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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性准则和评分规则的制订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在基于标准的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由于教师交给学生的表现性任务不止有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或解题方法,因此就要以表现性准则作为依据,通过评分规则对学生进行评价。表现性准则一般包括“检核表”,“表现清单”和“评分规则”。最好的评分规则往往能体现出教师公认的课堂评价的实质,而且能对合格表现的组成要素提供很好的建议。因此,这里对评分规则的制订进行详细说明。

第二节 表现性准则和评分规则的制订

一、表现性准则与评分规则

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在基于标准的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由于教师交给学生的表现性任务不止有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或解题方法,因此就要以表现性准则作为依据,通过评分规则对学生进行评价。

表现性准则是对学生的回答、作业和表现等表现性任务进行评判的指南、规则或原则,它告诉我们如何评价学生的表现或成果的水平。所有的建构性反应的评价方法都需要运用表现性准则。表现性准则一般包括“检核表”,“表现清单”和“评分规则”。

(一)检核表

所谓检核表就是列出某件成果或某种表现所必须具备的成分,而评判学生学习成果和表现的依据就是是否具备了检核表上所要求的这些成分。如一封书信要具备称呼、问候语、信体、致敬、署名、日期六要素,我们判断一封书信的优劣只要根据这封书信有或无这六个方面就行了,因此检核表的使用很简单。但它往往只适用于仅需判断“有”、“无”的情况,不能提供针对不同水平的详细说明,所以这种方法不适用于有不同层次表现水平的表现性评价。

(二)表现清单

表现清单是比检核表稍微精细点儿的一种评分工具,它列出了要评价的各项内容和评分量表。教师根据每个要素的分值范围进行“评分”。例如,表3-1所示是一个教师制作的绘图能力的表现清单,制作出表现清单后,教师就可以根据每个要素的分值范围进行评分,总分最高是30分。

表3-1(1) 绘图机能的表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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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清单比检核表提供了更多的评分选择,也使教师可以灵活地权衡不同要素的重要性。但是,表现清单缺乏对不同表现性水平的详细说明,尽管有评分准则,但评分的主观性还是很强。实际上,如果让不同教师使用同一个表现清单评价同一个学生的表现,其评分结果往往可能还会有很大差异。因为缺乏对不同表现水平的详尽说明,会使教师对表现清单作出不同意义的阐述,从而降低评价的可信度。

(三)评分规则

评分规则是比检核表和表现清单更具体、详尽的表现性评价准则,它具体指出了对不同表现水平的详细说明。因此它阐述的含义是明确的,不同的人对其的理解会有较好的一致性。以作文为例,如果用检核表根据一篇作文是否具备开头、中间和结尾部分来评断其优劣或只简单、笼统地规定一个评分标准,那么写作水平明显不同的作文却会得到同样的分数。这时需要为写作技能制订更精细的评分准则,使学生、家长和教师都能区分出不同写作水平的评分准则。

评分规则是准则的一种特定形式,它对所有的评分点都作了说明和规定(表3-2是一个写作评分规则的例子,一篇作文可以从思想性、组织性、写作风格、用词、语句流畅性、常规用法六个方面加以评价,限于篇幅,这里只列举其中组织性的评价规则)。最好的评分规则往往能体现出教师公认的课堂评价的实质,而且能对合格表现的组成要素提供很好的建议。需要说明的是评分规则一般还要伴有成果或表现的具体例子,以阐明量表上的不同评分点。

表3-2(2) 写作的评分规则(以组织性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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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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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分规则的制订

与检核表、表现清单相比,评分规则的制订相对比较困难,因为它更加具体地对不同表现水平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而不止是简单地规定一个分值。因此,这里对评分规则的制订进行详细说明。

我们按照下面的步骤制订评分准则:先把学生作业分成不同的水平组,然后参考现有的表现性准则,最后通过在实践中评分来改进我们制订的评分准则。

制订表现性准则的目的是让我们和学生对合格的标准都有更清晰的认识,即我们的目的不仅仅是“评分”。因此在制订评分规则的过程中以及在制订自我反思报告的评分准则的时候我们要谨记这一点。下面,我们以写作为例介绍制订评分规则的方法。

(一)选取有代表性的学生作业为样例

教师要先把那些能够体现教学目标的任务所要求的技能或行为的有代表性的学生作业挑选出来。例如,写作就是收集要评价的不同年级学生的各种类型的作文,记叙文、说明文或议论文。

