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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业教育培养模式与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教育的发展也对职业教育本身产生了强大的推升力。今后上海人力资源的学历层次将不断提高,将职业教育限制在中等教育阶段,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在构建上海职业教育模式的过程中,应该考虑这一特点。现在,上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教育的已经接近半数,今后还将不断增加。

上海职业教育培养模式与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课题组

一、构建上海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制约因素

经济产业的变迁,对上海职业教育提出了提高层次,增强先进制造业、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适应性,以应对产业国际化全球化竞争的要求。上海教育的发展也对职业教育本身产生了强大的推升力。尽管上海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很高,但近三年来上海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每年以7%以上的幅度减少。2008年,上海市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4]已经达到57%[15],表明上海高等教育已发展到大众化阶段。今后上海人力资源的学历层次将不断提高,将职业教育限制在中等教育阶段,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构建上海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必须考虑如下因素:

(1)适应知识经济社会要求。职业教育是一种有着很强区域性特征的教育类型,所以,上海职业教育中与先进制造业、生产性知识性服务业相关的专业的比重还将进一步扩大。在构建上海职业教育模式的过程中,应该考虑这一特点。(2)适应经济的国际化、全球化的要求。日益开放的上海,经济产业必将全面融入国际经济产业体系,培养国际通用的职业能力将势在必行。(3)适应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知识经济社会必定是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会所必需的学习能力培养将是职业教育重要任务。(4)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资源紧缺,低端劳动力供大于求,知识经济对简单劳动雇佣的排斥将长期存在。必须面对严峻的现实。要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应对职业更新,技术更新能力,同时也必须培养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以及对职业转换、乃至失业的承受能力。(5)克服普通教育的弊端的要求。我国基础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以升学为目的教育,升学竞争的意义大于教育本身的意义,在社会人的基本能力培养方面存在很大缺憾。进入职业教育的学生被视为竞争失败者,这就使进入职业教育的学生既缺乏社会人的基本能力,又有着失败者的自卑心理。职业教育必须通过职业能力的培养重塑他们的自信,通过作为社会人的基本能力、作为职业人的专业能力的培养,使他们成为充满自信的合格的社会人和职业人。

二、衔接贯通、培养职业能力——上海职业教育培养模式

(一)职业教育与职业能力培养

未来上海产业社会所需要的职业能力应该是更为广泛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也就是既要有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又要有作为一个职业人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态度,还必须具备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既要有专业特定技能,行业通用技能,更要具备“核心能力”。从“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宗旨出发,应该从人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观点进行上海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职业能力培养应该由学校、社会、用人单位等共同参与。

从上海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方向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发展的趋势明显,与高等职业教育相比,中等职业教育更倾向于基础职业能力或者说“核心能力”的培养。逐渐改变中等职业教育对应特定职业的专业、课程编制方式,转向侧重通用基础职业能力培养。高等职业教育在“核心能力”培养的同时,侧重于特定职业能力,避免重复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

在专业特定技能、行业通用技能、核心能力这三项能力中,最容易进行培养的是专业特定技能,其次是行业通用技能,原因是这类能力培养可以根据职业标准进行,目标、培训过程、考核方式方法都很明确,但也最容易陷入应试型职业教育。最难把握的是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是范围最窄、通用性最强的职业能力,是人们在职业生涯甚至日常生活中必需的,并能体现在具体职业活动中的最基本的能力,它们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广泛的可迁移性,其影响辐射到整个行业通用技能和职业特定技能领域,对人的终身发展和终身成就影响极其深远。但这种能力的培养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与短期的职业培训相比,作为长期过程的职业教育应该将重心置于“核心能力”培养。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就应该有相应层次的“核心能力”培养。

(二)中等职业教育

在市场化条件下,中等职业教育的双轨制或多轨制已经失去了存在理由。必须重新明确作为教育政策领域的职业教育与作为劳动政策领域的职业训练之间关系,准确定位。随着社会经济和产业技术的发展、高等教育的普及、劳动者平均学历提高、产业现场岗位与学历之间的对应关系发生很大变化,有必要统一中等职业教育,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重新定位。

现在,上海的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未来上海基层劳动力的责任,但如果将中等职业教育束缚于低端劳动市场,不仅不利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发展,还将降低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以及社会威望。只有一方面培养具有很好劳动态度、敬业精神以及基本职业能力的受企业欢迎的普通劳动者;另一方面,为学生开辟通往更高层次职业教育道路,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上海中等职业教育的颓势。今后的中等职业教育肩负两种责任:一方面为上海产业培养普通劳动者;另一方面为高等职业院校提供具有明确专业志向的生源。所以,今后上海中等职业教育应该对学生强化作为普通劳动者的基础职业能力培养,以利于直接就业学生实现职业稳定;同时通过基础职业能力培养,使学生明确职业志向,为进一步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打下基础。所以,今后,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而言,最重要的是职业(就业)基础能力,也就是所谓的“核心能力”,而职业(就业)基础能力中既有作为社会人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也就是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敬业精神等,又要有作为一个职业人所必需的基本专业知识、技能和态度,特别应该强调的是脚踏实地的职业(专业)志向。

