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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强校建设的外部规律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致使英国职业教育明显落后于美国、德国等国家。1878年巴黎博览会后,政府深感职业教育落后,于1880年制定了促进职业学校发展的法律。1920年又将职业学校移交教育部管辖。1950年起,民主德国职业教育的领导权从国民教育部分离到经济部门,导致职业教育片面服从企业的经济目的。

第三节 高职教育强校建设的外部规律

一、经济振兴是推动高职教育强校建设的重要契机。面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毁灭性破坏和濒于崩溃的经济技术,德国人重建家园的工作从重建与恢复职业教育及关闭的职业学校开始。经过近10年的争论和协调,1969年8月14日,《联邦职业技术教育法》正式颁布。该法的出台保障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干预,使之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体系,规定完成初等教育后,1/4的学生进入实科中学接受职业化的教育,将来进入技术学院或直接上岗;高中阶段大约30%的学生进入完全中学高中段学习,其余70%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同时确立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不仅在本国获得巨大成功,而且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关注和效法。英国由盛转衰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职业教育的相对落后,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19世纪50年代之前,英国政府恪守自由放任的信条,对职业教育不管不问。同时,英吉利民族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的崇尚古典教育的人文主义传统,对职业教育存有明显的偏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法国、美国和日本通过博览会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加快建立国家职业教育制度的时候,英国仍力图以为升学服务的文法中学统一中等教育,视职业教育为中等教育之外的另类。《1944年教育法》的实施,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才被纳入中等教育体系。但随着综合中学改组进程的加快,使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现代中学和技术中学大大减少。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大部分的竞争对手都保留和加强中等技术学校教育时,英国却取消了它。1990年5月英国《金融时报》刊文所说,“与欧洲大陆和日本相比,职业教育体系薄弱,缺乏各个层次的技术学校是英国战后教育最大的失败”。

二、技术进步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和高职教育强校建设的根本动力。从本质上看,职业教育是科技进步的结果。18世纪末蒸汽机的发明,引发了纺织、冶铁、采矿和交通运输的技术革命,推动了工业革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农业社会里,人力和畜力是主要动力,生产技术简单,劳动者所需要的生产技能在劳动中就可获得。随着大机器生产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掌握机械原理和生产技能的大量劳动者,单靠在生产过程中自发学习和师徒相传远远不够,只有独立于生产劳动之外的学习过程才能适应新的需要。由此,学徒制逐步衰落,早期的职业学校应运而生。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产业结构、劳动就业结构的变化。经济结构的变化,必然要求职业分布做出相应调整。新的产业和职业不断出现,对培养新生劳动力的职业教育提出了要求。另外,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劳动者的知识结构发生变化。在劳动组织结构中,非技术劳动者与技术劳动者、一般体力劳动者的比重发生了重要变化,非技术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比重逐步减少。这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向高层次发展的要求。二战以来,世界范围内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带来了经济结构和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社会职业技术岗位的变化,带来了职业教育由中等层次向高等层次上移的发展趋势。进入20世纪,技术的含义继续拓宽,开始包含方法、工艺、思想以及工具和装备等,到20世纪下半叶,技术成为一种创造出可再现的方法或手段的能力,并能导致产品、工艺过程和服务的改进。在当今世界,技术变成了一项复杂的社会事业,不仅包括研究、设计和技巧,还涉及财政、制造、管理、劳工、营销和维修,也扩展到广阔的服务领域。现代技术的含义除物质性的技术外,还包括非物质性的技术。使社会对技术型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对技术型人才职业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时,也带来了职业教育内涵的不断变化。

三、政府统筹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和高职教育强校建设的关键性力量。职业教育的兴衰一直受到政治和政策的影响,通常与政府的干预有直接的关系。英国人视自由放任为立国至宝、金科玉律,反对国家干预。普遍认为车间或作坊才是最适合于学习手艺的地方。法国和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都是政府发起的,其目的是为了推进国家的军事和商业目标。早在18世纪法国、德国每年从国库中拨出专款来扶植职业教育,俄国、日本由国家出资派青年人到西欧学习先进的科学和技术知识。制定和实施法律是政府干预职业教育的主要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说,国外职业教育的法制化过程,就是一部职业教育的发展史。发达国家经过一百多年的立法历程,已形成了较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为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每当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时刻,政府都要实施立法。进入20世纪后,尤其是二战以后,各国都相继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调整学科结构,以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化。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发达国家职业教育进入调整时期,职业教育立法也进入了完善、充实阶段,使职业教育调整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自19世纪以来,英国制定实施的大多是旨在普及义务教育性质的教育立法,虽也有不少涉及职业教育,但至今却没有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致使英国职业教育明显落后于美国、德国等国家。

