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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模式改革初探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摘 要:所谓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就是对每周有6课时的概论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在维持6学分的前提下,改为每周“4课时理论教学+2课时实践教学”,简称“4+2”模式,2课时实践教学环节放在开课学期的课余时间做;改革的难点主要是做实社会实践问题;概论“4+2”模式改革正在探索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2”模式改革初探

詹真荣[1]

(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所谓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就是对每周有6课时的概论课程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在维持6学分的前提下,改为每周“4课时理论教学+2课时实践教学”,简称“4+2”模式,2课时实践教学环节放在开课学期的课余时间做;改革的难点主要是做实社会实践问题;概论“4+2”模式改革正在探索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键词:“4+2”模式;改革;探索

一、我们为什么要对概论课程实行“4+2”模式改革

第一,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是构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课题,也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简称“05方案”)、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的要求,实践教学纳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落实2学分(本科),实践教学覆盖大多数学生;实践教学主要围绕当代中国的国情展开。鉴于概论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其主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我们认为把思想政治理论课2学分的实践教学任务落实到概论课程比较合适。

第二,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的现实可能性。

(1)实行教学改革的关键是教师队伍。我们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教学团队是一支精干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队伍,这些年在课堂教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8年10月,概论课程成为省级精品课程(浙教高教〔2008〕197号);2010年,“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团队”成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浙商大教〔2010〕21号)。团队负责人詹真荣担任了浙江省德育统编教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副主编。(2)多年来,我们概论课程全体教师坚持每学期带学生走出学校、走向基层、走出杭州、甚至走出浙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从事社会调查。先后完成了下列主题的调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苏南的华西村调查、杭州的航民村调查、宁波的滕头村调查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浙江经验、温州模式、义乌模式的调研,等等。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学校的支持下,2012年底,我们公开出版了第一本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社会实践报告集——《观察“两富”浙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报告(2012)》。

第三,“4+2”模式改革全面铺开。

经过校教务处批准,2012—2013学年下学期,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团队负责人詹真荣教授和张万杰博士两位教师在统计学院2010级6个自然班进行了“4+2”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试点已经取得了圆满成功,形成了有价值和影响的社会实践成果,如《杭州下沙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度调查》已经在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公共政策内参》第13201期(2013年9月2日)发表,并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学院在总结当代马克思主义教学团队教学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2013—2014学年上学期开始,对全校所有概论课程进行“‘4+2’模式教学改革”。学校分管领导和教务处已经批准了的我们的报告和实施计划。

二、概论课程社会实践教学主要问题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研究已经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深入推进,提高实效的目标之一,已成为高校进行实践教学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实践教学的效果如何,已成为影响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效果发挥的重要因素。目前,概论(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主要问题有:

一是社会实践直接受益的学生比例不高。

到2013—2014学年上学期前,我校概论课程共6学分,其中4.8学分用于理论教学,1.2学分用于社会实践教学;实际操作是学生停3周课(共18节)进行社会实践;采取统一组织与自由分散相结合,由于学生人数较多,每学期能够参与统一组织活动的学生大约占12%。就是说,近90%的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不能得到有效组织,有“放羊”之嫌,难以保证质量。

二是人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

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不过是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的补充而已。有人甚至认为,学生在校期间其他的实践教学环节也可以代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实践。这种认识是有悖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精神的。

三是社会实践教学时间不足,覆盖面不大。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任务繁重,时间调配确实是个问题。学生平时需要应付繁重的学习任务,如果没有专门的教学课时的规定和缺乏有效的组织,大多数学生也难以自觉地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

我们拟通过“4+2”教学模式改革,提高师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教学的认识,通过师生全员参与的方式,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

