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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的实施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试者皆须于本籍报名,举子投牒报名后,按规定须经过县和州府的考试,合格者才能被送入尚书省,参加礼部的统一考试。常科为定期举行的考试,考生有生徒和乡贡两类。生徒来自于中央官学的六学、二馆,经学校考试合格者可参加尚书省考试。尚书省试考试合格,录取者名单被张榜公布。进士科取录者还要参加一系列的游宴庆祝活动。秀才科历史悠久,在汉代察举制中便设有秀才科,隋代复设。隋唐科举考试沿用此称并定为一科,尤被重视。

二、科举制的实施

唐代继承了隋代科举制,并且使科举制在唐太宗和唐高宗间(即627—655年)的20余年里发展成为一套较为完备的考试制度,为以后历代科举取士奠定了基础。

(一)考生来源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的生员,称“生徒”,即由各类官学的学生中选拔出来送至尚书省参加考试的考生。中央官学包括六学、二馆。地方官学包括府、州、县各级地方官学。二是“乡贡”,即非学校出身,通过州县地方私学或自学之士中选拔而送至尚书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试者皆须于本籍报名,举子投牒报名后,按规定须经过县和州府的考试,合格者才能被送入尚书省,参加礼部的统一考试。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两个,即生徒和乡贡。

(二)考录程序

唐代科举分为制举特科与贡举常科两类,这两类考试程序有所不同。制科考录程序较简单,一般不定期,由皇帝临时决定考试科目,应考者自举或被举到京师长安,在殿廷直接参加考试,登科者可立即授官。常科为定期举行的考试,考生有生徒和乡贡两类。生徒来自于中央官学的六学、二馆,经学校考试合格者可参加尚书省考试。乡贡的报考手续较为复杂,其程序一般是:先由县一级考试,选取若干送到州、府考试,然后再选拔若干送到中央会同生徒一起参加尚书省的考试。可简化为:自由报考——府州试——尚书省试。乡贡考生可以投牒自荐,自由报考,不受贫富贵贱与门第出身的限制。乡贡参加府州考试,报考进士科考帖经、杂文、时务策三场。各州录取人数不等,上州岁贡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若有茂才异等,不受名额限制。府州考试第一名称为解元或解头。府州考试合格者再到尚书省参加考试,由尚书省吏部主管,考试时间为一个白天。进士科考试与府州考试相同,三天考三场,包括帖经、杂文、时务。尚书省试考试合格,录取者名单被张榜公布。进士科取录者还要参加一系列的游宴庆祝活动。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唐代科举,科目繁多。其中常科的科目主要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六科。制科是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科目达一百多个,这些科目的设置旨在不拘一格地选拔各种特殊人才,其考试的内容和时间都比较灵活而不固定,每次录取人数也极为有限。现将常科中的六科分叙如下:

1.秀才科

所谓秀才,指文才杰出、对策高第之人。秀才科历史悠久,在汉代察举制中便设有秀才科,隋代复设。唐代秀才科主要考方略策五道题,以文理通顺透彻程度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第。秀才上上第可获正八品上阶出身,以下递降一等,至中上第为从八品下。秀才科取士注重博识高才,隋唐科举取士皆以本科及第为最高,录取最难。因考试要求过严,录取机会过少,应试秀才科者日渐稀少。而贞观、永徽年间进士科的崛起,吸引了更多考试者的目光,后来进士科逐渐取代秀才科而成为唐科举中的重要科目。

2.进士科

隋唐科举考试沿用此称并定为一科,尤被重视。唐初进士科地位较次于秀才科,后来地位逐渐上升,在各科中受到特别的重视,故及第者常有“白衣公卿”或“一品白衫”的美称。进士科考试偏重诗赋。唐初进士科仅时务策五道,后又增加帖经、试杂文,较注重文章词藻文采。唐代社会重视文学,进士科地位声望不断提高。因而,最受士子青睐,“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5]

3.明经科

所谓明经,指通晓儒家经典。明经科是以儒家经学为考试内容的科目。主要考试经义,以经义取士。中国封建社会重儒学,所以很重视以经术取士。唐代把儒家九部“正经按篇幅分量分为大经、中经和小经三类。明经之别,又分为明二经、三经和五经等。通二经者,须含一大经一小经,或两中经;通三经者,为大、中、小经各五;通五经者,要求大经并通,其他各经任选。《论语》、《孝经》则无论通二经、三经、五经,都得兼习。明经科地位较高,秀才科废绝后,“自是士族所趣向,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6]

4.明法科

用以选拔法律人才。考生主要来自律学的生徒和州、县的乡贡。考试为律、令各10帖,试策共10条。

5.明书科

也称“书科”、“明字科”。明书科考生来自书学生员,考试内容以文字学为主,兼及书法,主要是试《说文》、《字林》、精通训诂,兼会杂体。考试方式有帖试、口试和策试三种。

6.明算科

选拔数学人才。考生主要来自算学生,主要考《九章算术》、《周髀算经》、《海岛》、《五经算》等,以明数照术,详明术理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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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帖经

(四)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五种,即帖经、墨义、策论、诗赋、口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7]即由考官任取经书一页,将左右两端遮掩,中间仅露出一行,用纸帖三至五字不等,要求应试者将所帖之字填写出来(类似于现在的填空题)。帖经考试重在考记诵能力,是唐代科举考试中的重要方法之一,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各科,均需帖经,以明经科尤甚。所谓墨义,就是一种简单的问答法(笔答)。如将人名、数字、上下文能直接回答出来即可,无须解说与发挥。所谓策论,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论文性质的问答。这种方法能够考查举子的能力高低。所谓诗赋,就是一种作文的考试。由于诗赋的格律和体裁比较固定,每篇十二句或十六句,首两句见题,中间八句两两相对,最后两句做结,容易禁锢学生的思想,流于文字游戏。这便是后来八股文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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