现在,上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教育的已经接近半数,今后还将不断增加。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开辟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道路将是今后上海职业教育发展的最重要课题之一。从长期职业教育的观点出发,5年(或6年)制职业教育是可供选择的模式,但也必须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要有合理制度设计。

现行的“三校生”高考“3+综合”的考试明显不合理。制度上应该由招生学校加试专业实际技能,但在高等职业院校,特别是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在招生量不足的情况下,学校专业实际技能考试名存实亡。基本就是根据“3+综合”的成绩录取,而这种招考方式,实际上是对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或“职业”教育的否定。

在“三校生”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中应该体现而且鼓励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自己的“专业”。

可供选择的选拔方式有:

两次考试:在现有“3+综合”的入学考试模式的基础上,缩小“3+综合”的权重,加大招生院校(或院校联合体)专业实际技能考试的权重。

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基本入学要求,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也应该鼓励中等职业毕业生进高等职校继续中等职业专业。

由高等职业院校指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推荐: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名额(限对口专业,可另行制定中高等职业专业对口表)。

此外,还必须形成中等职业与高等职业教育内容上的衔接机制,既要避免在学生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放弃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专业(职业),同时也要避免高等职业教育阶段重复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教育内容。这也是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要强调职业基础能力培养的原因之一。

今后,作为大众化高等教育的高等职业院校招生,“选拔”的意义越来越小,而“选择”的意义越来越大。高等职业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之间应该形成一种合理的相互选择机制。学校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学生,学生选择自己青睐的学校。这就需要学校能够充分了解学生,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学校。从高等职业院校扩大生源、提高教育质量的观点看,高等职业院校应该深入到中等职业学校去,形成“校校联合体”,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为高等职校供给更多高质量的生源。而中等职业学校也应主动建立与同类高等职业院校的联系,使学生在与高等职业院校的联系中充分了解高等职业院校,为未来的学习做好准备。中等职校与高等职校的联系绝不应该局限于中等职校毕业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时的说明会、招生广告

(三)高等职业教育

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其具体内涵是政治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素质方面:“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职业能力方面:“具备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业”。

首先,将高中后的短期(3年或2年)的教育笼统地规定为“高等职业教育”,不符合上海的实际情况,没有考虑现代都市的多样化需求。上海有必要转变观念,在中等后非大学教育中给通识教育、教养教育留出空间。其次,学制不应该成为划分教育类型的标准,故而应该将以职业教育(不同于专业教育)为中心的本科院校也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最后,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性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应该为解决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学非所用、用非所学、雇佣错位等问题服务。

上海高等职业教育中,民办学校占有一定的比例,但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教育教学水平并不尽如人意。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与公办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竞争中,民办学校始终处于劣势。对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而言,最重要的是政策支持。对于那些不涉及国计民生而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能够办好的专业领域,应该鼓励民办高等职业院校进入,而公办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可以逐渐缩小直至最终退出。公办、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做适度分工,既可以使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较好的发展环境,形成民办教育机构之间的竞争,又可以使公办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上海社会及产业发展必需的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或民办教育机构很难胜任的专业。

三、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上海职业教育培养方式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上海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努力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尽管近年来上海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得到进一步加强,订单培养、合作办班、定向培训、顶岗实习、企业冠名班等新型校企合作模式不断涌现,但实效并不能令人满意,离建立可持续“自主发展”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将职业教育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相去甚远。其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强有力的具有权威的行业协会或行业团体,缺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力机制。

与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相比,中国的行业协会事实上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间的中介组织作用,对企业缺乏号召力,对社会缺乏权威。行业协会要发挥在职业教育中作用,就必须成为掌握该行业职业标准、行业技术发展动向以及企业需求的中介机构。将行业协会改造成为真正的中介组织的前提是,政府将部分职能移交给中介组织,不当运动员而当裁判员。政府将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相联系的具体事务(社会服务、教育服务),通过一定程序(可以尝试招投标、契约)转交给行业协会。政府则根据契约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评价。

上海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应该既体现企业需要,也体现学生职业能力发展需要,既符合企业利益也符合学生利益。要使之与学校、与企业需求、利益相结合才可能形成真正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许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是在劳动力市场需大于供的时期产生的,是企业对技能劳动力的需求与职业教育的目标趋同时形成的。而在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态下,没有法律、制度的制约,让以盈利为首要目的的企业主动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是不现实的。政府必须干预,通过相应的法律、制度使职业教育成为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融于一体现在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界的主流观点。但是,从上海职业教育的目标出发,绝不能仅从字面上理解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适应知识经济社会要求,适应经济的国际化、全球化的要求,适应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的职业能力,因为这些能力是必须在职业现场培养的。而这种能力的形成也将推动企业的发展、进步。不应该狭隘地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理解为为了在特定企业、特定岗位的就业。事实上,这种就业也无法保障。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加强职业教育院校与企业之间“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重要途径。它基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使学校和企业都成为办学主体,以互惠共赢为原则,以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为基础,建立起结构性的伙伴关系。但是,学校与企业有各自的经营理念与目标,双方对校企合作的认知与理解会有本质差异。政府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台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相关政策,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参与校企合作规划方案的制定,一方面确保企业在履行其参与职业教育的义务的同时,能够从中受益;另一方面确保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障学生及学校的利益。

