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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自我意识的三个阶段

时间:2022-02-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全面把握人类个体问题,必须对人类个体意识进行研究。这里只讨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个体精神和团队精神。在谈到个体意识的发生与发展时,黑格尔曾经依据主体的不同成熟程度以及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性质,把人类自我意识的历史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其前提是人际关系的产生,人意识到自己是为他人存在。第三阶段为“全体自我意识”。个体意识包括个人的欲望、认识、情感和意志,等等。
个体意识_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 人类个体问题研究

人类社会包括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它除了物质活动外,还有精神活动。社会意识是对社会精神活动的概括和总结,它包括生活中人的欲望、理想、信念、精神、心理、思想、认识、观点等。为了全面把握人类个体问题,必须对人类个体意识进行研究。

一、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

社会意识是对社会精神生活及其过程的最高概括,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从意识主体的角度来看,可以把社会意识区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从高低不同层次的角度看,社会意识可以区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从对经济基础的关系角度看,社会意识形式有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和不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两种类型。这里只讨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个体精神和团队精神。

(一)个体意识

1.个体意识的产生

意识的出现,是地球上产生的“最美丽的花朵”。随着意识的产生,原本统一的物质世界“二重化”了。因为有了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的分化和对立,人类也开始以主体和创造者的身份,面对着并且不断地改造着自己所处的物质世界。那么,意识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直接产物。个体意识的产生也离不开自然界和社会,它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谈到个体意识的发生与发展时,黑格尔曾经依据主体的不同成熟程度以及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性质,把人类自我意识的历史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单个自我意识”。它只意识到主体自身的存在、自我的同一性及其同身外客体的区别。这是一种狭隘的、受周围世界局限的发展不足的主体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对主体的特点认识很贫乏,自我同一或自我肯定还处在十分浅薄的层面上。第二阶段为“承认自我意识”。其前提是人际关系的产生,人意识到自己是为他人存在。个体自我在与他人的交往中,通过他人认识自己的特点、个性,对自己单一性的认识转化为对自身特点的认识,个体自我与群体不再处在简单的同一中,而是处在矛盾、对立、差异的同一中。主体从自己的社会存在、社会身份中认识了特殊的“个我”。第三阶段为“全体自我意识”。它表明相互作用的“自我性”掌握着“家庭、乡里、国家以至一切美德——爱情、友谊、勇敢、诚实、荣誉”的共同原则。这是主体在认识个体自我特性、差异的基础上,对自己内在同一性的深刻认识。这种个体自我的同一性构成“道德实体”,从而使个体的自我成为客观精神的一个部分。从黑格尔关于自我意识发展三阶段的描述中,我们发现个体意识是从认识自己的自然存在发展到认识自己的社会存在,再到认识自己的文化存在及内部世界的。认识自己的自然存在,首先是人类群体、个体把自己与自然区分开来,认识自己是与自然物不相同的另一类,是能够主动地作用于自然的力量。这个阶段的自我意识,相当于黑格尔所说的自我意识之第一阶段即“单个自我意识”。在初步认识个我自然存在的基础上,主体在已形成的社会中进一步认识自己的社会存在,认识到自己在社会关系中自己的身份、角色、特征、个性以及个体与群体、与他人的联系。它在社会认识发生的过程中相当于主体对社会的同化与顺应,在主体社会化的同时又被社会所认同的过程。发生在这一过程中的自我意识,自然是“承认自我意识”,即自我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从意识上确认了自己的个性。而在此基础上,主体进一步从社会生活的文化秩序、精神原则上认识自己,即认识自己的文化存在。黑格尔所说的“全体自我意识”,并非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自我意识,而是社会成员根据社会全体的文化精神对自我在意识层面的掌握,它发展成为一种文化的、意识自我的意识。至此,主体也全面地形成了对自己的自我意识。当个体依据自己的“社会性格”精确地认识了自己的文化存在、精神品质时,那么个我的精神也就成为社会、文化精神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了。

2.个体意识的内涵

个体意识又叫个人意识,是个人独特的社会实践的产物,即个体实践的产物。它是个体特殊的生活条件、生活经历、教育状况及社会地位的反映,是存在于个人头脑中、具有个性特征的意识。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要与社会和他人发生经济、政治、思想等多方面的关系,因此产生了与各种社会关系相应的有意识的活动,即个人的实践。由于社会生活的无限错综复杂,加上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社会实践的差别性,因此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个人意识。即使是属于同一个社会集团、阶层和职业环境的人,其个人意识也会各有不同。例如每个人的爱好、志趣、性格方面的差异,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另外,阶级背景、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对人们的意识会起很大的作用;而个人生活的条件和亲身的经历,也会形成个人在意识方面的独特个性。这些不同的特点,对个人的生活态度、人生道路和社会行为又有直接的影响。

