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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的产学研合作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产学研合作,学研是基础,产业是关键。企业要发挥在产学研合作中的枢纽作用,在产学研项目的设定、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系统技术集成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方面,开展积极合作,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产学研合作,要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创新与科技创新作用。北京市海淀区在《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中规定,海淀区每年将从不少于8亿元的政府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

四、北京中关村的产学研合作

(1)政府的积极支持。1984年5月1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决定从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价格、机构设置等方面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同年9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唤醒了中国知识分子身上的创业激情。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科研经费拨款制度的变革、民办科技企业的兴起等制度的改革,推进了中关村的发展。

(2)协调好各主体的功能定位。加强产学研合作,学研是基础,产业是关键。企业要发挥在产学研合作中的枢纽作用,在产学研项目的设定、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系统技术集成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方面,开展积极合作,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产学研合作,要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创新与科技创新作用。高校和科研院所具有学科齐全、优秀人才密集、学术积淀厚实和创新能力强的优势,在实施教育创新、科技创新过程中,在加强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的同时,进一步与北京的经济建设相结合,成为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源泉。加速了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3)设立产学研合作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北京市海淀区在《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中规定,海淀区每年将从不少于8亿元的政府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为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海淀区管理委员会在与《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相配套的20条办法中,通过《海淀区促进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海行规发〔2009〕11号)、《海淀区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办法》(海行规发〔2009〕5号),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上办法明确鼓励海淀区创新企业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在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下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企业接受高校、科研单位的技术转让;支持企业委托高校、科研单位进行技术开发或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对产学研合作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创建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和研发中心;对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项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等项目给予支持;支持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在海淀区产业化;支持产学研合作形成的产业技术联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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