(二)把选出的学生作业分成不同的水平组并说明分组的依据

把在第一步中选取出来的学生作业分为三个水平组:高水平组,中水平组,低水平组。以写作任务为例,回答其中体现出来的学生的写作水平可以被分成三组。请写每份作业被分入某个水平组的理由。换句话说,如果一份作业被分入高水平组,请说明为什么?什么样的作业才是高水平的?你把一份作业分入一个水平组时,是考虑了哪些因素?你向学生反馈对他的作业的评定结果时,你会怎么对他解释?回答这些问题就要以准则为依据,把所有选取出来的有代表性的作业进行分组。在这一步,教师应尽量使分组名单中的作业数量大且多种多样。

编制的过程中教师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准则,这样既有助于其他同事明白自己的想法,也能帮助学生更加熟悉使用的准则。教师可以选择使用具体性的评语,如“这个学生开头很好,但到中间时有点离题”,这样的评语比总结性的评语让人更容易理解。教师在此过程中要不断要求自己把标准解释得更详细,比如问自己:“这个学生的回答中,哪些方面显示出他的推理过程具有逻辑性?”此外,制订准则是为了增强学生对不同表现水平的认识,所以我们就应该清楚地解释如此评定的理由。另外,教师要尽量避免做出那些抽象性的评价,如“表达能力强”,“理解性强”或“描述得好”,因为学生很难推断这些评语的具体含义。

(三)把分组依据总结为要素

到目前为止,在制订评分规则时,我们都遵循着“整体化的”思路。我们根据作文的整体水平制订出了包括高、中、低三个表现水平的详细列表,之后对每份作业给出一个总的分数。

但是在列表时,有的教师会提出疑问:“我很难把这份作业分到某一个水平组,因为它的推理性强,但表述能力差。”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用分项评分规则,即根据多种要素来评定选取的每份作业。因为:

1.分项评分规则能展现出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不足。

2.分项评分规则能帮助学生更透彻地认识自己作业所处的水平。

3.整体性评价通常不能让学生看清需要改进的每一个方面,而分项评分规则可以把表现划分为能够单独改进的不同方面。

要总结出各分组依据的要素,教师可以通过集体讨论列出各种评语,并把它们与不同要素的各个水平联系起来。例如,人们评定写作时通常会考虑思想性、条理性、写作风格、用词、语句流畅性、常规用法、表达能力等要素。分别给它们标上1,2,3,4,5,6,7的序号,然后浏览列出的所有评语,逐个分类,再把代表各个要素的序号标在每条评语的前面。

比如说,写作高水平的思想性的说明可能会包括下面这些语句:“有意义”,“有主要观点、主题、中心思想、写作目的”,“以生活经验为依据”,和“内容新颖,或者写法有新意”。写作高水平的语句流畅性的说明可能会包括“语句流畅——听起来也很顺耳”,“我可以大声流利地朗读这篇文章”,“句式多变”,“使用排比句,但并不繁杂”,“长短句结合”,“句子紧凑一致”,“句意清晰易懂”。

教师务必要使列出的“要素”表涵盖所有的重要内容,由于在思考一个规则所包括的内容时,往往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或考虑,所以我们可能会经常变动这些要素。

然后把制订的评分规则与相应的课程标准相对照,我们会发现两者有相似之处。因为规定的课程标准体现了我们对学生的基本要求,所以在日常教学中已经在执行课程标准的要求了。这种对照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些课程标准在日常教学中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我们还要把自己制订的评分规则和其他教师制订的评分规则作比较,找找共同点,一般也会有很多相似之处。因为是对同一种成果或表现所制订的评分规则,这说明,如果做法得当,评分规则并不是凭空想象的;它体现的就是我们在日常教学中所重视的那些因素,只不过我们把它制订成了书面的评分规则。如果在制订过程中没有错误,我们在日常教学中所重视的因素、规定的课程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评价方式三者彼此之间都应该是相互对应的。

(四)定义每一个要素

教师要定义列出的每一个要素,这些定义应该是描述了这个要素的本质,而不是它的表现。例如真实性的定义是:反映了学生对自我反思过程的认真态度。它标志着学生进行自我反思的自觉性、用心程度和真实度,它体现了学生进行自我分析的真实努力程度。

描述要素表现的句子应该是包含在对“高水平表现”的解释中。如:真实性就是主动去学习,真正付出努力,非常诚实;学生真正努力去进行自我反思。这些都是对高水平真实性要素的表现性描述,所以不能作为真实性的定义。