个体意识包括个人的欲望、认识、情感和意志,等等。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深入社会,形成各种社会关系,也不得不进行各种实践活动。人们在实践中产生各种愿望,通过实践活动出现了个人认识,又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条件,以及对认识对象的需求程度不同等原因,便产生了对认识对象的情感不同的社会现象。人在行动中,总要提出目的、制订计划、下定决心、克服困难,以求实现,这就是意志的表现。个体意识中的认识、情感、意志三方面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但最基本的是认识,情感和意志都是在认识基础上产生的。具体的个人意识的特点,对个人的生活态度、人生道路和社会行为等等都有直接的影响。看不到个性的丰富多样性和个人意识之间的差别,就会把社会生活简单化为一幅枯燥无味、灰色单调的图景。

3.个体意识的作用

恩格斯指出:“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就越带有经过事先思考的、有计划的、以事先知道的一定目标为取向的行为的特征。”[1]人类意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并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那么,个体意识对个体实践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这种指导作用通常被称作主观能动性,是人类所特有的能动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这种自觉能动性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目的计划性。每个人在反映客观对象时总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带着一定的主观倾向和要求,抱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总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第二,主动创造性。任何个体在从事实践活动时,都不会只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界事物的刺激以进行意识活动,而是在一定的意图和目的的支配下,积极主动地去反映外界事物。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回忆过去,推测和展望将来;不仅能够反映“现实”,而且能够超越现实创造出各种幻想或理想。第三,控制性。个体意识还可对自己的活动进行适当的调节、抑制和平衡,在理性的、道德的、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个体意识的这种控制性,是指个体意识对自身的心理与行为的主动掌握,它主要是运用符号、语言这些精神工具,通过自我意识而实现的。意识的控制性发挥得越充分,实践的理性色彩就越浓厚,人性因素就越充分,科学、道德和法制精神就越明显,而实践的情绪性、野蛮性、贪欲性等消极的特性就越淡化。

(二)群体意识

群体意识是一定群体的共同意识。是由一定的人群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识,它是对群体的共同的社会经历、共同的社会地位和共同的生活条件的反映,是群体共同实践的产物。它包括:人类意识、团体意识、集团意识、行业意识、阶级意识、政党意识和民族意识等等,其中人类意识和民族意识是最稳固而持久的。群体意识是群体中个人意识相互作用和相对集中的表现,是为了适应一定群体的实践需要,维持群体的一定社会关系和利益服务的。因为任何个体都是在社会中过群体生活的,同一群体的人们由于社会经历和社会地位有一定的共同性,因而产生一定的共同意识,即群体意识。群体意识是个人意识错综复杂的产物,是一定的人群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家庭、班级、单位、行业、阶层、阶级、民族等)的共同意识。群体意识不是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意识的简单相加,而是群体中个人意识相互作用和相对集中的表现。

