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倒逼督学专业水准的提升

倒逼督学专业水准的提升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督导效能的提升,必然对督学专业水准提出更高要求。督导需求的提出,使教育督导人员自身专业意识不断增强。成功的教育督导人员会认真考虑所督对象成员的需求与教育的实际情况,设计出完善的督导计划,促进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参与教育督导。而督学人员实践智慧就是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提起督学人员实践智慧是自然而非偶然。

督导流程:锤炼、倒逼督学专业水准的提升

督学队伍是区域教育督导部门的生力军,肩负着推进区域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深化的历史重任。督导需求的提出,优化了督导流程,对督导机构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督导效能提升显得日益重要。而督导效能的提升,必然对督学专业水准提出更高要求。因此,督学队伍打造就显得非常必要。

(一)浦东督导人员现状分析

在当前教育督导“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背景下,浦东督导室立足于完成区域督导任务的要求,面对数量不足、经验不足的困难,努力组建符合浦东实际的兼职队伍。目前,督导人员呈现出来源多元化、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养较高的特点,具体来讲,主要由两部分人员组成:

一是专职督学。在浦东成立之初,督导室就是一个独立事业单位,有10个事业单位编制。从2000年开始,根据区域教育督导发展需要,督导室分别从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引进了5名教育学科硕士研究生。目前,他们已在教育督导岗位上积累了6年至11年的经验,正处于职业生涯从适应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同时,根据国家关于南汇划入浦东的战略决策,原南汇区督导室的8位专职督学加入了浦东团队,挂编在基层学校。

二是兼职督学。2009年,浦东新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调研基础上同意了新区兼职督学方案,由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人事局分别下发了《关于同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备兼职督学额度的批复》(沪浦编[2009]22号)和《关于确定新区教育督导兼职督学经费的复函》(沪人[2009]33号)。教育督导室根据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浦东新区兼职督学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经费使用方案》和《教育督导室兼职督学管理实施办法》。经过努力,浦东新区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支由市区专家、基层学校退休校长等组成的100多人的兼职督学专家库,并根据工作安排参与督导实践,同时,自2008年3月起,在第三教育署范围内率先试点兼职督学项目,制定了《关于建立兼职督学队伍,提升校长领导力的试点方案》,并选择10名中小学校长作为首批候选人参与培训。

(二)督导需求的提出对督学队伍的实践智慧提出挑战

督导需求的提出,使教育督导人员自身专业意识不断增强。教育督导人员应该对自己从事的工作有清醒的认识,形成专业意识和敬业精神,把握时代主题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育督导提出的要求,不断总结自己专业上的不足和优势。这就需要我们关注教育督导人员的实践智慧,提炼教育督导工作的服务精神。

1.督学人员实践智慧的本质特征

借用亚里士多德的一个概念,实践智慧是指“一种理性的、真实的,为其对象而具备了人的善的、倾向于去做的品性”,还是一种“发布命令并采取行动的能力,因为它的目的就是‘什么应当做或什么不应当做’”。这意味着:具备实践智慧的人即实践明智者,能非常好地筹划对他自己是善的和适合他的、有助于他非常好地生活的事情,并且对于他而言,生活好、做得好,本身就是他欲达到的目的。由于实践智慧主要被用在人事上,而人事又是具体的、特殊的和偶然的,因此,要拥有实践智慧,除了具有一般原则性知识外,还必须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懂得怎样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以正确方式去做以达到目的。

从上述亚里士多德对实践智慧的规定来看,所谓实践智慧实际上就是一种实践品格,一种理性的实践品性,一种理智地而非盲目地去行动、去做、去实践的德性、品质;是智者的一种行动方式、实践方式,一种他如何智慧地实践、怎样明智地行动的方式。它既强调追求合理性,又强调对具体情景的感知、辨别与顿悟,还强调彰显实践的道德品性。实践智慧作为一种理性的实践品格,本身就是内在于行动者或实践者的,它就是他的本己的行动方式或实践方式。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所谓教育督导人员的实践智慧,就是指教育督导人员对教育合理性的追求,对当下教育情景的感知、辨别与顿悟以及对教育道德品性的彰显,旨在不仅要善于内在地去“看”,更要善于由内而外、发而有为;不仅能局部地作为,也能够统筹全局、兼顾整体地作为;不仅能否定性、批判性地作为,而且能够建设性、创造性地作为。