三、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实施

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就是对原有6个学分、每周6课时的概论课程进行新的教学安排,其中理论教学占2/3的学时,实践教学占1/3的学时。具体安排如下:(1)概论课程6学分不变,这是完成本课程教学改革的前提之一。(2)理论教学要突出重点,坚持互动式教学和理论联系实际。每周4课时的理论教学活动时用于理论教学,在理论教学过程中,继续巩固已有的教学改革成果,坚持“读、写、议”和“时事评论”活动。多年的经验证明,“时事评论”环节体现了互动式教学的特点,加强了课堂的师生、生生(学生与学生)的互动,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互动方式还提供了讨论和研究问题的基本方法,为其后学生研究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保证了概论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3)每周2课时用于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环节放在开课学期的课余时间做。学生实践采用的是社会实践(即社会调查)形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概论课程学生社会实践设计了下列环节:第一步:社会实践策划,包括任课教师动员,学生分组,老师指导和学生自由选题,老师修改选题,确定调查题目。第二步:根据选题和调查目标,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并经任课老师修改通过。第三步:任课老师要实地指导学生并参与调研,监督发放并有效收回问卷,要求与被访者面对面交流,保留记录。第四步,整理分析问卷和访谈内容,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第五步:每个组向全班报告(用PPT展示)社会实践成果。第六步:任课教师评定社会实践成绩,完成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第七步,任课教师有义务按教学班级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社会实践报告。(4)重点调研——专题调研绿色浙江。围绕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调查下列课题:第一,继续总结“杭州下沙居民环境状况满意度调研”的经验,拟定后续调查计划;第二,成立“杭州市区居民环境状况满意度调查”课题组,发放1000份问卷,访谈200人;第三,采取同样的方式,分别进行嘉兴、湖州居民环境状况满意度调研;第四,对杭嘉湖地区居民环境状况满意度进行综合比较;第五,在做好这些调研的基础上,再对全省居民环境状况满意度进行调研。

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概论课程社会实践教学总要求是:走进社会,走向百姓;师生全员参与,学生人人受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任务由概论课程负责;社会实践改革由点到面;社会实践列入概论课程教学计划;社会实践时间占概论总课时的1/3。

(2)《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分(本科2学分)、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覆盖大多数学生”。根据这个指示精神,我们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扩展学生教育视野,让学生更深刻、更深入地了解国情。

(3)每年编辑出版1本《观察“两富”浙江——大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观察“两富”浙江——大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2013)》《观察“两富”浙江——大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2014)》等,力争取得显著成果,走在浙江高校的前列。

(4)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通过社会实践,把理论和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通过社会实践,让学生走进社会、走进百姓,亲身感受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国力迅速增强和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巨大变化,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增强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自觉性;通过社会实践,使学生直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种种问题,加深对国情、省情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社会实践,锻炼和提升学生面对社会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社会实践,增进师生交流、了解和理解,为提升概论课乃至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增添正能量。

概论课程“4+2”模式改革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教师和学生社会实践的主要职责与考核。

概论社会实践的关键问题是师生全员参与,学生人人受益,为此,必须对教师和学生社会实践的主要职责与考核进行明确的规定。

(1)教师的主要职责与考核。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及时布置社会实践任务,说明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提出社会实践具体要求;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全程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包括实践小组的确定、主题的选择、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度的掌控和检查、报告的写作、展示和评议等;组织、带领学生参加由教研室统一组织的调研活动;参与实践小组的实践过程;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成绩。选出优秀实践报告用于评优和结集出版。

任课教师的考核:在社会实践教学中投入的时间应与实践课时相匹配;教学内容与成果应与教学要求相匹配;指导教师用于每组社会实践指导时间(包括社会调查策划书的设计与修改、社会调查过程的指导、社会调查报告的批阅和教研室统一组织的调研活动等)平均不少于两课时,具体指导时间视任课班级人数和实践小组数量确定,即:社会实践指导时间=课时数/小组数;如果投入的时间、精力不足,应按比例酌情扣除相应的课时。

(2)学生的主要职责与考核。学生的主要职责:明确社会实践的意义、任务和要求;积极、认真、全程参加社会实践;自觉接受老师的指导、检查监督;按要求完成各项实践任务。

学生的考核:在社会实践中投入的时间应与实践课时相匹配;实践内容与成果应与各项要求相符合;实践成绩应与投入的时间、产出成果的质量成正比。如果投入的时间充分、全程参加各项活动、成果质量高,可在90—100分之间酌情给分;如果投入的时间较充分、参加的活动有个别缺项、成果质量较高,可在80—89分之间酌情给分;如果投入的时间一般、参加的活动有若干缺项、成果质量一般,可在60—79分之间酌情给分;如果投入的时间比较勉强、参加的活动缺项较多、成果质量有问题,可在60分以下酌情给分。学生的考核可以由任课教师独立进行,也可以和学生参与考核相结合。

(3)允许、鼓励教师探索科学实用的考核方式,以便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加以推行。

【注释】

[1]詹真荣,副校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民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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