(三)个体意识与群体意识的关系

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有明显的差别,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人依赖社会才能获得这种独立,既包括人的生存方面,也包括人的精神方面。“人是由两个人生的……肉体的人是这样生的,精神的人也是这样生的。”“只有社会的人才是人。因为有你存在和与你共处,我才是我。只是由于你作为一个明显的可触知的我、作为一个他人而与我的意识相对立,我才意识到我自己。”马克思十分赞同费尔巴哈的上述意见,认为人的自我是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人起初是以别人来反映自己的。名叫彼得的人把自己当做人,只是由于他把名叫保罗的人看做和自己相同的人。”人在社会生活中,借助他人而认识自己的这种机制,隐藏在个我与群体或社会的矛盾中。一方面,每个主体的我,他要获得社会的认同、获得社会的自由,必须把自己的思想与行为纳入社会的轨道,必须使自己社会化。这个过程,也就是每一生命个体从孩提时代开始,从第一个教师……妈妈那里开始,耳濡目染学习人的、社会的活动方式。小孩从妈妈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中对他的行为所作出的褒奖或批评、肯定或否定的反应中,比较着自己与他人的差异,认同着社会对人生的要求,逐步形成“我”的概念,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他们把教育他的人当做映照自我的镜子、引导自己的榜样,把他们当成他人的影子与从属,从他人身上、从他人的态度和评价中发现自我,控制、培养和发展自我。这是个我与群体的矛盾,在人生初期或自我意识的启蒙阶段引发个体自我意识的情形。这种情形表明,主体要自己看见自己,必须知道他人看见自己,必须培养一种把自己变成他人或站在他人立场来看自己的意识能力;而当人的自我意识走向比较成熟的时候,个我与社会的矛盾,还会引导人的自我意识走向一个更高的境界。那就是在个我获得较多的自主能力、自为能力之后,个人便不再只是消极地适应群体,服从群体,而是在适应、服从的同时积极地影响群体、改造群体乃至左右或领导群体。这种状态下的个我与群体的关系,已由原来的个人认同他人、群体和社会,更多地变为他人、群体和社会认同个人的活动了。这种个体的自我意识在文化取向方面也发生了转变,由以往消极地模仿他人、顺应社会、变为要求他人、社会接受自己的意见、意志,用一种属于个人的或是创造性的劳动、或是权威性的意见,或是某种优势的力量,或是特殊条件下属于自己的特殊作用去左右他人、支配群体,一定程度地同化社会环境。这种人的自我意识便因其强大的自主性、能动性而变得十分鲜明、顽强、稳定。在语言中或在思想定势中,他们常有“我认为”“我觉得”“我呼吁”“我要求”“我坚持”乃至“我命令”的意识发生。这些语词把主体的自我意识表现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达到了炽热刺人的程度。同时,也正是在这种定势中隐藏着自我的误区,行为主体常常因为推动个体与群体的平衡、交流与双向沟通,而不能保持自知之明的清醒。但无论如何,个我与群体的矛盾,总是真实地孕育着人的自我意识。一个美国学者在研究人的自我意识发生的社会机制时,曾这样说过:人们“在与同时代的其他自我进行交往和交流中会感觉到个体不可替代的独立性,以某种程度的思前顾后参与这个世界中共同的和个人的事业;决定自己要做些什么事和经过自己的反思来评价自己所做过的事情”。可见,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是相互联系的

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之间有着个别和一般、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一方面,个体意识不管如何独特,它总不能孤立的存在,而是这样或那样、直接或间接地与群体意识相联系。一个人离开某个社会群体也必然会进入别的社会群体,因此,任何个体意识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意识,受着群体意识的影响和制约,体现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共性;另一方面,社会群体也离不开一个个有意识的个体,没有个体就没有群体,因此,群体意识离不开个体意识,在一个群体中,先进的、中间的、落后的个人意识,都会对群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起着作用。离开了个体意识就无法理解群体意识,群体意识就成了抽象空洞的不可捉摸的东西。

2.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是相互作用的

一方面,个体意识影响和作用于群体意识,个人意识制约着群体意识,群体中多数个人的意识状态决定了群体的意识状态,有意识的活动着的个人对于群体意识或顺从或抵制、或批判或创新,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影响着群体意识的现状和发展;另一方面,群体意识又影响和作用于个人意识,每个人在自己的实践中,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形成个人意识时,总会受到其周围其他人意识的影响,并同时受到群体之间循环往复的相互作用。

3.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之间的界限是相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在群体意识熏陶下形成的个人意识,也就是群体意识向个人意识的转化。每个人一生中所受到的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包含着个人的群体化和社会化的教育,由此而接受的思想、观念多为各种类型的群体意识和普遍化的社会意识。至于个人意识转化为群体意识也是必然的,因为个人与社会相联系,个人意识与社会意识是密不可分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不言而喻,人们的观念和思想是关于自己和关于人们的各种关系的观念和思想,是人们关于自身的意识,关于一段人们的意识(因为这不仅仅是单个人的意识,而是同整个社会联系着的单个人的意识),关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社会的意识”。[2]由此说来,个人意识必然包含了群体意识于其中;并且,当某个人的意识为群体所接受,为人类意识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宝贵的东西时,就会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的组成部分,而由个体意识转化为群体意识。总之,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应在把握它们的辩证关系与发展过程中来进行考察。

4.正确认识个体意识与群体意识的辩证关系的意义

个体意识产生、发展离不开群体意识。当个人意识落后于社会发展时,应该以先进的社会意识取代落后的个人意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但我们还要看到,它并不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接受的共同意识,很多个体意识还没有摆脱或没有完全摆脱旧的社会意识的影响和束缚。因此,我们要加强思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摆脱落后的个体意识,使更多人的个体意识同先进的社会意识一致,并得到健康正常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群体意识的影响下,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二、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