(五)找出与每个要素的各个评分点相对应的学生作品做样例

根据各个要素的高、中、低水平的要求,分别找出最有代表性的学生作业,还要分出不同的学业阶段,包括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对最后挑选出来的这些例子存在这样一些称呼,如“样例”或“范例”。

这些例子能帮助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进行一致评分,它们还能帮助学生进行更准确、更有效的自我评价。通过这些具体的例子,评分规则不再是含糊不清的,每个学生都能够清楚地把握“高水平”的表现标准。

如果教师每个要素的样例只提供一个,所有学生都会倾向于模仿这个样例。所以教师需要特别注意,每个要素的样例不能少于两个。

(六)不断改进评分规则

表现性准则和评分规则都是为了在实践中使用,只有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我们才可能发现哪些内容是有效的,而哪些规定是不符合实际的。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对评分规则作必要的增减和修正,不断地选取最符合要求的样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修订评分规则中所包括的要素,这样才会更具有实用性。为了使学生掌握这些规则,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可以让学生帮助教师完成这些规则的制订和修改。

三、表现性准则和评价规则在教学中的作用

在一所中学里,一名中学生投入很多时间完成了她的数学作业——运用一元二次方程解应用题。她得了“B”,但没有任何评语。她一向成绩优异,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了作业的要求,就去问教师要怎样做才能拿到“A”。教师回答说“我把A留给创造性高的作业”。学生要求举例说明,教师回答,“你应该从与教科书不同的角度设未知数来考虑这道应用题的解法”。

在这里,学生只得到一个字母表示的等级,但这一等级没有提供任何有意义的信息。与教师的讨论也导致了学生更大的疑虑——如果“创造性”是重要的,事先为什么不说明这一点?此外,“创造性”的含义是什么?学生会对如何取得成功感到很迷惑,这样就会降低学生自我评价的能力,而且可能影响学生继续努力的动机。

让学生了解合格表现的标准,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效率和自信心。在学生“做”前就了解表现被评价的准则,学生就会有明确清晰的目标。他们不用猜测什么是最重要的,或者教师将如何评价他们的表现。与教师使用同样的表现性准则和评分规则,学生就可以进行自我评价并借此提高自己的成绩。通过使用表现性准则和评分指南,我们就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水平,而不仅仅限于评价本身。“我们最终的目标是让学生自立。要实现这个目标,学生们必须了解成功的准则。但长期以来,这对学生们都是一个谜。”如果我们想让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不对如何才能成功而感到“疑惑”,关键就是让他们了解表现性准则。学生可以把它运用于实践,从而感觉更有控制力。就像评价专家理查德・史蒂金斯(2001)说过的:“学生可以实现任何明确而稳定的目标。”

使用评分规则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连接评价和教学的关键。如果教师不先考虑清楚优秀的作文、优秀的画图、优秀的作答的标准是什么,那么他们就不能‘教’学生达到优秀的水平。规定清晰的表现性准则会指出学生成果或表现中的重要方面或标准成分,还能帮助教师减少对学生表现进行评价的主观性。这种评价方法使他们能更好地判断什么样的文章是优秀的。评分者有一套公认的评分规则,使得评分者内部,不同时间,以及不同评分者之间的评分都具有一致性。规定明确的表现性准则和评分指南不仅能在教学结束后提供评估的工具,它还有助于明晰教学目标,甚至自身成为教学目标。表现性准则和评价规则能帮助教师弄清复杂学习目标的实质,使他们在教学中感觉轻松。好的准则系统地应用于评价学生表现的实践会使那些主观的、非正式的课堂观察最终成为客观又可信的课堂评价。高质量的、一致的表现性准则能够节约大量的时间。高质量的表现性准则能帮助教师们回答下列问题:“教学的期望目标是什么?我们是如何评价的?什么是合格的表现?我想完成什么样的教学任务?什么样的反馈能在下次提高学生的成绩?我的学生的能力处于哪种水平,如何进行下一步教学?我的教学有效吗?”……

当然,要发挥表现性准则和评价规则的作用,要求准则必须合理——能够切实反映学生成果或表现的本质要素。如果准则不包括重要的而仅是次要的因素,或者只是对那些不起关键作用的特点进行评价,而学生们却参照了这一准则,那么他们将很难达到期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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