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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保障系统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没有专门化的机构和科学有效的职能分配难以形成有效的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对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改进等方面过程的基本要求作了全面的规定。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职责分配可以对照ISO 9001的相关章节中的要求,为高校各级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相关部门界定相应职责。

4.3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保障系统

高校要实现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工作目标,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同时,还应具有使组织机构和人力、物力资源有效运作的制度和机制。因此,质量管理支持系统主要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实现质量管理人力、物力资源供应和质量管理制度体系。高校应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的校院两级组织机构,分别承担学校和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职责,制定工作方针,明确工作目标,统一协调、组织、实施校院两级的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

4.3.1 机构、职责保障

在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的保障系统中,工作机构的设立与职能的确定是最重要的保障内容,是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专门化的机构和科学有效的职能分配难以形成有效的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

学校的职能部门依据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的要求,分别承担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责,具体职责分配见表4.1。

表4.1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中主要领导职责、机构职责和部门职能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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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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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管领导 △相关领导 ●归口部门 ○相关部门

上述职能分配体现了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要求。ISO 9001对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改进等方面过程的基本要求作了全面的规定。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职责分配可以对照ISO 9001的相关章节中的要求,为高校各级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相关部门界定相应职责。各机构与职能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的职责描述如下。

学校最高决策层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实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对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作出承诺;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加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落实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机构,理清并明确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关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责;定期组织研究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与任务;加强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的考核;积极配置与解决安全稳定工作的资源;负责关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顾客的满意度。

管理者代表主要职责: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与保持;定期向最高决策层报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牵头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日常质量管理的措施;定期研究各职能部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加强对各部门质量管理体系所承担职责的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牵头进行对校园各部门与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牵头进行师生校园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评审工作。

相关校领导主要职责:协助管理者代表对所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进行修订与改进,督促分管部门与单位建立与完善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等;负责对分管部门与单位涉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事项开展情况的计划、实施与评价工作;牵头研究分管部门与单位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问题。

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综合管理办公室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相关分管领导做好学校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与改进工作;经常检查、总结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具体实施师生校园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督促学校其他部门与单位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规范;收集、梳理学校各职能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做好内部评审的相关准备工作;负责学校颁发的各类安全稳定工作文件的统一管理与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交通、消防等管理工作;负责检查与考核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与单位“平安校园”相关内容建设情况;开展师生的消防、交通、防窃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应急逃生能力和防范能力;加强与学校所在地公安、消防、综治等政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治安情况,发布预警信息;积极组织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经常培训安保人员,提高安保工作水平;加强学校监视、消控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加强与研究生沟通,了解与掌握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及生活方面的需求;做好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关心各类特殊群体,及时分析研究生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研究生的思想问题;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学生工作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主动收集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做好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关心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学习困难、交往困难等群体,提供有效帮助;牵头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建设计划、任职条件制定和工作标准要求,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组织开展学生安全稳定满意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处置非正常死亡突发事件;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开展学生UPI人格健康量表测试工作,做好学校师生的心理档案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师生心理咨询,及时对有心理障碍的师生进行追踪、开展疏导工作;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教务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积极收集学生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对各类考试的管理,处置各类考试的突发事件,维护考试管理的公平、公正;加强对校园各类教室的管理,防止教室等教学场所成为不符合教育教学安全要求的活动场所;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向外国留学生普及中国文化,在校园内宣传介绍世界各国的习俗文化,加强中外学生的文化交流;在留学生中开展中国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留学生遵守校园各项制度的自觉性;积极收集留学生关于留学生管理与服务的意见与建议;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共青团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加强对理论学习型社团、学术科技型社团、兴趣爱好型社团和社会公益型社团的管理与服务;发现、适应、引导、创造青年的需求,协助相关部门面向学生开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讨论,帮助学生开展维权工作;加强青年领袖的培养与管理;配合学生工作部门加强校内外集体活动主题、内容和活动形式的管理工作;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学生会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主动收集青年学生在校园管理、教育教学、后勤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自觉维护青年学生的权益;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教育管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表率作用;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公共事务与后勤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收集师生对学校伙食质量和价格的意见与建议,加强伙食价格的监督与控制,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公寓违章用电情况的检查,重视公寓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后勤、卫生部门人员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满足师生的需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校园卫生和饮食安全的有关法规;加强校内出租用房的安全管理,督促履行相关合同要求;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基建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重视安全要素在校园建筑单体上的设计工作,使安全文化理念融入校园建筑文化之中;加强对校园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督,为师生提供安全满意的建筑产品;加强与学校其他建筑物使用部门在产品验收、交付等过程中的工作衔接;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制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计划;在管理者代表的指导下,理清及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与单位在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职责;与有关学院、学校保卫部门、心理健康机构等一道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全面考察与了解;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牵头汇总校园安全防范设备、器材购置计划,落实从事安全稳定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培训经费,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经费使用的检查与监督;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宣传及网络中心:实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负责校园BBS的管理与维护,关注网络上各类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和校园秩序的信息,与有关部门一起分析研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积极应对舆情危机,引导舆论方向;加强学校师生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校园网络安全,完善优化网络信息安全优化方案,提高网络灾难恢复能力,做好网络防攻击、防“挂马”、防篡改、防瘫痪工作;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学校各学院和直属单位:加强本单位师生员工安全稳定教育工作,创建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立本单位各个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对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资源投入与管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演练,及时研判、化解本单位各种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主动与学校其他部门和单位沟通,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过程的接口工作。

