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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教案的发生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教案,是晚明反抗天主教的政治运动,发生在利玛窦逝世后的第六年,即万历四十四年。据统计,从沈第一次上疏到南京教案结束,前后总共有16个月之久,被捕的中西教徒,根据《南宫署牍》记载,共26人。这次教案,虽然发生在南京一地,但其影响却波及全国。南京教案的发生,与当时南京教务的发展有很大的联系。还未拿到皇帝谕旨,他们就擅自在南京逮捕传教士和教徒。

第一节 南京教案的发生

南京教案,是晚明反抗天主教的政治运动,发生在利玛窦逝世后的第六年,即万历四十四年(1616)。利玛窦的逝世,无论就宗教或就学术而言,都预示了中西文化交往中一个时期的终结和另一个时期的开始。“早期的友好关系已被文人和统治集团中日益滋长的怀疑和敌对情绪所取代。这种气氛上的恶化无疑有着一系列不同的原因:耶稣会政策上的日趋严厉;传教士急于求成的愿望;教士人数的剧增;他们在平民中活动的发展;以及中国知识界现在对他们有了更多的了解。”(1)

南京教案的肇事者是南京礼部侍郎沈img2,是由他的三道《参远夷疏》引起的。沈img3,浙江吴兴人,任礼部侍郎署南京礼部尚书之职。“他以崇正学,黜异端,严华夷之禁为根据,力主排斥天主教。”(2)《明史・沈img4传》有这样的记载:“img5与弟演同登万历二十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累官南京礼部侍郎,掌部事。西洋人利玛窦入贡,因居南京,与其徒王丰肃等倡天主教,士大夫多宗之。img6奏‘陪京都会,不宜令异教处此。’识者韪其言。”(3)

据统计,从沈img7第一次上疏到南京教案结束,前后总共有16个月之久,被捕的中西教徒,根据《南宫署牍》记载,共26人。1616年12月28日,万历皇帝还降旨督令耶稣会士回国。这次教案,虽然发生在南京一地,但其影响却波及全国。因此,晚明天主教所受打击,可以说以这次为最甚。

南京教案的发生,与当时南京教务的发展有很大的联系。当时南京教务的发展,与利玛窦在南京建立教会时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当初利玛窦在南京刚建立教会时,教徒寥寥无几,而且也仅仅局限于洪武冈等地,所以并没能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利玛窦病逝后,龙华民开始执掌耶稣会在华事务。他一改利玛窦时期的“文化适应”及低调的传教策略,传教活动日益张扬,甚至公开批评中国儒家道家等传统文化,还大力推行严格的教规,禁止祭祖、祀孔。此外,他不仅在社会上层发展天主教,还在社会中下层大力发展教徒,急于取得数量上的突破。之后,掌管南京教会事宜的王丰肃也改变谨慎的传教策略,在洪武冈旧址上不断扩大建筑面积,还在城外孝陵卫前,置了一所花园,常以公开方式举行天主教弥撒,场面宏大,影响甚广,一时之间教徒人数增加到200多人。这种“扩张”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也渐渐招致他人的猜疑,人们开始认清:这些传教士不仅仅只是仰慕天朝而来,也不仅仅是为了研讨道德或为了传授知识而来,他们另有目的。以至传教士受到好事者的攻击,当时的南京礼部侍郎沈img8看到天主教发展到如此态势,就在万历四十四年五月、八月和十月连上三份奏疏,参劾传教士,指控天主教是“邪教”,要求严查天主教,将传教士驱逐出境。

img9上疏后,在南京的诸大臣,如晏文辉、徐如珂等,也随声附和。一时之间,南京反教之声甚嚣尘上。1616年,沈img10在第一道《参远夷疏》中称:“臣初至南京,闻其聚有徒众,营有室庐,即欲擒治驱逐,而说者或谓其类实繁,其说浸淫人心,即士君子亦信向之。”他强调“夷夏之防”,“职闻帝王之御世也,本儒术以定纪纲,恃纪纲以明赏罚,使民日改恶劝善,而不为异物所迁。引所谓一道同风,正人心而维国脉之计也。”(4)

img11第一疏后,徐光启就上疏极力为天主教辩护。此疏被称之为《辩学章疏》,开头就说:“臣见邸报,南京礼部参西洋陪臣庞迪我等,内言:‘其说浸淫,即士大夫亦有信向之者’。一云:‘妄为星官之言,士人亦堕其云雾’。曰‘士君子’,曰‘士人’,部臣恐根株连及,略不指名。然廷臣之中,……‘信向之者’,臣也。与言星官者,亦臣也,诸陪臣果应得罪,臣岂敢幸部臣之不言以苟免乎!”奏疏中还有一段:“……臣累年以来,因与讲究考求,知此诸臣(指西方传教士)最真最确,不止踪迹心事一无可疑,实皆圣贤之徒也。且其道甚正,其守甚严,其学甚博,其识甚精,其心甚真,其见甚定。在彼国中亦皆千人之英,万人之杰。所以数万里来者,盖彼国教人,皆务修身以事上主。闻中国圣贤之教,亦皆修身事天,理相符合,是以辛苦艰难,履危蹈险,来相印证,欲使人人为善,以称上天爱人之意。”(5)在这份奏疏中,徐光启勇敢地承认自己是基督教徒,并且一再强调这些教士,都是有德有学之人,他们来中国只是劝人向善,并无恶意。而且还进一步说,他们所传之道,与儒家道德是相符的,希望朝廷能容纳他们。在奏疏的最后,为断其是非,徐光启还列举了检验方法三种、处置方法三种。三种检验方法:第一,将基督教的典籍译出,看是否为邪说;第二,召集有名僧道,互相辩驳,定其是非;第三,将基督教已翻译的书以及教中大意,略述成书,以供参政。三种处置之法:供其费用,不必收取外国捐款;令本地人士联保具结,以察其有无不端行为;调查信教者有无过犯。应该说这份奏疏合情合理,真情真切。但是,沈img12不肯就此罢休,等不及皇帝的批复,他就一方面逮捕信教的华人,一方面又上第二疏,对传教士的“图谋不轨”说得更加露骨:“裔夷窥伺,潜住两京,则国家之隐忧当杜也。”(6)

