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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党风廉政思想探析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因此,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手抓”思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一切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邓小平廉政思想的核心,也是邓小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注重制度建设,强调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的一大特色。

邓小平党风廉政思想探析

王建明

摘要:邓小平党风廉政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研究邓小平党风廉政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等方面,对邓小平党风廉政思想作了简要的探析。

关键词:邓小平 党风廉政 反腐败

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者。他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并就党风廉政建设作了一系列精辟而深刻的论述,形成了丰富而全面的党风廉政思想。学习、研究邓小平党风廉政思想,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以及进一步深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邓小平从维护党的性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在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廉政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党的基本路线长期不动摇的可靠保证

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和行动指针。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展现了光明前途。邓小平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保持党的基本路线长期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可靠保证。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对党的基本路线会有严重冲击,决不能掉以轻心。他强调,要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从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对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邓小平有一段发人深思的讲话:“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正因此,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手抓”思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他指出,廉政建设是为经济建设,为党的基本路线的执行保驾护航,强调反腐必须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条件,推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命运。邓小平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以马克思主义战略家的眼光,深刻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腐败现象的危害性,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极少数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非常不利于恢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1982年12月在《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又指出:“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党和国家的确会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党的性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全过程,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

邓小平认为,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特殊性,反腐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要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作为大事来抓”。他明确指出:“开放搞活政策连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开放搞活政策的正确执行。”邓小平坚定地认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腐败。只有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

一切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邓小平廉政思想的核心,也是邓小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邓小平要求全党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改革和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把它作为我们党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对于执政党来说,密切联系群众,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是事关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根本问题。因此,邓小平高度重视、警觉党的干部脱离群众的倾向,指出:“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殊,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邓小平认为,“我们脱离群众,干部特殊化是一个重要原因,干部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反腐败“这个关我们必须要过,要兑现……一定要取信于民”。由于党执政地位、执政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和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性大大增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说到底就是要在新形势下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使我们党更好地肩负起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任,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历史与现实都证明,党及其所领导的事业,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的向背,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就赢得了一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邓小平向全党提出既要坚持依靠群众又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正确方针,要把人民群众监督、检举、控告与专门机关依法依纪查处结合起来,使反腐斗争在正确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

注重制度建设,强调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的一大特色。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通过加强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党内外监督制度等制度建设,不断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法律化,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和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

党员是党内权力的主体,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内在基础。邓小平明确指出:“宪法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会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党员对党、对工作、对问题、对领导人,都有权按组织原则,在党的范围内提出批评和意见。在党的制度中对党员的权利作出明确的规定,为党内民主提供了确实可靠的法律基础和政治保障,为防止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组织的腐败的产生设置了一道有效的防火墙。

(二)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集体领导,是防止个人专断,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在决策工作上的失误的有效办法。邓小平强调,鉴于党的历史教训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使集体领导原则具体化、制度化。健全党委会制度,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委会,不能用书记碰头会、办公会的形式取代党委会。明确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职责。邓小平指出:“各级党委要真正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要明确哪些问题应当由集体讨论,哪些问题应当由个人负责。重大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和决定。”这是从组织制度上杜绝个人权力凌驾于组织、抑制腐败的切实有效方法,也是邓小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恩格斯说过,监督就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邓小平认为,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要完善监督机制,“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然后,再将这些专门机构的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大而有效的监督体系,达到对权力的制约,防止权力腐败。邓小平十分重视制度化的群众监督的作用,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来监督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邓小平强调,监督要重在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要经常化、制度化。

(四)加快干部人事制度建设

邓小平认为,要从根本上克服官僚主义,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首先还是要着重研究体制的改革”,“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的情况,做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只有对我国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制度体制方面的改革是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教育和法律为重要手段

邓小平坚定地认为,解决腐败问题,主要靠两个手段,“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

(一)要加强教育

对党员和干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首先,要用马克思主义武装、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使他们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对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党的宗旨、纪律和优良传统的教育,特别是要进行艰苦奋斗的教育,增强党员和干部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自由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邓小平曾指出,全体人民,“包括共产党员在内,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要加强对人民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提倡艰苦奋斗”。再次,要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的重要基础。加强服务意识的教育,可从根本上解决公仆与主人的关系,从而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切实做到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真情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后,要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自律意识。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加强道德修养,锤炼思想品格,提升精神境界,自觉形成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时时用高尚的情操激励自己。

(二)要加强法制

党风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邓小平在分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特权现象产生和屡禁不止的原因后得出的重要结论。邓小平强调法制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有其深刻的根据。因为,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反腐败的政策和措施,通过立法程序成为法律规定,就具有极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怎样依靠法制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腐败呢?邓小平强调,一方面要加强立法,通过制定《国家公务员法》、《惩治腐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公务员应遵守的行为规则和法律规定,明确腐败的性质和量刑准则,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执纪,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抓案件查处,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一些大案要案不放,给人民以负责任的交代。邓小平说:“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秉公执法,取信于民。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作者单位:浙江万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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