4.3.2 资源保障

为校园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安全稳定服务,需要相关硬件与软件的输入。与企业产品实现过程一样,合格的产品与服务是与生产者、生产方法与技术、产品生产环境、所提供的原材料等密切相关的。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也离不开资源的保障。为了实现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高校必须提供适合的人力资源、资金及安全设施等。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人力资源是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从高校当前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实践而言,重要的校园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决策层。决策层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要求。应拥有良好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理论知识,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具有敏锐性、前瞻性和工作的自觉性,并且善于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第二类是高校内部主要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中层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应当熟悉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流程,具有妥善处理一般事件的知识与能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层管理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大量的校园安全稳定隐患的排查、化解,部分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主要依靠这一群体解决。中层管理层需要讲大局、重协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第三类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执行层。执行层应当准确理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标准化作业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作业标准。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要求,执行层还具有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建议的能力。在现实高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中,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人力资源保障工作要抓好四支队伍建设。一是以管理者代表为首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由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承担着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措施的制订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该小组的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二是以高校各学院分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人为首的辅导员队伍。多年实践证明,高校辅导员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化解青年学生中的各类矛盾、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高校应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要求,即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并给以他们更多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能力。三是以实验室工作负责人为首的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通过培训、监督、考核等措施,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四是校园、公寓安保队伍。作为第一线的校园、公寓安保人员在发现校园安全稳定隐患、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等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当前,高校该支队伍普遍存在文化程度较低的情况,加强安保人员专业训练,加强作业标准化培训、辅导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人力资源工作以外,高校还应重视由具有法律知识、危机干预能力成员组成的专家队伍建设,以科学有效地指导和处置突发事件。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还有赖于安全设施的资源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对防盗、防火、灭火、监控、救生设备给以保障,为校园安全稳定管理提供良好的物防、技防投入。

4.3.3 制度保障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是在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下经过各个高校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具有约束性、规范性和指导性的各类制度的总和,是高校实现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的方法、流程、规则等。综观各高校安全稳定制度体系建设,大体都经过了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在起步阶段,其特点是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制度是零星的,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缺乏系统性。第二个阶段是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涉及安全稳定的相关制度内容较为丰富,制度之间的衔接也较为密切,绝大多数高校目前的制度建设处于该阶段。浙江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在学校安全稳定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作出了良好的探索。在校园安全稳定制度建设中不断优化了安全稳定的责任制度、考核制度、作业标准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预防制度等,涉及消防、交通、危险品管理、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网络安全等方面,包括学生公寓、实验室、教学楼、活动中心、食堂、出租房等场所,覆盖了学校管理干部、教师、工人、学生、外来人员、重点人群等群体,有效地构建了全方位、全员和全过程的学校安全稳定制度,为推进平安校园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第三个阶段是完善阶段。其特点应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以校内外顾客满意为导向,运用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持续改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有关标准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质量手册并严格实施。

