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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性与迫切性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早在19世纪中期,普鲁士的十个大学图书馆就划定了各自藏书的采购范围,在各馆之间建立互借关系,美国也在1975年开始开展互借。为了协调藏书和编目工作,美国国会图书馆于1965年实施“美国全国图书采编计划”。在美国书目共享计划开展的同时,图书馆协作体也逐渐发展,这就是馆际合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这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成为改善图书馆服务和强化图书馆服务职能的有效措施。

(一)必然性与迫切性

1.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今世界处在一个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里,每个文献信息机构,不仅要把自己放在世界图书馆体系中(事实上,每个文献信息机构从产生那天起就已处在这个体系中),更重要的是还需要与世界出版体系、世界学术交流体系发生联系,进行协作、融合,才能够促进本土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与国际标准接轨,全面推动本国和本地的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发展和实现。正如美国学者贝克(S.K.Baker)在其编辑的《资源共享的未来》一书中指出的:“今天的图书馆正生存在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进一步说,每一个图书馆都必须将自己视为世界图书馆体系的一部分,必须摆脱自给自足的状态,必须发现迅捷而合算地从世界图书馆体系中获取资料并送到自己用户手中的方式,必须随时准备将自己所收藏的资料提供给世界各地的其他图书馆。”

2.图书情报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图书馆用户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人们对信息资源的依赖度在加大。每个人都希望能够在一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资源。以“用户至上、读者第一”为宗旨的图书馆,只有通过协调信息资源在时效、区域、部门、数量上的分布,使信息资源的布局更加合理,从而最大效用地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需求。信息资源共享因此而产生。随着图书情报工作的深入发展,信息资源共享概念的内涵逐渐扩展,从早期的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扩展深化与信息资源的共知共建和共享,即在信息资源共享的思维基础上,扩展与补充,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共知、共建,以补充信息资源共享的内涵,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更多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于是人们将信息资源的共知、共建、共享视为一个整体,形成一种理念,成为图书馆情报工作一种必不可少的职责和任务。

3.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

事实上,在信息时代的信息海洋中,建立一个“大而全”或“小而全”的图书馆都是不切实际,难以实现的。只有走协调发展、分工协作的共知、共建、共享的道路才是现实的,有前途的。

从国际图书情报领域看,人们已经走过了一条从馆际互借和藏书分工协调到书目控制,再到馆际合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的道路,即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

馆际互借是文献信息机构之间根据事前订立的互借规则,相互利用对方馆藏以满足本馆读者需求的一种文献服务形式。这是资源共享的原始形态,它可以在一个区域或一个国家各图书馆之间开展互借,还可以在各国之间开展国际互借,这不仅可将其他图书馆的馆藏作为本馆馆藏的延伸,还打破了用户利用馆藏资源的空间限制。早在19世纪中期,普鲁士的十个大学图书馆就划定了各自藏书的采购范围,在各馆之间建立互借关系,美国也在1975年开始开展互借。进入20世纪,人们普遍看到任何一个图书馆都不可能仅靠自身资源满足用户需求,必须靠馆际间的资源共享和相互协作才能保障提供信息资源,馆际互借迅速发展。1901年美国国会图书馆开始对400多家图书馆提供印刷目录卡片,1917年美国通过了《美国图书馆互借实施规则》,1924年法国也制定了全国互借规则,到20世纪30年代英国馆际互借中心将其馆际互借业务扩展到全国,1938年国际图联制定了国际互借计划,苏联1969年建立全国统一馆际互借体系,制订了实施条例。20世纪80年代以后,图书馆自动化与网络化建设为馆际互借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持,为逐渐利用网络开展馆际互借服务。

