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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培养,建设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逐步提高专职辅导员比例。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辅导员的职责范围。二是建立辅导员工作评价机制。应加大对辅导员、班主任倾斜政策的制定,推进辅导员的职级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序列的实施。积极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发展”技术职务序列,按照助教、讲师、副教授等序列评聘辅导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不仅需要职能部门、院系的不懈努力,也需

第二节 坚持职业化发展、专业化培养,建设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

随着中央16号文件的下发,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全国高校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会议的要求,不可否认,当前我们许多高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现以常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针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提出以下观点。

1.提高认识水平,科学规划建设方向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在促进大学生全面成才、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方面负有十分重要的责任,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学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重要保证,也是辅导员、班主任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要从实现学校育人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战略高度出发,确立形成以专职辅导员为主,以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为辅的工作格局,鼓励、支持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向建设高水平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方向努力,建设一支敬业精神好、工作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学术素养高的专兼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为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2.建立准入制度,不断优化结构

一是严格建立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制度。要进一步修订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选聘的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班主任选聘标准,提高专职辅导员的聘用条件,严把入口关。除相应的学历外,还应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要定期对辅导员、班主任按照职业化标准要求来开展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逐步开展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考证工作,逐步达到专职辅导员持证上岗。

二是逐步提高专职辅导员比例。流动的、兼职的辅导员、班主任比例较高不利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因为人员流动过快,容易导致工作经验积累不足,工作研究不够,工作层次不高,影响班级工作的连续性。因此,严格控制流动辅导员、班主任的比例,逐步削减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数量势在必行。从现在开始,要大力提倡从优秀业务课教师及党政管理干部中选聘辅导员、班主任,做到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实行相同专业年级配备一名专职辅导员(较大的系可实行年级组长)制度,这样可以有效地架构辅导员、班主任管理体制。

三是大力选聘优秀年轻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年轻教师是学校未来发展希望所在,大力培养优秀年轻教师进入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既是优化辅导员、班主任素质结构的需要,也是培养优秀教师队伍的基本要求。因此每年应从年轻教师中选聘一定的优秀人员进入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有效地改善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结构。

3.明确职责、强化考核,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辅导员的职责范围。学生辅导员是由学院党委、行政委派到基层院系并接受职能部门、所在院系领导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因此辅导员的职责要按照常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尽快修订完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坚持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学生发展指导为主体,以学生事务管理为基础,将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细化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党团工作指导、素质拓展指导、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班级建设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等内容,并形成主题班会制度、班级两委例会制度、谈心制度、出操制度、进宿舍制度等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建立辅导员工作评价机制。要建立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学生工作部门、各系(分院)为主实施,组织部、人事处共同参与的辅导员、班主任管理评价模式,做好专职辅导员的定编定岗、职数确定和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着重考察辅导员、班主任履行职责、到岗到位、工作实绩、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满意度等内容,建立了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以学生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

三是加强考核激励力度。加快实施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与其岗位津贴挂钩的制度,对辅导员、班主任的津贴划出浮动考核部分,与履岗到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与职称、职务晋升挂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并不予职称、职务晋升,逐步建立了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对每年开展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其获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应享受院级优秀教师同等待遇,加大树立先进典型的力度。

4.加强培养,努力创造发展空间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应尽快成立学生工作委员会,全面统筹我院的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工作。通过专业技能培训、举办研讨班、开展工作交流、基层挂职锻炼等措施,帮助辅导员、班主任丰富专业知识,开阔视野,提高工作能力。积极倡导辅导员参加专业培训班,对获得培训证书者予以奖励,鼓励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课题研究,并为辅导员、班主任的研究提供经费与研究成果发表的平台。

二是倡导自我进修、自我发展。各高校应根据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需要,要鼓励和支持一部分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业务进修,特别为攻读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辅导员、班主任提供良好环境,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争取使我院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形成有较高学历的一支政工队伍,基本上能够满足新时期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

三是制定政策、提供发展空间。应加大对辅导员、班主任倾斜政策的制定,推进辅导员的职级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序列的实施。逐步实行辅导员分级制,在现有的享受副科级行政待遇基础上,可根据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年限、成绩分级,并对应该提高其行政待遇,纳入学校党委干部管理范围;对班主任的岗位津贴应该确立随教学课时津贴同步增长体制。积极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发展”技术职务序列,按照助教、讲师、副教授等序列评聘辅导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此外,学校还应把辅导员、班主任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来源。

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不仅需要职能部门、院系的不懈努力,也需要学院的政策支持。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努力,力求做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真正做到政策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全院上下应充分认识到加快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紧迫感,想办法、定政策、出举措,把这项事关大局、事关长远的工作做好,也是促进高校德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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