高校涉及安全稳定的制度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事件、事故防控处置的时间先后可分为预防类制度和处置类制度。大量岗位职责、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等制度属于预防类制度,食品卫生预案、自然灾害预案、紧急事故处置等制度属于处置类制度。按安全事故、稳定事件性质可分为消防类、交通类、治安类、设施安全类、环境(实验室、学生公寓、活动中心)安全类、信息安全类、政治安全类等制度。我们在此将各类制度按照环境安全类制度、行为安全类制度、心理安全类制度和秩序安全类制度进行分类。

上述制度从质量管理体系视角来分析,绝大多数属于程序文件和各种作业标准。在制订相关文件程序之时,为了体现质量管理体系的充分性,高校应尽可能在不同领域将可能涉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内容制度化,做到程序文件和作业标准的全覆盖。在制订上述相关文件过程中,尤其要重视上述制度的确立应当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要求输入,并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校园条件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制度。

4.3.3.1 环境安全类制度

主要包括校园消防制度、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校园治安制度、实验室安全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校园食堂管理制度等。

(1)消防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0年1月)、《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2009年6月)、《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2011年7月)、《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9年5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09年4月)、《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1984年3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5月)、《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1987年1月)等。除此以外,消防制度特别要重视各部委或地方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法定程序单独或联合制定颁布的各类消防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标准、固定灭火系统标准、灭火剂标准、消防车(泵)标准、消防灭火器及消防装备标准、消防电子产品标准、防火材料标准、建筑构件标准等。一般而言,高校消防工作质量文件制订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评估制度》、《学校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制》、《学校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学校重要防火场所安全制度》、《学校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存放及保管制度》、《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申报审批流程》、《消防安全教育的检查、评估、奖惩办法》、《节假日消防值班制度》、《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标志管理办法》、《各类常用危险品处置作业标准》等。

(2)交通安全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等。目前,虽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校园交通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但是高校应依据校园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主要应包括《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定》、《校园交通安全考核办法》等。

(3)治安管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3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4年12月)等。学校应根据相关要求制订如下相关文件:《门卫值班、校园巡逻办法》、《校园集会、讲座管理办法》、《校园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办法》、《校园治安安全教育、评估办法》、《校园治安安全检查考核办法》、《校园监控设施投入与管理办法》、《校园经商秩序管理规定》、《校园出租房管理办法》、《校园广告、标语及室外临时展位管理办法》、《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及作业标准》、《安保监控制度工作职责及作业标准》等。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9年10月)、《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1992年6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11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年5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4年7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12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3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00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等。学校应按上述有关规定制定下列相关的文件:《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危险品管理办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实验动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实验室明火管理规定》、《实验室烘箱、冰箱、电炉等安全管理规定》等。

(5)公寓、食堂等管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2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5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9月)、《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2010年8月)等。学校应按上述文件要求,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办法》、《伙食管理作业标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校园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教学等公共场所、生活设施卫生标准》等文件。

4.3.3.2 行为安全类制度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10月)等。除上述以外,更多的是地方性规章,如《杭州市钱塘江防潮管理办法》等。学校应建立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学生手册》、《校园大型活动管理规定》、《校园临时设摊管理规定》、《公寓贵重物品管理办法》、《大学生出游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及信息安全责任制度》等。除此之外高校应完善涉及社交(包括网络交友)安全、饮食(包括饮酒)安全、出游(包括登山、游泳)安全、校园用电安全、驾车安全、租房安全等制度。依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防范邪教、毒品侵害等相关的如《校园防范毒品危害管理教育制度》、《大学生预防邪教教育制度》等文件。

4.3.3.3 秩序安全类制度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90年9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4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暂行办法》(1996年5月)、《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2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管理暂行规定》(1993年12月)、《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12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6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2005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6月)等。鉴于多年来影响校园及社会秩序的实际,高校应重点制定下列相关文件:《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若干规定》、《学生各类评优推优评奖管理规定》、《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外籍教师及留学生管理办法》、《关于重大、特大安全事件、案件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重大事项听证办法》、《师生员工申诉办法》、《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文件。

4.3.3.4 心理安全类制度

目前主要是各地《精神卫生条例》。高校应重点制订如下相关文件:《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办法》、《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管理办法》、《校、院、班三级心理网络制度》、《心理咨询工作作业标准》、《班级心理委员基本职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职责》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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