督学人员的实践智慧具有以下三方面特征。(一)动态生成性。从本质上讲,教育情景具有易变性、不确定性和特殊性等特征。这就要求督学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必须时时刻刻机敏地感知、辨别与顿悟教育情景,抓住具体情景中的一切细节,形成特定情景的经历感和意义感,不断提升教育督导中“导”的效能。(二)合理性。实践智慧追求教育的合理性,既要遵循教育科学规律(合规律性),又要关注具体教育情景中师生乃至个体学校的相对性、时间性和价值关涉(合目的性)。这就要求督学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必须把握好教育规律与被督导学校实际情况之间的“度”,既要做到依法督导,又要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三)伦理性。教育督导是一个复杂的组织活动。成功的教育督导人员会认真考虑所督对象成员的需求与教育的实际情况,设计出完善的督导计划,促进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参与教育督导。一定意义上讲,教育督导过程是涉及到每个人的生存状态以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事业。因此,伦理问题应该是一个审慎的哲学问题,同时,它又是一系列具体的实践问题,包括督学人员的态度、行为、价值观等操作层面的问题。

2.督学人员实践智慧的时代必然性

教育督导呼唤专业化发展,这是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育督导提出的时代主题。而督学人员实践智慧就是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提起督学人员实践智慧是自然而非偶然。

首先,督学人员实践智慧能够促进督导专业化发展。督导专业化发展,从理论上讲,就是教育督导要成为不可替代的专门职业,主要是通过督学人员的专业化发展而实现的,督学群体专业化通过个体专业化而实现。督学人员的实践智慧实质上就是督学人员集公共教育理论和自身经验于一体,形成个人教育理论,结合督导业务具备专精的督导知识和技能。这样,督学人员的实践智慧通过个体专业化发展促进督学群体专业化,在督导机构逐步专业化的基础上,实现督导专业化发展。

其次,督学人员实践智慧能够促进学校自主发展。2001年颁布实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标志着我国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开始。这一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增加了学校的课程自主权,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我们应注重以学校为主体的校本管理,推行学校改革创新,即学校改革必须从教室教学层面提升到学校组织层面,学校结构系统、管理风格及相应类型成为改革对象。因此,作为教育行政监督部门的教育督导机构应该从学校教育的本质出发,发现并树立具有真正创造性的学校典型。也就是说,教育督导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教育系统所有的人员、任务、结构和技术,而应当在充满矛盾的教育现象中,把握学校教育的实质,既做好“督”的工作,又完成“导”的任务,成为教育改革的促进者、领导者和专家。教育督导人员的实践智慧能够立足于开放性学校教育系统,寻求开放性的学校办学规律与办学机制,启发、培养学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想象力与创造力,通过学校组织及其环境的变化,在教育的真实场景中发现问题并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法,最终实现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同时,也只有学校拥有办学主体地位,才能从本校实际出发,积极用教育诊断的方法对学校自身情况做出比较客观的分析,抓住学校发展的主要问题所在,寻求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为教育督导服务功能的发挥提供用武之地。

3.教育督导人员实践智慧的培育

我们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社会变化,教育改革是不可避免的。作为督学人员必须能够及时对教育改革作出反应,诊断出我们教育中的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如何培育督学人员的实践智慧就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在知识体系上,督学人员必须形成教育经验和公共教育理论有机结合的个人教育理论体系。一个拥有多年工作经验的督学人员,其经验很可能是同一种经验的多年重复,在缺乏反思的情况下,很难从感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从合理性角度看,他可能在满足合目的性的同时,牺牲了合规律性;另外,对一些学习过公共教育理论的督学人员来说,由于这些教育理论具有普遍性、前瞻性等属性,又给他们的具体督导工作带来一定的不适。这样,从合理性角度看,他们在满足合规律性的同时,可能牺牲了合目的性。也就是说,单纯的教育经验和单纯的公共教育理论都不能满足督学人员对教育合理性的追求。督学人员要追求教育的合理性,就要有意识地在经验之上、公共教育理论之下建构合理的个人教育理论,对学校发展形成基于形成性评价的终结性评价。

