980年10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和维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首次指出“对创造发明的重要技术成果要施行有偿转让”。在国内立法的同时,我国也加入了主要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包括《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80)和《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1984)等。这一阶段出台以下法规政策也激励了包括高校科研人员在内的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技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了高校科学研究与生产的联系与合作。这些法规政策包括:1978年12月,国务院批准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发明奖励条例》;1979年12月,国务院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2年3月国务院颁布《合理化建议和科技改进条例》;1984年3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总体上看,这段时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恢复和重建为主,虽然我国政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技术市场,促进成果转化的新形式,为改变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度行政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单一以及科研与生产脱钩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是这一阶段并没有全面宣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市场经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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