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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规律的关系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今国内外基本一致的观点认为:教育学是研究如何培养人的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学科。不论教育现象还是教育事实,只有当它们成为需要解决的实际教育问题时,才能成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学的对象是人的教育,任务是揭示教育规律。教育学与教育科学有密切联系但不是一回事。此外,教育学与教育学科也是有区别的。

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一)教育学的概念

从词源上看,教育学一词是从希腊语Pedagogue,即“教仆”派生而来的,是照管儿童的学问。因为古希腊把照料、陪送年幼奴隶主子弟来往于学校,并管束和帮助他们携带学习用品的奴隶称为教仆。以后,其含义扩展为“教育者”和“教师”。现在,在英语国家中,教育(Education)和教育学(Pedagogy)几乎成了同义词,甚至已由Education取代了Pedagogy。不过在欧洲地区,两词仍区别使用:把“教育”理解为对儿童的培养过程,把“教育学”理解为研究教育儿童的学问。如今国内外基本一致的观点认为:教育学是研究如何培养人的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学科。如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教育学(pedagogy)通常被理解为教的科学和艺术。”[1]

我们认为: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探讨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学科。

(二)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什么是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呢?

教育现象是指人类以培养人为主体内容的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态和表面特征。从哲学的角度看,现象是指通过感官可以认识到的客观事物的外部特征。据此,我们认识教育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它是一种可以感知、可以认识的古今中外已经存在的客观现实;它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其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教育事实;它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客观存在,并强调这种形式。反之,则不能称其为教育现象。

对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态,我们可以从纵、横两个方面理解。从纵向看,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古代社会、近代社会和现代社会,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原始教育现象、古代教育现象、近代教育现象和现代教育现象。从横向看,其形式主要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教育问题是指某种教育现象被人们广泛关注与议论、评说并要求解决时,这种教育现象就成为教育问题。理解教育问题时应注意:不是所有的教育问题教育学都研究,教育学更多关注的是教育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而且是已经意识到的有价值性、代表性的教育问题。不论教育现象还是教育事实,只有当它们成为需要解决的实际教育问题时,才能成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教育规律是指教育领域内部事物之间以及内部事物与外部事物之间存在的一种必然的本质的联系。列宁说过:“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2]教育规律有内部规律与外部规律,也可以分为宏观、中观与微观的教育规律。以宏观的规律为例,教育理论界一般认为,教育有两条最基本的宏观教育规律:一是教育与社会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二是教育与教育对象的发展相互制约的规律。教育规律是对教育实践的深层次和本质联系的反映,它摆脱了教育实践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等的限制,使其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永恒性。也就是说,研究教育现象不是目的,教育学是要通过对教育现象的研究和对教育问题的探讨,最终认识教育的本质,揭示教育的规律。或者说,教育学是要从通过对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对教育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上来。

正确理解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还需要正确认识下面几个问题,即教育学与教育方针政策的关系,教育学与教育实践经验的关系,教育学与教育科学的关系。

第一,教育学与教育方针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方针政策是人们根据其对教育的认识和现实的状况及需要制定的,用以解决现实中的教育实践问题。正确的教育方针政策反映教育规律,但不等于教育规律。教育规律是教育本质的反映,具有客观必然性。教育方针政策是人们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是为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体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教育学的对象是人的教育,任务是揭示教育规律。揭示教育规律可以为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提供依据,掌握教育学所揭示的教育规律又有助于深入理解教育方针政策。所以,绝不能把教育学变成教育方针政策的汇编、注释和解说。

第二,教育学与教育实践经验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实践经验是教育学的源泉。但教育学是教育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抽象概括,它是上升为理论的东西,是对记忆规律的反映。而教育实践经验则是偏重于感性、具体的东西,它往往是对教育外在的、局部的现象的反映,有些教育实践经验不一定符合教育规律。因此,教育学与教育实践经验之间是有区别的。教育学应重视并善于对教育实践经验进行科学的总结和抽象的概括,将其提高到教育理论的高度,揭示教育规律,以丰富和发展教育学,更好地指导教育实践。

第三,教育学与教育科学同样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学与教育科学有密切联系但不是一回事。教育科学指研究教育规律的各门教育学科的总称;而教育学则是教育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庞大教育科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对教育科学的其他分支的研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它一方面从教育科学的其他门类和分支里吸取营养,丰富和充实自己的内容;另一方面,又对教育科学的其他门类和方法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在教育科学体系中,主要包括如下几类科目:原理类,包括教育哲学、教育原理等;历史类,包括各种不同国别的本国教育史和按不同地域划分的外国教育史等;教学研究类,包括教学论、课程论、学习论,各门学科的教学法或各门学科的教学(或教育)论、教学技术手段学等;思想品德研究类,德育原理、德育心理学等;学校管理类,包括学校行政学、学校管理学、教育督导、教育测量与评价等;不同阶段或类别的学校教育研究类,包括学前教育学、小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教育研究方法类,包括教育研究法、教育统计、教育规划等。

从这样一个教育科学体系中,我们看到涵盖了不少新的学科,这不仅使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变得丰富、清晰准确起来,而且为下一步形成对教育整体的、科学的、辩证的认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与理论材料。

此外,教育学与教育学科也是有区别的。教育学科指师范院校开设的教育课程的总称,一般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教育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基础学科,对其他学科的研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教育学与教育学科属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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