其次,在督导能力上,督学人员必须具有辨证看待教育常规的能力。所谓教育常规,就是学校有关人员在学校规章制度框架下,总结各自的教育经验,借鉴同事、同行的教育经验,应对自己面临的教育情景的刚性对策。这主要体现在学校领导者的领导行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等等。不可否认,教育常规具有使教育活动维持在最起码专业水准的规范作用。但应该看到,单纯的教育常规对于充满活力、变化和不确定性的教育实践来说总是不充分的。因此,督学人员必须确立更具弹性的新教育常规观,才能缓解和突破教育督导的技术主义形象,参与到学校教育情境中。

第三,在道德品性上,督学人员必须逐步确立专业道德的理念。所谓从专业生活的角度理解教育督导人员专业道德建设,就是指将督学人员的职业道德理解为专业生活的必需。这种必需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第一是底线或基本需求。一方面,督学人员的专业生活需要有专业道德上的基本要求予以保证,以确保督学人员能够在伦理上达到起码的标准;另一方面,督学人员的专业生活也需要有专业道德规范予以保障,以确保督学人员在行使专业权利时免受非专业人士的非理性指责与侵犯。现代教育的发展使督学人员的工作必须作出适当界定,否则就会影响督学人员的专业生活质量。第二是高层次需要。因为教育是一种文化或者精神的事业,所以教育工作者承担着维护最高伦理标准的责任。这样,督学人员只有拥有与此专业性质相匹配的追求、气质与修养,才能获得职业生活的意义,在立足监督的基础上强调指导的职能,不断提升督导工作的科学性

(三)区域督学人员实践智慧培育的多维策略

浦东教育督导室坚持从区域实际出发,注重改革创新,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去推进督学人员的实践智慧培育。

1.策略之一:开发默会知识

我们倡导,面对学校发展的多元化,督学要有“以不变应万变”的专业功底,应对丰富多彩的学校督导需求。“默会知识”是指督学尤其是资深督学在长期的督导实践活动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其形态呈现特征属非文本,思维特征需要特定的评估情景作支撑,逻辑特点较多仍属于感性认识阶段。

为此,强化督导团队经验层面的智慧二次开发非常必要。通过采取“专家引领+团队合作+自我反思”方式,将隐性的督导知识显性化、内化的督导技能外延化。如“资料收集”强调看整体、看重点、看细节和看发展,做到多角度观察、多主体交流和多层面思考;“课堂观察”的起点和归宿均指向学生课堂学习行为的改善,关注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校园观察”做到分层观察整体把握、敏锐观察关注细节;“个别访谈”保证收集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精准性。从而,为实现需求督导模式的运作,为督学人员提供专业技术的支持。

2.策略之二:架构省际联盟

我们倡导:要打破传统的教育督导机构的封闭性,搭建区域教育督导伙伴协作的互助平台,促进省际区域间的教育督导经验交流与资源共享。

受传统的计划经济背景下行政管理的影响,区域教育督导机构之间缺乏专业沟通,封闭状态急需冲破,急需在互动中激发教育督导的活力。本着“相互合作、共同提高”的指导思想,2012年4月省际联盟正式启动,两地分别互派首批督学人员异地学习,交流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经验,如需求督导专题模式、基于学校常态下的问题督导、飞行督导和推优督导等做法,推动着督学人员的专业发展。

“上海浦东——福建福州教育督导联合体”工作方案

上海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享誉全国,福州的“素质教育随机督导”也闻名遐迩。2011年10月,上海浦东与福建福州同时被教育部督导办确定为“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城市”。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的通知》(教督办[2011]19号)的要求,上海浦东教育督导室与福建福州教育督导室,本着“相互合作、共同提高”的指导思想,拟建立“上海浦东-福建福州教育督导联合体”,通过教育督导联合体,搭建区域教育督导伙伴协作互助平台,促进教育督导经验交流,推进教育督导理论研究,提高督学队伍专业素质,推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一、工作目标