集团化办学必须构建良好运行机制,完善教学目标、课程开发、教学过程、人才评价和就业等环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必须在机制上确保在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方面符合职业教育的一般规律。在此基础上,要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人才需求标准、数量和培养期限开展教育活动,用人企业也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追求校企互惠共赢。

上海有必要建立由经济管理部门负责,由经济产业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企业以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代表共同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委员会。为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规划提供决策咨询;帮助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规划并管理“产学合作项目”;促进企业参与学校课程设计及教学等。

四、保障上海职业教育培养模式运行的制度体系

现有职业教育学制是参照普通教育形成的,并不是基于职业能力的要求设定的。今后,在上海的学历社会框架中,职业教育的学历意义已经不大,所以完全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技术应用性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采用多样化的学制。上海应该以职业资格为导向,探索针对不同对象、不同职业的弹性学制、边缘模糊学制,并推进相应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既满足职业教育院校学生需要,同时满足社会大众的终身学习与培训需要。

今后上海职业教育的主流将是第二产业中的先进制造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在专业设置方面,应该形成事前规制与事后评价相结合的机制。以教育评估院为核心,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评审机制,由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业机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新设专业申请进行评估,在鼓励设立适合上海产业发展趋势专业的同时,应该严格把关,防止技术过时、人才过剩以及无法保证质量的专业招生。

开发体现上海产业特色的课程教学体系。今后,上海职业教育培养的核心问题是职业能力培养,而职业标准、职业资格又是职业能力培养的关键。职业标准、职业资格不仅是国家职业资格体系基础,也是职业教育的基本依据。在职业特定技能、行业通用技能方面,上海应该根据自身的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突出国家职业分类中的一些重要职业门类,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符合上海产业需求的高层次或复合型标准,引领我国职业标准的更新。

在国家层面“核心能力”标准尚未形成情况下,上海可以考虑组织经济产业部门、各主要行业、高等职业院校以及师范院校教育专家研究制定具有上海特色的职业教育“核心能力”标准,鼓励高等职业院校联合行业制定学校层次的标准,并开发相应课程、教材。

必须认识到,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不同,在关注职业岗位培训的同时,还必须关注人的发展,也就是“核心能力”的培养。所以职业教育课程教学体系中应该包含职业标准中的职业特定技能及行业通用技能,但绝不能局限于这两种技能。职业教育课程设计原则是跟着职业发展走而不是跟着学科体系走。参照国家职业标准,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状况、学生职业能力发展需要以及国际通行职业标准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实现课程结构模块化、层次化、国际化。

为使教育教学内容贴近职业的实际,满足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要求,应该采用与行业、企业(非特定企业)联合共同进行课程的研制和开发的方式,在对职业岗位需要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订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

在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方式之下,必须构建校企合作双方共同参与的灵活的教学管理方式,将学分制作为基本教学管理制度。这是因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校的教学管理应具备足够的柔性,使学生能够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课程选择,以适应顶岗工作的时间安排。

普遍实施“双证书”制度,探索多种教学和管理模式及方法的创新成为切实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手段,鼓励职业教育机构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

推进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一系列的政策、体制和机制上的保障,其中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机制至关重要。评价、评估是维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而评估、评价的前提是信息公开。教育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利益,政府必须要求院校公开自身的管理运营、教育教学、学生就业等重要信息。构建以信息公开为前提,院校自我评价、专业机构的第三者评价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构成的质量保障体系,是维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有效途径。

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业评价必须注重实践导向,并逐步向学校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必须改变传统的单一评价方式,以职业资格、职业能力为导向,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从根本上将应试型的职业教育改变为能力形成型职业教育。

必须创新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效率型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度,减少中间层次,提高工作效能,强化与劳动市场接轨的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民主参与型领导制度和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与上海经济与社会发展互动整合机制,自我调适型管理决策机制。建立竞争型人力资源管理体制,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建立激励、竞争、淘汰机制,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的薪酬制度,建立管理行为监督制约制度。

基于上海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上海职业教育教师首先必须具备适应上海未来知识经济社会、国际化产业社会所需要的能力,例如信息技术、外语能力。职业教育教师必须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必须具备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的能力;必须具备相关职业、专业的知识,具备传授职业、专业知识的技能,具备进行实践型教学能力;必须熟悉任教职业的国际国内发展状况、就业状况,具备指导学生就业的能力。高职教师必须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的发展,对产业发展、产业技术革新、产品研发等有深入研究,并且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逐渐解决职业教育教师高于普通教育教师的“双师”的职业要求,与低于普通教师的职业地位之间存在的矛盾。

改变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参照普通学校教师标准的现象,展开职业教育教师标准研究,必须形成突出职业教育教师“双师型”特点的评价体系。构建突出职业教育教师特性的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体系。

健全在职教师培训体制,推进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探索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规律,逐渐改变职业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基本由高等院校进行的现状,构建以职业现场培训为主,包括专业高校培训、校本培训等多样化的在职培训体制。

课题承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负责人: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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