就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和概括程度而言,可以把社会意识区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意识,是一种不系统的、不定型的、自发的反映形式,它直接与日常社会生活相联系,表现为感情、情绪、风俗、习惯、成见、自发的倾向和信念,等等。它交织着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但以感性的东西为主,还不具备自觉的理性形式。社会心理是一种结构复杂的精神现象。由于社会意识的主体的不同,社会心理可以区分为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

(一)个体心理

个体心理是指个人所具有或在个人身上所发生的心理现象,概括起来,个人心理可以分为心理动力、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等四个方面。

1.心理动力

心理动力系统决定着个体对现实世界的认知态度和对活动对象的选择与偏向。它主要包括动机、需要、兴趣和世界观等心理成分。动机的基础是人类的各种需要,即个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某种失衡状态。它是个体进行活动的基本动力,是个体积极性的源泉。人有生理的需要,如饥则食、渴则饮等;也有社会的需要,如劳动的需要、人际交往的需要、成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等。人有物质的需要,如食物、衣着、住房、交通工具等;也有精神的需要,如认识世界的需要、审美享受的需要等。兴趣是一种对事物进行深入认识的需要,是需要的具体表现。世界观则对人的需要进行调节和控制,并由此确定个体对客观世界的总体看法与基本态度。

2.心理过程

人的心理是一种动态的活动过程,包括认知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能动的反映着客观世界的事物及其关系。认知过程是个体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过程,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和言语等;情绪过程是人在认识客观世界的时候,不仅反映事物的属性、特征及其联系,还会对事物产生一定的态度,引起满意、喜爱、爱慕、厌恶、憎恨等主观体验;意志过程是人不仅能认识世界,对事物产生肯定或否定的情绪,而且能在自己的活动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创造世界。这种自觉的能动性,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在现实生活中,个体的认知、情绪和意志活动并非彼此孤立地进行的,而是紧密联系、互相作用的。一方面,人的情绪和意志受认知活动的影响。“知之深,爱之切”,深厚、真挚的情感来源于对人、对事真切、深刻的了解;“知识就是力量”则说明认知对意志行为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个体的情绪和意志又对认知活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积极乐观的情绪、坚强的意志品质能促进人们认知的积极性;相反,消极的情绪、萎靡不振的精神状态会窒息人们认知与创造的热情。再者,情绪与意志也有密切关系,情绪既可以成为意志行为的动力,也可以成为意志行为的阻力,而意志则可以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

3.心理状态

心理状态就是指心理活动在一段时间里出现的相对稳定的持续状态。其持续时间可以是几个小时、几天或几个星期,它既不像心理过程那样变动不居,也不像心理特征那样稳固持久。例如,在感知活动时可能会出现聚精会神或漫不经心的状态;在思维活动中可能会出现灵敏或迟钝状态;在情绪活动时可能会产生某种心境、激情或应激的状态;在意志活动中可能会出现犹豫或果断的状态等等。事实上,人的心理活动总是在睡眠状态、觉醒状态或注意状态下展开的。在睡眠状态下,脑功能处于抑制状态,人对自己的心理活动(如做梦)意识不到,至少是不能清晰地意识到;觉醒状态是自觉的心理活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人能意识到自己的活动,并能有意识地调节自己的行为;注意状态是一种比较紧张、比较积极的心理状态,它使人的心理活动指向或集中在一定的对象上,并使人对被注意的事物进行清晰的反映。没有注意的作用,人就无法清晰地认识事物,也无法准确而迅速地完成某种活动。

4.心理特征

心理特征就是人们在认知、情绪和意志活动中形成的那些稳固而经常出现的意识特征,主要包括能力、气质和性格。能力是人顺利地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心理特征,体现着个体活动效率的潜在可能性和现实性。例如,有人观察敏锐精确,有人观察粗枝大叶;有人记忆力好,有人记忆力差;有人思维灵活迅速,有人思维呆板迟钝;有人长于想象,有人善于思考。这些是能力的差异。气质是指表现在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动力方面的特征,如速度与强度的特点、稳定性的特点、指向性的特点等等,这些特征一般不受个人活动的目的、动机和内容的影响。例如,有人比较温柔,有人比较粗暴;有人沉着冷静,有人急躁焦虑;有人情绪比较稳定而内向,有人情绪容易波动而外向。这些是气质的差别。性格是人对现实的稳固的态度和习惯化的行为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有人谦虚谨慎,有人骄傲自满;有人积极进取,有人被动退缩;有人坚毅果敢,有人优柔寡断;有人沉着自信,有人怯弱自卑。这些都是性格的差异。气质与性格有时也统称为人格。正是这些心理特征,使一个人的心理活动与其他人的心理活动彼此区别开来。

