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学生得于课前,检查生字,教员上课后,指示学生之翻译工作,并随时修改之,且须为学生讲解圣训之意义。关于圣训之教学,除由教员于直接翻译外,须将本课所授圣训之大意,系统的讲解于学生,俾使学生对本课圣训,有系统之认识了解,又可使学生借圣训而认识回教之中心理论。
北平成达师范学校课程暂行标准——圣训
第一 目 标
一、使学生对于圣训,有确切之领会,以树立其律己教人之基础。
二、养成学生以圣训解释古兰之能力。
三、使学生从圣训中,明了回教之中心理论。
四、使学生从圣训中,明了回教之政治,经济,法制,伦理,社会的诸观念,及回教之哲学思想。
五、使学生明了古兰与圣训之关系,区别,力量。
六、使学生明了圣训之分类,及其力量。
第二 时间支配
第五、六学年,每周二小时。
第三 教材大纲
一、内容:
(一)关于信仰者。
(二)关于功课者。
(三)关于伦理者。
(四)关于社会者。
(五)关于法制者。
(六)关于经济者。
(七)其他。
(八)圣训学:
(1)圣训之分类。
(2)圣训之编制。
(3)圣训于回教法律中之地位。
(4)圣训与古兰之关系。
二、分量:
(一)第五学年四百节。
(二)第六学年:
(1)圣训选二百节。
(2)圣训学。
第四 实施方法概要
一、阅读:
(一)对于圣训之讲授应注意其浅近之意义,并随时训练学生之宗教观念。
(二)学生得于课前,检查生字,教员上课后,指示学生之翻译工作,并随时修改之,且须为学生讲解圣训之意义。
(三)全部圣训之教学,须注意其纯熟,及其应用。
二、讲解:
关于圣训之教学,除由教员于直接翻译外,须将本课所授圣训之大意,系统的讲解于学生,俾使学生对本课圣训,有系统之认识了解,又可使学生借圣训而认识回教之中心理论。
摘自《成师月刊》1936年 第2卷 第9-10期 第19-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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