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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砺儒(—)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林砺儒,广东信宜人,著名的中学教育和师范教育家。新中国成立后,林砺儒任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司长、副部长,兼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这些,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中等教育和民族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作为教育家,林砺儒写了许多教育论著,后被辑为《林砺儒教育文选》。

林砺儒(1889—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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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砺儒,广东信宜人,著名的中学教育和师范教育家。1911年毕业于广东高州高郡中学堂,同年赴日留学,入东京高等师范学校,1918年回国。次年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从此终生坚守教育岗位,被誉为“最有恒心”的教育家。后兼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附属中学主任,积极推动学制改革,主张并首先试行“六三三制”。组织各科优秀教师自编新的教学计划和教材。当年秋季即按新学制招生,将试验经验刊载发表,对全国新学制的实行产生积极影响。为教育事业争取宪法上的保障,与经亨颐共同主张在宪法中列入教育专章,并起草“教育章”草案提交政府。

1931年后,林砺儒先后担任中山大学教授兼教务长、广州师范学校校长、勷勤大学教务长兼教育学院院长、广东省立教育学院院长、广东省立文理学校院长、桂林师范学校教授兼教务长、厦门大学教授等职。在教学管理上,以“思想自由”为办学方针,只要学有专长,都欢迎来任教。教师可以公开讲授马列主义,宣传抗日救亡主张,学生可以自由研究各种学术问题,组织各种进步社团,进行抗日救亡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林砺儒任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司长、副部长,兼北京师范大学校长。1951年主持召开全国第一次中等教育会议,负责起草了《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和《师范学校暂行规章草案》,为改造和整顿旧教育、建立新的教育体系作出了贡献。1954年,他主持召开全国中学教育会议,作了《关于目前全国中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与今后方针任务》的报告,指明了当时中等教育的发展方向。1956年在教育部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提出了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规划。这些,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中等教育和民族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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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8月底,毛泽东应林砺儒之请为北京师范大学题写的校名

作为教育家,林砺儒写了许多教育论著,后被辑为《林砺儒教育文选》。主要观点有:(1)强调教育的民众性、现代化,支持平民教育。(2)教育要培养进步的人格,以适应进步的社会;中等教育是全人格的教育;教育工作者要重视研究儿童和教育科学理论。(3)师范院校学生必须通过教学实习完成充任教师的资格;师范院校附属学校既负有国民教育的一般责任,又应规范与推进普通教育。(4)师资培养要采取正规师范院校与短期训练相结合的途径,辅以进修制度与教员检定制度,以保证质量。(5)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克服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对立,以推动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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