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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合作创新演化模型的提出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拉动契约式产学合作创新模式是企业主导、市场拉动、以市场契约为主要治理关系的产学合作模式。该阶段的最主要特征是通过契约方式的产学合作明显减少,成为企业创新的补充和提高创新投资效率的途径。这种“溢出”通常是以学校中从事研究工作的教职员工及学生,在学校中获得成果后转到企业中工作的方式实现的。三是正式的产学合作创新模式逐渐演化成非正式合作模式。

3.3.2 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合作创新演化模型的提出

3.3.2.1 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合作创新四种模式的提出

产学合作创新是我国创新的最主要形式,创新的产学合作模式可以从创新主体和合作治理关系方式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从创新主体这一维度看产学合作创新:创新是一种交互式的双向学习过程(Lundvall,1998)。因此,需要在产学合作创新中通过创新主体这个维度,确定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界面,进而为分析合作双方的合作关系、资源流动提供依据。从合作治理关系的方式这一维度看产学合作服务创新: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市场与企业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形式(Williamson,1985;Richard larsson,1985):穆荣平等(1998)、王娟茹(2003)、谢富纪(2006)等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对产学研合作方式进行了分类研究。按照市场或企业两种资源配置方法分类产学合作模式是一个二元的分类方法,不仅有效地界定了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而且也有利于研究产学合作创新中资源流动的方向和效率。

根据资源整合方式和服务创新主体两个维度的组合,我们对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合作创新的合作模式进行了划分,得到四种模式,分别为如图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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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合作创新的四种模式

模式Ⅰ,大学凭借自身享有的知识和人才等资源优势,凭借新兴技术的领先研发成为创新的重要技术源,通过契约交易方式推动技术向企业扩散,并在产学合作创新中承担大部分的技术风险,对企业的创新起主导作用。Jensen和Lundvall教授认为,基于科学研究的创新模式,即以研发为基础的创新,其创新过程就是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试制、生产制造直至商业化(Jensen et al.,2004)。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存在着潜在的差异性,创新可以来自于基础科学的进步,但更多是来自于集成创新或者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二次创新”(吴晓波,1995)。我们把这种大学为主导、企业为辅的争取实现创新的模式定义为大学推动契约式合作创新模式。

模式Ⅱ,以企业为主导的模式。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拉动产品创新,除了依靠自身的研发能力以外,还通过契约合作的方式,吸引大学参与自身的产品创新,创造利润。这种以企业为主导,大学通过市场契约参与,采用新兴技术、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的创新模式,我们界定为企业拉动契约式合作创新模式。

模式Ⅲ,又叫大学控股衍生企业,是一种为了实现大学所创造出的知识和技术或其他研究成果的商业化而创立的企业。它是大学技术转移的一种方式,其核心元素就是技术转移(杨德林,2007)。

模式Ⅳ,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通过企业产权控制形式实现创新资源整合成为主要模式,市场契约式合作成为企业提高研发投资效率的补充手段。我们把模式Ⅳ定义为企业内部化创新模式。

3.3.2.2 基本特征

产学合作创新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企业结合市场的需求,通过大学和企业资源整合的方式,把大学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内化为企业生产能力,最终实现技术创新的过程。创新的产学合作四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如下:

大学推动契约式合作创新模式是以大学主导、以市场契约为治理关系的合作创新过程,大学攻关研究形成技术源是产学合作的基础。许多技术管理的文献通过案例研究和调查研究表明科学知识对创新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技术快速变革的领域,如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产业(Mowery,1998;Zucker et al.,1998)。其中大学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外部技术源。许多产业在创新过程中高度依赖大学的研究成果、实验设备、训练有素的人力资本和研究经验(Mansfield,1998;Cohen,Nelson&Walsh,2002),形成了产学合作创新的基础。但是,创新是建立在技术和市场有机结合的前提下的,大学的知识必须通过企业创新,实现价值。

企业拉动契约式产学合作创新模式是企业主导、市场拉动、以市场契约为主要治理关系的产学合作模式。主导企业不仅要对市场需求有清晰的把握,有强烈的创新热情和实力,而且需要对技术发展趋势和相关大学的技术能力也有所了解。由于创新的特性,企业主导的合作创新模式有利于在创新过程中对市场信息的及时掌控和与领先用户的交互,这是大学科研成果和科学发现实现创新的关键过程。

大学控股衍生企业模式,是大学通过产权控制、行政领导、资源支持等形式,实现大学技术和知识或其他成果商用化。虽然治理关系不同于企业拉动型的契约合作,但创新的特征和创新职能是一致的,也是为了实现新技术和新知识或其他成果商用化,最终实现拓展新市场的目标。

企业自主开放式创新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创新为主,契约式产学合作为辅。通过契约方式的产学合作明显减少,产学合作从原来作为提高技术能力的主要手段转化为通过研发外包给学校提高企业整体技术投资效率的部分组合。知识的转移和人才的流动是该特征形成的主要原因。知识的转移,使产学之间技术、知识差距缩小,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人才的流动,更是从根本上形成了企业的核心能力。知识是由人掌握的(Arrow,1962),产学合作的其中一个结果是企业“know who”的能力提升,高薪挖人成为企业博弈以后选择的交易成本最低的技术获取手段。通过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公司工作,通过聘请大学教职员工到合作企业兼职等手段,实现技术能力内部化成为该阶段主要形式。

表3-6 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四种合作模式特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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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阶段的最主要特征是通过契约方式的产学合作明显减少,成为企业创新的补充和提高创新投资效率的途径。企业选择创新模式的理由很多,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Utterback&Abernathy,1975),与企业内部的研发能力有关,也可能与企业战略有关。但是从产学合作的角度分析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产学合作效果不明显。Ina Drejer等(2005)认为,大学和研究机构的高水平的知识产出作用在产业上需要一个“溢出”的过程,而非直接能够使产业的技术能力得到提高。这种“溢出”通常是以学校中从事研究工作的教职员工及学生,在学校中获得成果后转到企业中工作的方式实现的。二是通过产学合作,企业能力提高。通过长期的产学合作交互学习,企业技术能力和吸收能力不断提高,大学与企业之间的知识“势能”减少,企业已经形成了创新能力。三是正式的产学合作创新模式逐渐演化成非正式合作模式。我国尚未出台如美国《拜杜法案》这样规范我国大学知识转移的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也存在不少漏洞,所以,随着企业和大学的长期合作,合作双方关键人物之间关系不断紧密,通过非正式的合作方式实现产学组织间技术和知识转移,交易成本会较低,而且更有利于参与者利益的最大化,产学合作往往演化成企业家与学术界个人之间非正式合作为主的产学合作模式。产学合作服务创新四种模式的特征简要概括成表3-6。

3.3.2.3 合作模式的演化模型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一直未摆脱传统的粗放型方式,依靠人口红利、资源禀赋、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之路越走越窄,难以为继。把握技术创新的规律,抓住新兴技术和新兴市场的创新机会,争取新兴产业的主导设计权利,是新形势下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关键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机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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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合作模式演化模型示意图

本研究从四个典型案例的研究入手(图3-9),分析了方正的“A—B—D”模式,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的“A—C—D”模式,烟台万华的“C—D”模式,聚光科技的“A—D”模式,通过对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合作创新四种模式以及四种模式之间的演化路径的研究,旨在揭示“中小企业与地方高校合作创新本质上就是创新主体地位从大学向企业的过渡,最后企业成为真正的创新主体的演化过程”的规律,帮助产学双方把握主导设计尚未形成的产业在演化发展中的创新机会,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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