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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教育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内涵,也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充分表明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要求。因此,理应把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摆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位置上,切实抓实抓

公民意识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视角

任允晓

摘 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要求,也是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重要途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内涵,也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高校要通过采取两课教学与渗透式教育相结合,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加强校园公民文化建设等途径开展公民意识教育。

关键词:公民意识 思想政治教育 途径方法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充分表明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要求。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公民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依据,以自身作为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感受与理性认识和行为取向。[1]在校大学生是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实践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他们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养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也是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重要途径。

一、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内容

(一)国家意识

国家意识,是公民个体基于对自己祖国的历史、文化、国情等的认识和理解,而逐渐积淀而成的一种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主要由国家主权意识、国家利益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构成。它是一种政治意识,同时也是一种文化意识。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教育是一脉相承的。国家意识是爱国主义的基础,爱国主义是国家意识的核心,一个人有强烈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意识,才能忠实于国家,服务于国家,主动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事务,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对大学生进行国家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的教育,促使其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引导他们发扬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主体意识

“主体意识是指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体,对其存在地位、价值和主观能动性的自觉意识。”[2]国家和公民的关系确定了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进一步固化了公民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不仅仅是一种自我意识,更是一种参与意识,即公民个人充分意识到自己作为国家和社会行为主体而存在,为使自己存在的价值得到实现,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参与竞争。因此,我们要尊重大学生的独立人格,培养他们在社会活动中的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通过他们对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积极参与,使他们的公民意识不断得到增强和内化,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权利和义务统一的意识

在公民社会里,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这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涵。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必须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政治、法律上的义务。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道自己拥有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利和基本自由,要有政治参与热情和监督意识;同时,公民享受权利的时候,必须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政治、法律上的义务。对大学生进行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教育就是要一方面克服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多元化对大学生造成的重权力轻义务、重视自身权利忽视公共利益等错误观念,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保障学生各项权利。

(四)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指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公民所应当具备的与现代化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现代文明形态相适应的法律素养、法律价值观念和法律精神。我国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只有每个公民形成自觉的法治意识,并见诸行动,才能使法治关念、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们生活中的信念和准则,从而建立起普遍有效的法治秩序。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从“社会人”的角度出发,尊重法律的尊严、真正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大学生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做一个积极负责又遵纪守法的公民。

(五)公德意识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遵循的行为准则,社会公德和法治意识相互作用、相互补充,在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型的复杂时期,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生着巨大变化,也引发了种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对大学生产生消极影响,使他们出现公德意识淡漠、诚信缺失、行为失范等现象。因此,要针对大学生道德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文明实践,积极倡导社会主流道德规范,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公共道德意识和文明习惯,从而更好地维持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必要性

当前,大学生群体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关注社会发展,具备一定的平等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环保意识等现代意识,但由于我国现代社会的整体发展程度还不高,加之缺乏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从总体上来说,公民意识还比较薄弱,与公民社会的客观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亟待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

(一)公民意识教育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核心,而现代公民意识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基础。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在《走向现代化》一书中指出:“许多致力于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正是在经历了长久的现代化阵痛和难产后,才逐渐意识到: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转变为现代公民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获得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为现代化国家。”[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成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固定化了的身份界限逐步淡化,人们社会角色变换的机会增多,频率加快,不同社会成员之间进行着平等的竞争,这就把不同社会成员共同的基本角色——“公民”突现了出来。作为公民的大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只有切实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才能使大学生个体要素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有效契合,更好地促进其全面成长与成才。学校教育具有系统性、目的性的特点,对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也对全社会公民意识的形成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因此,理应把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摆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突出位置上,切实抓实抓好。