img13一奏后,一直未得到朝廷答复。八月,他再次通过其同乡、北京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方从哲(此人也是反天主教官员)呈上第二道奏疏。还未拿到皇帝谕旨,他们就擅自在南京逮捕传教士和教徒。七月二十一日,沈img14令巡城御史孙光裕捕获耶稣会士王丰肃、谢务禄及华人从教者十四人,还有幼童五名。八月十四日,又逮捕钟鸣礼等八人。沈img15的两次逮捕,都没有奉朝廷明令,就只是向朝廷上奏了两份奏疏。沈img16在第二疏中所列举的理由,尤其重要的是,“七月初才有邸报,而彼夷即于七月初旬俱揭,及二十一日已有番书订寄揭稿在王丰肃处 矣。横弄线索於其间,神速若此,又将何为乎?”所以说“一朝窃发,患岂及图”,请求朝廷,速即处分。这明明把反叛的罪名,强加在传教士的身上。

但第二次上疏,皇帝仍未有反应,所以沈img17又在十二月上第三道奏疏,重申了第二疏的理由,并强调说:“而丰肃神奸,公然潜住正阳门里,洪武冈之西,起盖无梁殿,悬设胡像,诳诱愚民……然二十年来,潜主既久,结交亦广,不知起自何人何日,今且习以为故常,玩细娱而忘远略,比比是矣。臣若更不察觉,胡奴接踵于城关,虎翼养成而莫问,一朝窃发,患岂及图。尤可恨者,城内住房,既据洪武冈王地,而城外又有花园一所,正在孝陵卫之前。夫孝陵卫以卫陵寝,则高庙所从游衣冠也,龙蟠虎踞之乡,岂狐鼠纵横之地,而狡夷伏藏于此,意欲何为乎?”甚至认为“伏戎于莽,为患叵测”。还以闽海士民所说的教士曾借天主教名义袭夺吕宋国土和已逮捕的钟鸣礼等的审讯情形作为证据。同时关于拘捕西方传教士一事,请求降旨处理:“伏请皇上既下明旨,容臣等将王丰肃等依律处理,其煽惑众徒,……或系勾联主谋,或系因缘为从,一面分别正罪,庶乎法纪明而人心定,奸邪去而重地(指南京)亦永清矣。”(7)

晏文辉也上疏云:“丰肃数年以前,深居,简出入,寡交游,未足启人之疑,民与之相忘,即士大夫亦与之相忘。迩来则有大谬不然者,私置花园于孝陵卫,广集徒众于洪武冈。大瞻礼,小瞻礼,以房虚星昴日为会约,洒圣水,擦圣油,以剪字贴户门为记号。迫人尽去家堂之神,令人惟悬天主之像。假周济为招来,入其教者,既与以银。记年庚为恐吓,背其盟者,云置之死。对士大夫谈,则言天性,对徒辈谈,则言神术,道路为之喧传,士绅为之疑虑。”(8)

当时万历皇帝虽然并没有对沈img18等人所上奏的问题了解得太多,但还是经不起反教者的一再陈述,结果就有了放逐传教士出国的明谕。谕令在万历四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颁发,迫令西方传教士回归国土。万历四十五年三月,沈img19亲自在南京礼部大堂提审王丰肃、谢务禄两位传教士,认为他们二人在中国传播“邪教”,判处王丰肃杖刑,谢务禄因病免刑。在三月底王丰肃、谢务禄等被押解广东,次年,王丰肃、谢务禄、庞迪我和熊三拔一起被送往澳门。其他的传教士也大多逃避到民家。随后不久,庞迪我、熊三拔死于澳门。而王丰肃则改名为高一志,谢务禄改名为曾德昭,再次潜入内地进行传教。驱逐传教士后,沈img20还下令拆毁南京天主教堂,焚烧圣像,变卖教会房产。虽然李之藻和杨廷筠等人都尽量帮助传教士,“国内西士,咸惶恐失措,苦无置身者,之藻、廷筠俱请至其家隐匿而安之”。杨廷筠那时正隐居杭州,“屋内藏匿教士六、七人。李之藻官在高邮,每天写信,拜托亲友救护西士”。但都无济于事,传教士在中国传教之路被堵住了,相应地,近代科学在我国的传播之路也被堵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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