(二)群体心理

群体心理是一种低水平的群体意识,表现为感情、情绪、风俗、习惯、成见、自发的倾向和信念等,以感性的东西为主。它包括集团心理、职业心理、阶层心理、阶级心理和民族心理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群体心理,通常讲的“阶级本能”“阶级感情”就属于阶级心理。民族心理是一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共同具有的心理,它包括民族气质、性格、感情和习俗等。一般说民族心理为同一民族各阶级所共有的,同时各阶级又会给它打上自己的阶级烙印。民族心理、民族精神作为一种最稳固、最持久、最强烈的社会心理,对各民族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的关系

人既是个体又是群体的一员,存在于个体身上的心理现象就是个体心理,包括心理动力、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群体心理是在群体的共同生活条件和环境中产生的、群体内个体心理特征的典型表现,包括群体需要、群体价值、群体规范、群体舆论、群体目标等心理特征。一个群体由于具有某些特定的心理特征而区别于其他群体。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个体一旦组成群体,它就有了不能简单由个体来解释的新的特征。比如,个人组成群体后,出现了群体影响、群体心理气氛、士气、群体化和群体思维等现象,都是个体所没有的。一个群体的效能,也绝不是其成员的简单算术总和,无论从行为上还是从思维方面都是如此。群体心理与个体心理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群体心理不能离开个体心理。群体是由不同的个体组成,但又不是个体的简单相加,而是有机结合,个体的特征与状态也会直接影响到群体的状况和特点;个体也离不开群体,个体离开群体,就失去了与大社会联系的结合点,心理活动和行为就失去了直接的参照,就不能获得不断的社会支持与社会比较反馈。严重时个体离开群体甚至不能生存。总之,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三、个体精神与团队精神

(一)个体精神

个体精神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每个个体所具有的智力、技能、思想、道德等方面的精神状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个体所具有的智能、所掌握的知识、所积累的社会经验、生产技能的状况;另一方面,指个体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如个体的世界观、信念、理想、觉悟、情操以及组织纪律性等方面的状态。这两个方面始终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个体精神包括个体意识和个体心理。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但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对社会存在具有巨大的反作用。一个个体精神饱满、思想先进、乐于奉献、善于思考、敢于创新,对群体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巨大的影响作用。

(二)团队精神

团队精神又叫团体精神,是指每个团体成员能够不断地释放自己的潜在的才能和技巧,能使成员彼此被尊重和被重视,每个成员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大家自觉地认同必须担负的责任和意愿,并为此而共同奉献。故此,团队精神的基础是尊重个人的兴趣和成就,设置不同的岗位,选拔不同的人才,给予不同的待遇、培养和肯定,让每个成员都拥有特长,都表现特点。团队管理要区别对待每个成员,通过精心设计和相应的培训使每个成员的个性、特长能够不断地得到发展并发挥出来。团队精神的核心是协同合作,团队成员一定要在才能上互补,共同完成目标任务的保证就在于发挥每个人的智慧和才能,并注重流程,使之产生协同效应。正如利皮特博士所说的:“人的价值,除了具有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富有和他人共同完成工作的能力”。因此,团队精神的特征是:相互沟通、相互激励、相互理解、相互协作。协力合作是团队精神的核心,挥洒个体(的才子和创造性)是团队精神的基础,凝聚力是团队精神的境界。

(三)个体精神与团队精神的关系

个体精神与团队精神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团队精神来自于个体精神,团队精神依赖个体成员的共同贡献,正如李宗红所说,团队业绩不要求团队成员都牺牲自我去完成同一件事情,而要求团队成员都发挥自我去做好这一件事物。个体精神也依赖团队精神,每个个体都要树立团队精神,当个人利益与团队利益发生矛盾时,以团队利益为重;当个体精神与团队精神发生矛盾时,以团队精神为重。团队成员一定要在才能、智慧、思想上互补,发扬协作精神。

四、个体意识的反作用

(一)个体意识反作用的涵义和特点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积极的能动作用。显然,个体意识对个体实践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也对整个社会实践具有影响作用。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目的性和计划性