(二)公民意识教育拓展和丰富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

传统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指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内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主要研究的是思想、政治、道德方面的问题,其理论的内涵具有时代的合理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在经济、政治、法制和社会管理等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人们的社会角色越来越突出,这就要求人们以公民的身份来参与平等的市场经济竞争,以自主的理性的行为方式参与经济生活,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迫切需要现代化价值观念、伦理精神和道德观念的支撑,需要更多地发挥经济、社会、法制、道德等层面的管理和调节职能,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相对单一的“政治”内涵已经无法涵盖现实的社会生活,教育的理论说服力和实际效果亦极受影响。公民意识作为一种现代化社会意识,是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教育的内涵更加宽泛。从对象上来说,公民意识教育具有普遍性,是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教育,我们所期望的公民教育是致力于使绝大多数大学生达到社会公民的目标,而不是以培养个别优秀社会成员为目标。从目标上讲,公民意识教育具有广泛性,公民意识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国家成员——合格的公民,帮助学生学习公民知识、形成公民技能以及养成公民德行、知晓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知识,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从内容上看,公民意识教育涉及维系、保障、发展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的法律、经济、道德、生态环境、国际理念诸领域,公民教育在以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为中心的同时,还须涵盖道德、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的教育。由此可见,公民意识教育贴近大学生现实生活,对大学生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强化了大学生的社会角色的认同,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特征。

(三)公民意识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途径

一直以来,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以价值理论上的正面统一灌输为主,它将学生作为灌输对象,并强制性地要求学生遵守所学内容,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参与性、创造性,忽略了实践活动,无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能使学生自觉地将思想政治的“他律”转为“自律”;二是在中国社会的转型期,社会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出现多样性,大学生独立性、选择性、多边形、差异性日益增强,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要求方面“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社会现代化发展水平,也与大学生的现实生活严重脱节,使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冷漠、疏远甚至逆反的心理,致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被严重削弱。公民意识教育把公民实践和参与摆在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位置上,强调培养学生自身的主体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国家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社会地位和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参与民主政治活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通过实践活动对社会中存在的多元化价值观进行自由探索和理性思考,通过学习评价分析和批评性思考等办法来形成本人的价值观体系。同时,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面对不同的利益诉求,每个公民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选择的权利,但每个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对国家、社会、公众的义务,不能违反社会公德良俗,这就使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更加具体化,从而紧密联系现实,避免了思政教育的空洞化,提高了教育的实效性。

三、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方法和途径

(一)要把思政理论课教学和渗透式教育有机结合

思政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在思政理论课教学中应该突出公民教育的内容,注重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把公民意识教育融入大学德育中。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教学中,要突现公民意识这一教学目标,把教学内容重构于社会的需求和公民意识的培养,突出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学生能够系统了解公民的权利、义务,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养。此外,在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也要进行潜移默化的渗透式教育。学校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学生的规定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听取、吸收学生的意见。在学校的各项教育管理中要充分发挥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作用。在事关学生利益的事项出台前,要通过召开学生论证会、学生议事会以及公告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听取同学意见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教育引导学生、给予学生责任的过程,让学生在参与中不断提高公民意识。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西方发达国家在公民意识教育中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积极提倡社区为本的教育,其目的是要使学生回到非学校的社区中,使学生在真实社会环境中体验公民身份。大学生将自己的主体意识、公德意识,以及民主法制的观念在社会实践中予以检验,才能达到知行相统一。高校要积极的组织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建立经常性的学生社会参与机制。我们要给予大学生更多参与政治机会的现实背景。在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上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应拓宽表达意愿的渠道,理解和重视他们的想法;在其他热点问题上,也应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参与途径,引导他们关心国家政治的热情,锻炼参政议政的能力。要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献爱心工程活动、希望工程活动、社会调查活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感悟,充分认识到公民意识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的重要意义,通过实践,提高大学生对公民意识的认识程度,从而使他们自觉地按照公民的要求支配自己的行为,使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要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

校园文化具有公民教育功能,校园文化对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的培养既有显性约束力,又具有隐性感染力。在一个充满平等意识、责任感,广大师生的民主权利能得到高度重视的校园文化环境中,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履行公民行为的自觉性也会大大增强。学校的教育理念、管理风格、纪律规则、教育者的态度、人际交往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和习惯、沟通信息的模式、与社会交往的形式等对学生责任感、平等意识、规则意识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校园文化所特有的价值导向功能、人格塑造功能、人文素养提升功能等,决定了它在满足大学生文化需求、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可以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道德原则隐含其中,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得到熏陶和启迪。公民教育是一种养成教育,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适应了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因而成为养成大学生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的一个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许耀桐.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J].求是,2009(5).

[2]欧世龙.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理性思考[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2).

[3]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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