书目控制是用目录控制文献,把一次文献转换成二次文献、三次文献书目或书目之书目,然后再运用这些浓缩的、符号化的书目信息去接近或获取一次文献。书目控制的核心工作是完善书目系统,其着眼点是促进国际范围内和各国范围内的书目数据交换、文献资源共享。书目控制使信息资源共享上了一个新台阶——进入真正有规模的发展阶段。1942~1979年,美国实行了法明顿计划(Farmingtom Plan),这是在全美范围内有组织地开展其建设合作的一项首创计划。为了协调藏书和编目工作,美国国会图书馆于1965年实施“美国全国图书采编计划”(National program Aequisitions and Cato loging——NPAC)。1957年北欧各国的13所国立图书馆大学和专业中心图书馆参加了“斯堪的纳维亚计划”(北欧国家间外文图书合作采购计划等)。这些,都是书目控制阶段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在美国书目共享计划开展的同时,图书馆协作体(Library Cunsortia)也逐渐发展,这就是馆际合作组织的建立与发展。1965年美国通过高等教育法之后,大学图书馆及公共图书馆从地域出发,自发组成了许多协作体,内容广泛,包括馆际互借、编制联合目录、文献配送服务、文献采购信息通报、文献合作采购,馆员培训,等等,其中馆际互借与联合目录是连接协作的主要纽带。这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成为改善图书馆服务和强化图书馆服务职能的有效措施。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一些图书馆协作体开始利用联机技术进行编目资源共享的尝试,书目利用共同体由此产生。以后相继开发和建立了各种多元化的书目数据库、馆际互借和电子文献传递系统,并以此为纽带构建了图书馆协作网络,极大地推进了资源共建共享——开始进入真正意义的网络共享时代。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书目利用共同体的服务内容结合本地信息资源共享的特殊需要不断深化,用户利用电子信息资源的需求日趋明显,联机检索系统、网络化在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上的广泛运用等诸多因素影响下,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联盟发展成型。这是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协作网的信息资源共享的组织形式,它们受共同认可的协议及合同制约,或由政府主办,或自发组织,或集中,或分布,最终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利益互惠的目的。多年后实践证明:以图书馆联盟为代表的馆际合作组织是图书馆之间高效率、低成本地实现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有效组织形式,而资源共享的理念又是这些馆际合作组织建立的最初动因和思想指导。

我国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实践,始于1926年上海图书馆协会章程规定了馆际互借制度,1927年国立北平图书馆建立了互借制度,1929年中华图书馆协会通过了推广馆际互借的协议。而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真正始于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图书协调方案”,但由于政治运动,图书馆事业走入低谷,良好的资源共建共享态势被扼杀。只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得以恢复,逐步组织开展了一些诸如文献采购协调、集中编目、馆际互借等共享工作。20世纪90年代以后,网络的推广与普及,我国信息资源共享开始进入资源层面的全球信息资源共享阶段,并逐渐取得重大进展。1999年1月,由国家图书馆召集,全国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行政机关图书馆及科研院所等122个单位参加,签署了《全国图书馆馆际互借公约》,标志着我国图书馆馆际互借进入了跨系统、跨行业的合作领域。1994年,我国正式加入互联网,信息资源共享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共建共享活动空前活跃,模式趋于多样化。到2001年,全国103所大中型图书馆中,51%的图书馆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共建共享活动,其中48%的图书馆参与的是系统内常设协调机构的共建共享活动,24%的图书馆参与的是跨系统的活动,10%的图书馆参与的是系统内常设机构的活动,4%的图书馆参与的是跨系统无常设机构的活动。这证明我国实际存在着不同类型、不同层面、不同范围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模式有以下几种:

(1)全国性系统内的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模式。其典型代表是高校图书馆系统,如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是在教育部领导下,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为依托,以资源共享为目标,采取“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联合保障”的建设方针,在“九五”期间建立的一个文献信息保障与服务体系。另一个典型代表是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这是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由科技部联合财政部、经贸委等部委建立的一个虚拟式的科技文献信息服务机构,它不设实体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以“集中采购、分别加工、联合上网、资源共享”的原则,采集、收集和开发理工农医各科领域的科技文献资源,面向全国开展服务。再一个典型是公共图书馆系统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由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2002年4月启动,计划五年内完成,它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全国各类文化信息资源,通过通讯网络为社会公众享用。

(2)地域系统内的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模式。这是指某地区内公共、高校、科研三系统图书馆分别建立的本系统的文献信息资源管理体系、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书目信息存取体系、文献信息资源利用体系和文献信息资源传递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地区内系统内部信息资源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典型代表有上海高校网络图书馆、北京高校网络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联合体、江苏教育文献保障系统(JALIS)、广州石牌地区六校协作组等。

(3)地区跨系统的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模式。这是指以省或直辖市为单位,以区域内所有图书馆为对象,建立一个省范围内的跨系统的共建共享网络,以提高地区文献信息资源的整体保障能力。其典型代表有上海地区组建的多种形式的共享协作网、北京地区多元并举的共享协作网和河南地区由公共、高校、科研三大系统共建共享的数字图书馆工程。

(4)全国性跨系统的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模式。这是打破条块分割限制的共建共享模式,即在全国性系统内的共建共享活动也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全国共享,如NSTL在其成员馆服务的同时,也为全国范围内各自的图书馆和非图书馆用户服务。CALIS和公共图书馆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也吸收其他系统的图书馆与其活动,需要说明的是这还不是全国范围的跨系统的共知共建共享模式。

综上所述,我国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的实践表明,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是现实可行的,保障充分的和内容丰富的,并且已经呈现出信息资源共知共建共享体系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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