四、体制改革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和高职教育强校建设的重要环节。早在19世纪,普鲁士的技术教育在1820年以前,为内务部的宗教与教育局管辖。1820年政府认为教育当局思想保守,决定将技术教育和工业学校交由商工局领导,在25个行政区内各建一所工业学校,并在这类学校之上设立中央工业学校。1872年法国巴黎创办了迪德尔学校,使徒工训练学校制度化。1878年巴黎博览会后,政府深感职业教育落后,于1880年制定了促进职业学校发展的法律。这些学校为教育部和农商部共同管辖,既能得到国家教育部预算之内的补助金,又能得到农商部的补助金。19世纪70年代末,围绕预算,两部之间产生了深刻的矛盾。矛盾集中于培养未来工人的实际技能,还是培养学生的智能,使之成为职业生涯的基础,两部存在明显的差别。1920年又将职业学校移交教育部管辖。1950年起,民主德国职业教育的领导权从国民教育部分离到经济部门,导致职业教育片面服从企业的经济目的。1954年职业教育的主管权转给了劳动与职业训练部,此后,职业教育服从企业目的的倾向进一步发展,短期的职业数目显著增多,一般都在6至18个月之间。短期的职业训练,缺少基础训练和职业学校里的理论教学,职业理论知识是在职业实践教学期间附带介绍的。1957年后,职业教育的主管权重新归属国民教育部,10年制综合技术中学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目标得以实现。英国教育部和就业部在职业教育管理职能上相互交叉、互相制约,存在许多矛盾。1986年,由就业部领导的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成立。政府明文规定,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文凭等值、互通,这无疑侵犯了教育部的利益。由于两部对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及其授予权的争夺,使这一重要举措难以付诸实施。1995年6月,英国政府宣布,将教育部和就业部合并,成立教育与就业部。原就业部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企业教育职能被划转到新的教育部与就业部。2001年6月大选结束后,教育与就业部又更名为教育与技能部,基本职能不变,两部合并后,1997年原教育部所属的学校课程及评估委员会与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合并,争夺战也由此而告终。目前,世界上公认英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最成功、最有特色,这主要得益于体制上的保证。

五、行业企业参与支持是职业教育发展和高职教育强校建设的保障。国际上公认的成功职业教育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元制模式。二是以加拿大为代表的CBE模式。三是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上述职业教育模式的共同特征就是产教结合。学校职业教育无论教学内容如何先进,与生产、服务第一线所应用的最新技术、最新工艺相比,总有距离;无论教学设备如何先进,与工业企业的最新机器、最新生产线相比,总有距离;无论学校的专业教师技能水平如何高,与生产一线的技术专家、操作能手相比,总有距离;只有通过产教结合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不少国家的经验表明,现代学徒制培训是实现产教结合的一种好形式。1996年欧洲理事会要求欧洲委员会就“学徒制在增加就业机会中的作用”进行调研,受欧洲委员会委托,1997年荷兰经济研究所提交题为“学徒制在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中的作用:学徒制培训在劳动力市场中的重要性”的报告。1996年欧洲委员会发表《教与学:迈向学习化社会》白皮书,强调大力加强企校结合,发展各种形式的学徒制培训,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在欧盟各成员国建立学徒制培训网络中心。德国“双元制”,实质是学徒制培训。有着悠久学徒制传统的英国,近年大力推行扩展现代学徒制,边学习、边工作,既获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又获得一定的工作报酬。澳大利亚拓宽学徒行业领域,除传统行业外,还包括新兴产业如大众媒体、娱乐行业、信息技术等。政府向接受学徒的企业提供补助,企业对学徒培训的内容、方法及时间享有很大的自主权,结业后学徒资格可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承认。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制定了《学徒制与产业培训法》规范举办学徒制培训。省各行业成立了学徒制培训委员会,由21名代表组成,除一名主席外,企业主和雇员各有10名代表。职责是分析培训需求,就培训内容、标准和行业工种资格认证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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