“教育督导联合体”基于上海浦东教育督导室和福建福州教育督导室的合作伙伴关系,以促进督学团队专业发展、加强督导理论研究和推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目的,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实践研讨为主要活动形式,注重发挥专家组成员的专业引领作用,努力打造团队合作督导研究模式,提高两地学校教育督导评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区域基础教育发展保驾护航。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督学柔性互动。通过督学轮岗、同伴学习、互派交流等方式,增进两地督导资源的深度交流。

(二)实施督导主题研修。“督导联合体”在专家指导下,以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工作为载体,将督导研修主题分解为若干研修重点,作为每次联合研修活动的具体内容,并确定相应的活动方式、主讲人员和组员分工。

(三)做好督导经验总结。结合督导主题研修活动做好总结,整理、分析联合体内每位督学人员的督导实践经验,积累基于学校发展的督导评估实施典型案例和联合督导研究活动成果。

(四)举办教育督导论坛。结合督导主题研修及其经验总结情况,举办教育督导论坛,定期印发“教育督导联合体”活动简报,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工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工作(2012年4月)

——确定合作意向,签约组建两地“督导联合体”。

——研制《教育督导联合体工作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方案研讨,确定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5月—2014年12月)

——开展督学柔性互动。每年分上、下半年两地互派2名~3名督学到对方进行学习交流,参与督导学校1所~2所,一般2周~3周;互派1名~2名督导专家进行指导。

——确定“主题研修”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与指导。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督导研究活动,做到主题明确、行为跟进、研训一体、资源共享。

——定期做好经验总结,联合汇编督导研究成果,定期印发“教育督导联合体”活动简报。

——两地轮流举办教育督导论坛,每年一次。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月—6月)

根据工作方案,总结相关经验,召开专题总结会,出版相关研究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两地督导主任负责的“督导联合体”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责任和任务分工,落实活动场地、时间与资金,保证“督导联合体”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制度保障。建立“督导联合体”工作制度,整合两地教育督导资源,主动发挥督导团队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两地“督导联合体”平稳、持续发展。

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3.策略之三:撰写督导案例

我们倡导,在督导实践中,关注具有问题元素、真实情景、典型意义的事件。它体现督导活动的复杂性,是督学人员不断寻求并应予以说明的问题。督学应以研究者的态度自觉反思并文字呈现符号案例。

督导案例撰写的基本风格:案例描述+案例反思。在描述部分,重点阐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问题情景及相应的策略手段;在反思部分,重点是从“效、得、失、改”等维度,对事件进行多角度、多侧面、情境化地分析,发现问题、表征问题,并寻求多途径的督学操作建议,倡导在督导中学习、在学习中督导。两年来,我们共积累了100篇案例,分别由专兼职督学、轮职督学和学校校长团队参与撰写。督学人员的专业思考意识极大增强,实践反思能力有效提高,团队智慧得以丰富。

4.策略之四:青年督学基层学校挂职锻炼

我们倡导,随着区域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实践的不断深化,督学必须关注学校常态下的发展态势,以便真正发挥“为基层学校提供专业支持和有效服务”的督导理念。因此,青年督学要增强时代责任感,真正珍惜基层学校挂职锻炼的大好时机,关注实践、参与实践、批判实践和改进实践,在专业素养上有明显的提升。

根据学校发展领域(如组织管理、教师队伍、课程改革与教学、校园文化、学生发展、后勤管理,等等)和青年督学的实际情况,采取参加校务会议、学校相关部门工作、走进班级、走进课堂、校长访谈等形式,了解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情况,增强对教育督导对象的真实认知,进一步深化区域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方案,提升教育督导效能。因此,青年督学基层学校挂职锻炼的工作内容主要分为两大板块:基础性板块和选择性板块。

首先,基础性板块。这是每位青年督学在挂职锻炼期间必须完成的基本内容。具体而言,它主要是根据学校的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关注基层学校中的校务管理、教学管理、德育管理、教育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管理实务工作(具体内容参照表4-2)。

表4-2  基础性板块情况一览表

img39

(续表)

img40

其次,选择性板块。这是每位青年督学在挂职锻炼期间必须进行的专题工作。每位青年督学根据基层学校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1个专题进行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或学校管理研究报告。在这里,提供部分专题进行选择,每位青年督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研究专题。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学校自主管理机制、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开发与实施、学校文化与特色建设、学生个性发展,等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