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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评估的七项原则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这样,才能对高校师德水平做出真实、全面、正确的评估,从而准确地反映高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情况。加强师德建设的目的,一方面努力造就一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以高尚的师德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师德评估不仅要看师德表现,还要着重实质教育效果的评估,了解学生从中获益的大小。

二、师德评估的七项原则

师德评估是推动和促进德育工作朝着规范化、科学化目标前进的重要步骤,是对德育大纲实施工作加强指导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师德评估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决定了评估工作过程从评估标准制定到评估制度的确立,从评估专家的组成到评估工作的开展,从公布评估方案到作出评估结论,都必须贯彻相关原则。否则,评估工作将陷入形式化、走过场,不仅不能起到应有作用,反而会因不正之风损害评估工作声誉、影响评估工作实际效果。为此,为有效地开展师德评估工作,在建立科学的师德评估指标体系和开展师德评估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开展师德评估是为了切实克服“一手硬、一手软”和忽视师德建设工作的倾向,努力造就一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努力造就一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以高尚的师德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科学的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有助于引导学校全面落实德育大纲,优化德育过程,提高德育工作成效,进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客观性原则

一方面,师德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遵循客观性原则,即师德工作评估的内容必须符合学校德育工作开展的状况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大学生德育的要求。另一方面,师德评估宜根据所拟定的评估计划,设定客观的评估标准与明确的评估步骤来客观评价师德建设工作的成效,不应有主观的偏见或受以前评估结果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晕轮效应”。

(三)可操作性原则

师德评估指标要尽可能量化。各项指标量化以后,才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通过学院、系、教师、学生不同权重打分,给予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实在不能量化的,也要通过定性分析评定等级。量化指标要讲科学性,要在师德工作的实践中努力形成比较明确的评估思路和规范化、科学化的量化指标。

(四)民主性原则

为使师德评估工作公正、客观,通过评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制定师德评估指标体系及开展评估时,应广泛吸收有关领导、专家以及教师代表参加;还要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对高校师德水平做出真实、全面、正确的评估,从而准确地反映高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情况。贯彻民主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要有严肃认真的评估态度,不用道听途说代替事实根据,不用个人好恶恩怨代替客观评价,杜绝打击报复等现象。

(五)评估内容的实质性原则

加强师德建设的目的,一方面努力造就一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以高尚的师德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师德评估不仅要看师德表现,还要着重实质教育效果的评估,了解学生从中获益的大小。教育效果的评估更应通过各种有效的科学方法,深入了解实质性的教育成效。

(六)评估过程的实效性原则

为避免评估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注意把上级评估与学校自评、平时督查与年终评估,对教师评估与对学生考评、师德评估与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并对评估结果加以认真的分析和运用,及时总结经验,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失误,同时做到奖惩兑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七)评估对象的整体性与特殊性原则

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不只是专任教师、辅导员等经常与学生打交道的老师的工作,它是面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因此,师德评估不能只评价某些教师的工作,要全面评价学校教职员工的师德表现和在教育学生中所起的教育效果,综合地下结论。由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和培养目标不尽相同,因此,学校师德评估也应注意各校的差别,评估的项目与方式都应保留一定的弹性,不要只求表面上的一致或公平,不搞千篇一律,要照顾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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