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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能逐渐认识自身教育的目标,形成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这种“独立性”的心理特点,在教育过程中的表现也是极为丰富的。他们认为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有绝对的权威,学生只能被动服从教师的教育,“学生对教师必须保持一种被动状态”。这实际上就是不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我国教育史上,基本上是“教师中心论”占主导地位。

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学生作为人,既是认识的客体,又是认识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既是教育的客体,也是学习的主体,是主客体辩证的统一。

(一)学生是教育的对象,是教育的客体

1.学生作为教育客体的主要依据

教育过程中,学生是教师教育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是客体。这可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看:

(1)从学生的任务来看,教育过程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在教师指导下,学习和接受前人的经验,促进自身的发展,使自己从自然人过渡到社会人。学生是教师劳动的对象。

(2)从学生实际情况来看,相对教师来讲,学生是不知者、少知者和后知者,其学习和发展有赖于教师的指导,否则必然会遇到困难,甚至偏离方向。

(3)从学生的职责来看,在教育过程中,学生主要是借助一定的教育内容,在教师指导下获取知识,学会做人,教师掌握着教育过程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方法,而学生则不能或很少掌握,处在相对被动的地位。

2.学生作为教育客体的心理特点

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客体地位,这就决定他们必然具有学生感,社会给了他们认真接受教育的义务,使他们能够以“在教师的教导下进行规范化学习”为己任,产生促进自己身心发展的意愿和责任感,并由此产生“向师性”的心理特点,对教师抱有很高的“期望值”。这种“向师性”的心理特点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他们常常把教师的形象看得比较高大,对教师一般都比较尊敬;他们对教师的教导一般都比较容易接受,并认为是正确的;他们都希望自己学好,真心想把自己教育好,决不会害自己;他们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位好教师,并决心不辜负教师的期望。

3.学生作为教育客体的教育要求

学生作为教育客体所产生的“向师性”的心理特点,要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注意:

(1)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要按照社会培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要求学生,使他们时时处处能感受到教师的关怀和温暖,从而获得最佳的发展,决不能让他们对教师失去信心。

(2)深入了解、研究学生,善于从学生实际出发进行教育。由于学生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教师正确、科学的指导,这必须以深入了解、研究学生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科学的教育方法和内容,从而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3)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按照我国教育目的的要求,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教师就应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决不能只关心学生某一两个方面,否则会使学生失去对教师的信心。

(4)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既然学生的一切都依赖教师的指导,教师就应切实履行社会赋予自己的责任。从本质上讲,教师的工作就是服务于学生的工作,只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教师才是称职的好教师。

(二)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主体

1.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的主要依据

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不仅是客体,他们处在“客体”的同时,也是教育的主体。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1)学生虽然是被教育者,但他们不是死的物,而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思想,有感情,有主观能动性和独特的创造性。他们对教师的教育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主动的,并是具有选择性的。

(2)从内外关系讲,学生是内因,教师是外因,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为基础。

(3)学生是正在成长和发展的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能逐渐认识自身教育的目标,形成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他们在接受教师教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自己教育自己,而不是一切依靠教师的教育。

2.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的心理特点

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的角色和地位,决定他们具有主人翁感,努力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自己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从而产生“独立性”的心理特点。这种“独立性”的心理特点,在教育过程中的表现也是极为丰富的。如他们对教师的教导决不是像一面镜子一样机械地作出“反映”,也决不是像录像机、录音机一样,原封不动地记录下来,而是有自己的思考,自己的评价,并进行不同的取舍;他们常会对教师的教育提出自己不同的见解,并总爱问个“为什么”的问题;他们不希望教师对自己干涉过多,要求教师能给自己一个自由的空间;他们经常要求自治、自立、自强等。

3.学生作为教育主体的教育要求

学生作为教育主体所产生的“独立性”的心理特点,要求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注意:

(1)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尊重、信任、理解学生。正确的学生观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什么地位和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而且还要回答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这两个能动因素的相互关系问题。在世界教育史上有两个截然不同观点的争论。一派是以德国赫尔巴特为代表的“教师中心论”。他们认为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有绝对的权威,学生只能被动服从教师的教育,“学生对教师必须保持一种被动状态”。这实际上就是不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另一派是以美国杜威为代表的“儿童中心论”。他们认为教育就是要适应人的自然发展过程,教师只能作为“自然仆人”去引导学生的兴趣,满足学生的需要,而不能多加干涉,教育的一切措施都是围绕着学生组织起来。这是一种绝对的学生主体论,从而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我国教育史上,基本上是“教师中心论”占主导地位。虽然有时也强调学生的自觉性,但实际上仍然还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这种观点是教育界较为广泛接受的观点。

(2)善于启发学生的自觉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既然学生是教育过程的主体,那就要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为此,教师就应把启发学生的自觉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发挥自己主导作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善于因势利导,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的环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所谓良好环境,即学生能轻松愉快,独立自主的学习,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的环境。这就需要教师因势利导给学生创造适宜发展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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