目的是个体基于自己的需要和可能为自己设定的行动目标,是行动结果在观念上的提前反映。目的一经确定,就成为行动的动机;规定了行动的方向,有了目的,才能制定相应的计划。计划就是在思想中对一定的行动要素、行动步骤和方案的有序排列,是预先在思想中对行动过程的排练。马克思说:“蜘蛛的活动与职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是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活的蜜蜂高明的地方,就是他在用蜂蜡建筑房子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目的意味着人对客观条件和环境的不满足,是对现存状态的观念超越和在观念中的改造。人的活动不仅具有目的性,而且具有计划性。人的活动决不像饥饿的山羊一天就吃掉一月的青草,它为了达到目的总是有所安排、有所调节、有所规划。正因为目的性和计划性,人的行动才是自觉的能动的活动。

2.创造性和灵活性

人的意识不但能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还可以超出现存的状态、观念地再现事物的演化过程,思接千年,视通万里,追溯过去,预见未来。正是借助于意识的这种创造性和灵活性,人类才发现、制造出了自然界永远也不会产生的各种器物、各种制度、各种文明成果。人类社会文学的、艺术的、哲学的、科学的、技术等一切理论成果和物质成果都是意识创造性的结晶和体现。

3.对实践活动的指导性和调控性

个体意识对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意义。因为任何意识的能动性不仅在于人们在实践中正确地把握住客观对象,形成思想、理论,更重要的还在于以这些正确的思想和理论为指导,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为现实。在这个过程中,意识还起着调控作用。一方面,意识通过意志、信念和情感等形式,推动和激励人们采取合理的行动来完成预定的目的,避免那些不符合预定目的行动发生,使社会、阶级、集团的成员在共同的目的下采取统一的行动;另一方面,意识通过理性的方法,对思想理论与其所反映的客观存在之间的关系加以分析比较,不地的调整计划、修正方案,使之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入,对客观对象的改造更加自由、自觉,以达到最大可能地实现预定的目的。

4.对个体生理活动的影响和制约

生活实践和科学研究都证明,人的心理活动、心理状态一方面依赖于人的生理活动过程,同时也对生理活动有着积极的反作用。例如:现代科学和医学实验证明,意识、心理因素对人的健康状况有重要影响,可以引起或者抵制人体生理和精神的疾病。

(二)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实现

个体意识对自己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都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但也应反对过分夸大个体意识的能动作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的能动作用本质上是在物质决定意识前提下的能动反作用,无论这种反作用有多么突出和明显,也不能取代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相反,意识只有在正确认识了客观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因此,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实现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尊重客观规律是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实现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从客观实际出发,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思想才是正确的思想;只有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有正确的行为,才能实现预想的目的。实践表明,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越深刻、越全面,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发挥就会越正确、越充分,改造客观世界的行为就会越自觉、越有效。正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深刻认识、把握客观规律和按规律办事的必要条件。规律是事物和现象内在的本质联系,它看不到也摸不着,只有经过反复的思考和研究,才有可能把隐藏在事物内部的必然性揭示出来。这种思索和研究,就是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具体表现。个体意识反作用发挥得愈正确、愈充分,就愈能迅速深刻地认识规律,准确有效地运用规律。

2.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实现,必须通过实践来实现

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计划性、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都是实践的自觉能动性的生动体现。正确意识的获得要通过实践,意识要发挥其改造世界的能动作用,也必须通过实践。实践是实践主体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意志,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人往往不满足于自在的物质世界显现在他面前的那种形态,他不可能在极低的程度上从自然界的直接存在形态中获得物质生活资料,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是发挥自己的本质力量积极主动地改造自然界,最终使客观世界发生合乎目的的改变,满足人类的需要。可见,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实践。

3.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实现,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个体意识反作用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也就是说在实现个体意识反作用时必须注重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正确认识个体意识的反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要求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既要充分发挥每个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勇于进取,又要自始至终尊重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统一起来,把革命热情和革命态度结合起来。要反对两种片面的观点。一种是形而上学机械论,这种观点虽然承认意识是物质的反映,但把意识仅仅看做是外部世界的消极反映,否认人的意识的反作用,否认人能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改造自然和社会,掌握自己“命运”的可能性;另一种是唯心主义观点,这种观点抽象地发展了意识的反作用,把意识的反作用说成是脱离物质甚至决定物质、创造物质的东西。“唯意志论”“精神万能论”是这种观点的突出表现。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99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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